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2/2)
遗书一共有两页,用的事普通的a4纸。中性笔写的,字迹看上去软软弱弱的,不是很潦草,但也算不上工整。
“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一定已经不在了,因为这不是一封普通的书信,它是一封遗书。
而我留下这封遗书不是为了忏悔,而是揭露一件秘密,也许最后你们会问,到底谁才是这件案子的凶手?这......我不能说,也许你们会认为我就是凶手,没错,我曾经想过这个可能,也许我就是凶手吧。
故事要回到二十年前,当时我只有八岁,我是一个孤儿,一生下来就被人抛弃了,村里两个孤寡的老人收养了我,我是在一颗苦丁树下被两位老人家捡回去的,他们给我取名莫小离,这个名字是他们夭折的女儿的名字。老人家里没有年轻人,而且很穷,穷得吃虫子。从小别人家的孩子就不和我玩,说我吃虫子还脏,明明他们也吃,也流鼻涕,唯独排挤我。很小的时候我就体验到了同龄人的冷漠,所以对比我大十岁的严容特别有好感,因为她是傻子,不嫌弃我吃虫子,不嫌弃我脏,有时候她还给我梳小辫子,她成了我灰暗的童年里唯一的光亮。
严容很漂亮,皮肤就像煮熟的鸡蛋一样白皙。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大家都说她是画里的人儿,我不知道话画里的人儿是什么样子的,因为我家的墙壁想没有画只有洞......总之我的童年很苦,但遇到了很善良的严容。
事情就发生在我八岁的那年,那件事我终生难忘,它时常在梦里敲打着我,让我不要忘记。
八岁那年严容死了,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要被折辱,被谁折辱。她是被杀害的不是抑郁而终,而我是目睹了整个事件的人。
当时弱小的我以为自己也死定了,因为他们发现了我。他们打算除掉我这个知道一切但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其实就算当时我去告诉大家事情的真相估计也没有人会相信吧。因为严容就那样轻易的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被杀掉了。他们打算把我扔进大河里淹死,却又没有勇气亲手为我绑上石头,最后只好叫了平时最老实最胆小的那个来做他们不敢做的事。他们的决定使我最后活了下来,而他们却不知道我还活着。
我以为我们再也不会有交集,毕竟后来在里村子很远的地方遇到了我的养父。跟着养父的那几年尽管我每天晚上都会做恶梦,但白天却过得很安心。那时我知道了什么事父,可是,注定命苦的人一辈子都难翻身。这是在我养父过世以后得出的结论。
养父过世后没多久,他找到了我,他还是和恶梦里的样子一样。他说我们不曾改变,他还是胆小,我还是懦弱。而我无法反驳。
后来我们开始了同样的复仇行动。我说的同样的复仇行动是指杀人方式。你们在看过那几个渣子的尸体以后一定觉得我很残忍,几近**,在这里我要做无声的反驳,他们对严容的折磨能算的上是残忍**,他们才是真正的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