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节(1/2)
第四十二节枪支制造者
到了白汀分局,他们顺利地拿到嫌疑犯的口供。小说ap.文字版内容大致这样:
汪大林,1969年出生,复员军人,复员后曾当过保安,后来搞起运输,积累了一定资金后,成立了货运公司。他最爱看中央军事台和军事杂志,酷爱枪械,他家里收藏几百种各式飞机、坦克、军舰和枪械的模型,但他觉得玩那些假玩意怎么也不过瘾,一天,他突然心血来潮,想试着自己造枪支弹药,说做就做,他买来了车床、电锯、抛光机等工具,安置在他家的地下室,开始制造枪支,从画图到成品,都他一个偷偷进行,他乐此不疲,到了废寝忘食地步,三年来,一共制造出18支枪,直到被人告为止。
江一明看完了他的口供,觉得汪大林没这么简单,也许能从汪大林口中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他请白汀分局警察协助,再对汪大林进行审问。汪大林被带到审讯室,他满脸疲倦精神萎靡地靠在椅子上,迷茫地望着罗向东说:“警官,我什么都说了,请你不要再问好吗?我受不了了。”
“汪大林,你知道你犯了什么罪吗?”江一明问。
“我知道,我犯了私造枪支罪。”
“不止这些吧?我怀疑你和两起凶杀案有关。”
“不,不,我没杀人!你们不能冤枉我。”他大叫起来。
“我没说你杀人,我怀疑你向凶手提供了杀人工具。”
“我没有,绝对没有!”
“你知道你该判多少年吗?”汪大林摇摇头,“我告诉你,按刑法规定:私造枪支弹药者,将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你好好坦白,我可以在法官面前为你求情,你知道,我们的话是很有力的,我想你这个养尊处优的老板,在监狱里多呆几年和少呆几年意味着什么,你应该很清楚。”
“我真的没把枪弹买给任何人,我又不缺钱花,为什么要冒那个险?我造枪弹完全是一种爱好,这连我老婆都不知道,我还骗她说把地下室租给别人用了,叫她不要去,我是复员军人,知道一旦我把枪卖到黑市去,将给社会带来很大危害,这点觉悟我还是有的。”
“有觉悟你还私造枪支?”江一明厉声问道。
“反正我没把枪弹买给别人。”汪大林死不承认自己贩卖枪支弹药,吴江也问了他好几问题,都没看出破绽。
理论上说刑事案件的黄金侦破期限是一个星期,然而离刘坚强的死已经两个多星期,离卢森的死也快一个星期了,如果还不能侦破,案件便将陷入僵持阶段,会给今后的侦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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