第三十七章 二战蛟河(中4)(1/2)
此时战场上的双方实际上都是属于轻骑兵的一种,轻骑兵,顾名思义就是相对于重骑兵而言的一种骑兵作战的兵种,按照欧洲的分类方法,不仅仅无甲骑兵属于轻骑兵,甚至包括了皮甲骑兵,以及弓骑兵等,都属于轻骑兵的序列。
轻骑兵谓之曰轻,则形象的说明了其在战场中的作用。包括被无数人吹捧到了玄乎其玄的境界的蒙古骑射部队在内,所有轻骑兵基本都无法直接用于冲锋陷阵,正面序列阵型整齐的步兵阵线得到的结果往往只有如同某只专门诈赌的国宝写的《窃明》中的那样:兄弟们并肩子上啊,把酋奴扎成肉串。
事实上,在古代战争中,从来没有一种能够绝对完克所有其他的兵种的战术和兵种,包括那被吹成了神话传说中的蒙古骑射。
骑射这种玩意儿,早在蒙古民族形成之前以千年记,就已经是蒙古高原上生活的各个部落民族牧民战士们的基本技能了,所谓的骑射征服欧洲和世界,不过是一种文人式的简单美好的归纳总结性言,甚至以恶意揣测,也不能排除是某些如同《狗图腾》作者那种心怀莫名思想的玩意儿从中推波助澜。
从中亚到东欧,白色人种们的历史里记录着蒙古人毫不挑剔,兼收并蓄把人马甲胄批上一层又一层的重型化过程,真正给他们留下深刻影像的黄。祸,更多的是毫不留情的屠城,飞入城墙的天花鼠疫等生物武器尸体。
而从东北到岭南,汉民们记得的蒙古人着重点同样也是惨无人道的灭绝式屠杀,间或一些来自中亚的新式机械——比如最著名的,攻破合川钓鱼城的攻城利器回回砲(石字旁,这是一种木制投石车,而不是火炮)。在其他方面,似乎传说中骑射也没有真真正正如同它的崇拜者一样如同风卷残云一样大规模覆灭过南宋的重步兵。
轻骑兵最主要的作战方式,从来都是骚扰敌人阵线,引起混乱,随后从薄弱处突入阵中引起敌阵混乱,甚至是在敌人部队混乱之后,趁乱追击掩杀逃敌,增加战果的。而从来不是垃圾国产电视剧里那样,随便来个猛男就提着把“宝剑神剑”随随便便跑到步兵中间左右砍杀。
身着红色制服的义勇军斥候们不是终结者,他们也自然会牢牢实实的遵循着战争规律办事。
当红黄两股波浪线即将交汇前的几秒钟,此时冲在义勇军斥候队最前面的,不是已经因为掉转马头而落到最后的李客周,而是他的副手万志广。
万志广之前只是步兵队的一个小兵,不过由于他入伍早(属于李满江带着几百老兵夺取蛟河城后第一批被扩充入伍),参加过几次战斗都表现得不错。同时,在萨布素来犯蛟河之前李满江夜访军营中,因为有些胆识,应答得体,
使得李满江安抚军心鼓舞士气的工作进展得更加顺利,因此入了李满江的眼睛。
之后也曾偶尔随口一句问道说上次那个某某士兵近况如何啊,下面的人安排了一查问,现他几次战斗表现的都中规中矩,更难得是有了和李满江一次近距离接触之后,这个人就表现出了极大的忠诚度。
上面的军官一看,这不就是正好嘛,这种简在上心的人,忠诚可靠,又是本地人,整个一升官的好对象。就此,把他从步兵队调到了骑兵队当个小军士——辽东属胡地,辽人多善马,万志广虽然出身贫苦,却也骑术不错,当得起骑兵的入选条件。
战争年代,升官本就容易,何况义勇军一直在胜利,队伍也是几次扩大,这样一来,没多久,万志广又从小军士当上了把总。
万志广是个老实人,他也知道,自己能这么快几次升官,都是托了司令看重的福分,虽然他不知道自己一个穷苦出身烂命一条的普通人有啥值得李司令看重的,不过受了李司令的恩惠能顿顿吃饱饭,日日穿暖衣服,隔三五日就有酒肉吃食,这等日子,只听得城里地主和梁山好汉能过,司令对俺有大恩,大恩无以为报,所以俺就拼命了打仗吧。
万志广带领着整个斥候马队仿佛山洪一样涌向黄衣棉甲的清军游骑,当相隔不到5o米的时候,他轻喝了一声,右手一拉笼头,左手往马鞍上的袋子一扒拉,就拿出了短火枪。
万志广的短火枪却不是手铳,他出身步兵,确实用惯了长达四尺的步枪和刺刀,他习惯枪托顶在肩膀上的稳稳的感觉,而不太喜欢短短的手铳单手窝着那种单薄的感觉,因此他特意申请之后,由军中工匠给他锯短了步枪枪管做成了一把马上用的短长枪,据说李满江司令听说了之后,还亲口说,这种枪,以后可以改进一下,就叫做骑枪吧。
后面的斥候们有样学样,也跟着长官纷纷拉动马头,抽出了自己的手铳读准清军。
斥候们胯下的马儿被笼头上的缰绳一带,自然而然的转过前进的方向,不再直直的往前跑,而是仿佛一条圆弧一般在经过了万志广这个最低点之后,迅的回弹,远离原本已经很接近的黄色冲击波。
就是这么转向的一点点减,使得清军游骑又接近了十几米,双方距离已经被拉到了及其危险的二十几米了。这时候已经有弓马娴熟的或许是蒙古人出身的棉甲清军游骑拿着短小的骑弓,射出了几支箭。
还好,马上本就颠簸,骑弓本身又为了适应马上下载的空间而缩小,威力大大减弱,因此射出十来米之后,就没了什么准头。
就在这时,万志广当机立断,大声下令:“开火!”
随即一阵噗噗噗噗的黑火药爆炸声接连从红色弧线上响起,三十几只火枪几乎在同一时间喷、射出了炙热的铅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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