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黑幕(4)(2/2)
旅游定点的购物店该砍掉
这些问题的根源是管理部门不作为。他们并不是不清楚旅游业存在的问题,但他们怕严格管理会影响短期内的旅游经济,影响住宿、交通等行业,怕自己和部门的政绩受影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些政策是早已明确规定了的,比如不准零团费、负团费等,但根本没有落到实处,缺少真正的监管。
2002年年初,国家旅游局按照和国际接轨的要求,提出把导游对商店的个人回扣行为转为旅行社对商店的公对公佣金行为,并将其纳入国家税务和企业财务双重管理的规范。公对公的佣金,即定点购物商店将利润的一部分直接付给旅行社,然后由旅行社按情况合理分配给导游。从社会各方面来看,导游回佣收入得到了市场的认同和理解。于是乎,非法的回扣摇身一变,就成了合理的佣金。导游手里有了一道免死金牌,可以名正言顺地带着游客进店购物。导游吃回扣是公开的秘密,在毫无保障并迫于旅行社压力的情况下,吃回扣成为导游唯一的谋生手段。
我个人建议,把旅游定点的购物店全部砍掉,不允许旅行社有指定购物店,带游客到当地居民购物的商场、超市去购物,还游客一个公平的购物环境。旅行社可以与超市协商3至5个点的购物提成,以游客购物小票进行结算。
深圳国旅新景界总经理、深圳旅游协会副会长吴斌说,邬敬民所讲的情况是存在的,但不是主流,或者说在少数旅行社或者旅行社的个别承包部门存在,但不代表旅行社整体或全部。
吴斌曾经是深圳第一代导游。他说,过去这样的情况比较多见,就连他自己所在的旅行社都干过,但现在基本没有了。如果有,也只在购物这个环节存在。宰客的情况主要存在于东南亚出国游,但客源应该不在深圳。他说,深圳游客维权意识较强,稍微有一点不如意就会投诉,更不用说是挨“宰”了。
吴斌提醒说,市民出游千万不能仅仅贪图价格便宜,太便宜了就很容易落入了挨宰的陷阱。
“反对的声音几乎都是来自同行,因为我的行为会影响到他们的生存状况。有人说,你这样何必呢,断人财路者犹如杀人父母。还有人骂我是旅游业的叛徒、偏执狂、神经病等,骂我是沽名钓誉,甚至威胁我。”邬敬民说,让他高兴的是,还有特别多的人在支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