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大王让我来巡山(1/2)
转眼间时间已经到了夏末,然而天气不但没有见得凉爽下来,反而越的炎热了,知了依旧在树上不知疲倦的在树上咿呀咿呀的叫唤不停,惹得原本就火气旺盛的厮杀汉子们心中更是杀机大盛。
重达二十几斤的皮甲覆盖了上身大半的地方,然而,即便是在里面穿着一层棉衫打底,也无法阻挡草丛里的硕大蚊虫的前仆后继,再加上不敢多加动弹,二十几斤的皮甲捂着,简直让人就要中暑了。
然而他们不敢太过动弹,只是偶尔扭动一下肩膀和四肢,借着肌肤和皮甲的摩擦来缓解蚊虫叮咬过后的奇痒。
然而摩擦多次之后,已经被汗水浸得仿佛从水坑里刚刚爬出来的浮尸一样的汉子们粗糙的皮肤也被磨破了,在盐分的腐蚀下,更是十分的难受。
在他们的身旁,长达3米的长枪枪尖被用枯枝腐草细细的遮盖住了,以免得那闪闪的寒光被人远远的瞧见了有所察觉。
这是一群正准备打劫的山贼。
然而他们又不像是普通的山贼。俗话常说:山贼盗匪,乌合之众。如果不是依仗着地理优势占据了险要地区,那么山贼和官兵之间的斗争,一向都是处在下风的。
所谓贪财好色,散乱无行,贪生怕死,除了用来形容腐朽堕落的官兵之外,用来形容大多数的山贼们,也是没有任何不妥的。
毕竟,大多数的山贼土匪,往往都是生活难以为继,又吃不得苦,不愿意老老实实守在乡下一亩三分地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刨食,于是他们就捡起了人类来自与动物天性中的本能,掠夺他人的劳动果实,来让自己过得更好。
然而,他们过得更好了吗?
大多数都没有。
和正常的人类社会一样,山贼土匪,也是金字塔形的社会,处在下面底层的喽啰始终是大多数,而每次打劫而来的成果,却总是在向着上层集中。
所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总是是用来形容各个有着匪号的大小山贼头目甚至干脆是头领的。
没有忠诚,只有***裸的利益,山贼之间总是充满的尔虞我诈,恃强凌弱。
因此,山贼除了可以依靠人数和凶残来吓唬普通的商人平民之外,通常是没有什么规矩可讲的。
看这一群人,就连一般的小喽啰都穿着沉重的皮甲,哪怕是上面打着大大小小的补丁,却依旧没有妨碍它成为一幅有着相当防护力的盔甲,有了这样一幅盔甲,在混战中就有了更高的生产的可能性,然而由于其工艺复杂,造价高昂且清廷向来禁止非军队持有甲胄,过1o副就算是谋反大罪,会被抄家灭族,所以即便是贪财的官军墨吏,也不太敢私下贩卖。再看旁边平放着的十尺长枪,桦木质地的枪杆每一根都差不多的大小,上面油光水亮,一看就知道经常被人抚摸擦拭,甚至连枪头都被打磨得银光闪闪,看不出半点锈渍。
这群人能够穿着这样闷热沉重的盔甲,拿着精心保养的武器在草丛里一趴就是半天,却没有人随意找个阴凉地方扇风祛暑。光凭这一点纪律性和忍耐力,就可以成为天下排的上号的强兵了。
什么时候,山贼这个行业也出了这样的人才,能够训练出这样一群属下呢?
当然只有辽西南山大王张承这一脉了。
自从张承大王一脉几十年前来带医巫闾山之后,迅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当地一股强大实力。
他们占据了医巫闾山这个正好卡在辽西走廊,同时又连接到蒙古诸部的关键位置,多次打败前来围剿的小股官兵。久而久之,当地官府现,2ooo人以下的小股官兵去剿灭这股贼人,起不到作用,反而经常被对方借着地势打得大败。如果真的派出数千大军去围剿一股全部人丁不过千于,能战之人不过5,6oo的山贼,却显得得不偿失,而且对方人少,一旦大军汇聚而来,则早早逃之夭夭,大军却不可能在当地常驻。
就这样,辽西南山贼就成了一粒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当当的铜豌豆。过往的商贾车队也知道了这些人的厉害,往往都会提前派人前来送上一定数目的银两,买个平安。
而辽西的南山大王也不算蛮横不讲理,贪婪无毒的人,往往只要暗示足数交够了买路钱,他也不过出手打劫,甚至如果在一定范围之内被别家打劫,他还会出面帮衬。
然而,今天。却不知道究竟了那一家的商贾或者是其他什么要从这条路上经过的人因为什么原因惹恼了南山大王张承志。惹得他竟然出动数百南山众埋伏劫道。
日过午已西,下午两三点的太阳最是晒人,这些趴在草丛里已经好长时间的南山众们,这时候已经干渴得嗓子冒烟,双眼喷火了,心中个个都想着,等那些该死的肥羊来了之后,一定要多杀几个才能解我等心头之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