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买卖(1/2)
雨静静地下着,一滴接着一滴。
此时尽管已是深夜,天空依然明亮,呈现出异常的灰白。袭人的寒气似乎由于分量太重,正在慢慢地从天空上往下沉。朦胧的雾气越降越低,纷纷扬扬的细雨,像霜似的散开,封冻的大地在暮色中散发着幽暗的光。阴沉的夜空映照着黑山北麓的山岬,呈现出雄壮而模糊的轮廓。在这片充满落叶松、云杉、梧桐,以及各种各样小灌木所组成的茂密丛林的幽暗里,除了雄鹰之外,还潜伏着匪帮的一百八十六个弟兄。他们全副武装,一言不发,对即将来临的洗劫充满渴望。
“上帝,老子操你妈。”雄鹰抚摸着下巴上短短的红胡子茬,肚里恨恨地咒骂。为了那个该死的礼拜计算,自己白白浪费了半年的工夫,一想起来就满肚子都是火。
雄鹰一面喃喃地亵渎神灵,一面甩了甩自己湿漉漉的头发,扬起头让雨丝无声地落在脸上。他一向喜欢对这种气候——泥泞的雨天、灰蒙蒙的暮色再加上浓雾,的确是个适合做买卖的日子。
肥羊始终没到。
他感到有些困了,长长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淅沥的雨声单调地重复着,简直像催眠曲一样。这鬼天气,要是能抱着女人睡觉就好了……那个久旷之身的大屁股女人还真是够劲儿,活像一台水泵,能把男人榨干。她叫什么来着?萝拉?伊莎贝拉还是珍妮?对,是珍妮,见鬼,女人的名字太容易记混了……从今天以后,自己应该一律管她们叫“宝贝儿”,这样也不用面对这个的时候叫成那个……
正在此时,耳朵忽然捕捉到风中夹杂着几缕不寻常的细微响动。他全身一激灵,这么清脆的金属碰撞……那分明是刀剑交击的声音!
雄鹰一跃而起,宛如一头受了血腥气刺激的豹,动作灵巧地蹿上了身旁巨大的云杉,瞪大眼睛仔细张望。黄玉一般的瞳仁当间,显出一对针尖大小、殷红如血的瞳孔。
风是从西面吹来的。
在那边,远在昏暗的卡贝尔河河岸边,越过黑暗中闪光的冰面,在深邃黝黑的河水对面,帝国首都的灯火仿佛在天边闪烁。这灯火,站在这儿就已经看到了。
声音的距离应该没那么远,他将视线集中在距离这里还有六英里远的地方。
石子铺成的大路从灯火阑珊的首都蔓延过来,在月光的照耀下,又白又亮就像女人的大腿。来在这片山岬的前面,在他所注视的地方,一北一东分成了两条岔路,分得开开的。
向北的岔路是一条重要的贸易纽带。每年数十亿计的葡萄酒、羊毛、食盐还有各种各样的货物,就是沿着它来往于北海沿岸诸多自由贸易城市和帝国的首都。所以也被盗匪们称为“黄金之路”,客栈老板这次通报的“大买卖”,也要经过那里。
尽管商贸如此繁华,但此时“黄金之路”寂静如死,声音是从另外一条岔路那边传过来的。
和黄金之路相对应,另一条向东的岔路有道是“战争之路”,穿越连绵数百英里的黑山地区,沿着它走,可以到达库曼人和鞑靼人建立的汗国。
在雄鹰的记忆里,两国似乎从自己生下来就开始打仗了,小时候还经常能看到沿着这条岔路赶赴前线的一团团士兵和盔明甲亮的骑士,只是却很少有回来的。直到两年前那场大战结束,这种情况才得以改变。
缺乏军费和薪水,前线的十万帝国士兵全军覆没,大批贵族子弟战死,这使各地诸侯对皇室的不满大大增加,帝国的攻势因此停止。而被战争拖得精疲力竭的鞑靼人也损失惨重,在外敌止步的情况下,内部发生了政变,老可汗被自己的儿子杀死。此后,新可汗向帝国的皇帝伸出了橄榄枝,两国就和平了。
每次想到这件事,都能让雄鹰产生一种自豪感。不是么?他,率领自己的人马劫持了一队马车,长达三十多年的战争因此停止,这正是一个造福万家的和平使者的所作所为。
现在,这条“战争之路”也因为和平而荒芜,除了偶尔有一些两国使者经过此路之外,没有其他人往来。可没想到,在这个月黑风高的日子里,废路上竟然有了响动。
雄鹰眯起眼,努力集中视线,东岔口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晃,但已经无法看得更清楚了。他闭上眼睛,全神贯注地聆听。那种独特的摩擦长音,是用优质钢的库曼马刀护手格挡短小兵器的声音;还有马刀劈砍的声音……是库曼人或者鞑靼人,一个,两个……大约超过十五个人,他们应该是一伙儿的,都是刀术好手。另外的那些人大约有六十多个,武器很杂,也没什么配合,但各个都是好手……嗯,有匕首、马刀……还有那种连续的左右挥砍和突刺声,那只能是一柄双刃剑……
“见鬼,”他低低咒骂了一声。
除了强盗团伙,还能有什么样的一群人,会使用这么乱七八糟的武器作战?
不能再等下去了,他蛇一般轻巧地滑下树干。在一个手势之下,从茂密的灌木和长草里钻出几十个手下。
“下面的动静可不寻常,咱们可不能耽搁,”他低声宣布,“绞索,你去通知所有的弟兄,埋伏取消了。”
一个手长脚长的小伙子答应了一声,转身消失在林海里。过不多时,无数只脚踏在落叶上的沙沙声从四面八方传了来。
在检阅了自己的小军队后,雄鹰阴沉着脸,低声咆哮:“一个让人恼火的消息,有人打算在咱爷儿们的地盘上打食。关于这个,老子绝不能容忍。这才仅仅半年的工夫,看来那些新入行的小崽儿,已经把我们黑山匪帮的名字,忘到脑后、丢到茅坑里去了!”
首领的愤怒很快就传达给了手下,众人嘈杂起来。
在很快重新安静之后,旁边的独眼龙副官杀气腾腾地开了口:“那些不知死活的王八蛋……首领,您想怎么干?”
“不是我想怎么干,而是我们应该怎么干。”
愤怒到了极点,雄鹰反而冷静下来。
“小伙子们,先把水壶里的苹果酒还是白酒喝上一口,都提提神,咱们这就下山。绕过山梁后五个人一组分散开,向东岔路口摸过去。遇到放哨的家伙就放倒,不能有动静,不能让他报信儿。在岔口边上的树林里重新集合,我再安排下一步。”
维德潜伏在路边的草丛里,用力将大氅在身上裹紧,这种又冷又湿的气候,真是让人受不了。
他无聊地看着不远处的厮杀。二十五辆硕大的马车一字排开,围绕着这些车辆,横七竖八躺着不少死尸,剩下的人仍然在舍生忘死地格斗。自己的同伴,七十多个穿着黑衣的蒙面人,现在已经一步步占据了上风。那些东方人尽管骁勇善战,但毕竟人数过少,他们砍倒了二十多个匪徒,但也被打死了九个。现在只剩下五个东方人,正围绕着车队当中的一辆巨大的马车负隅反抗。他们虽然满身是血,却仍然挥刀奋战,但大局已定。
正在此时,旁边的欢呼声响了起来。
维德转头看去,嘴巴不禁张开再也合不拢来,口水一条线似的往下滴。原来有几个弟兄已经不再去和东方人拼命,而是径直跳上了前面的马车。撬开门后,从车上滚下一只只的箱子,他们用匕首撬,用刀剑砍,沉重的铁箱终于被砸开,一堆明晃晃的金币从里面滚了出来!
“金,金,金子,这么多!”维德结结巴巴地说。
他感动得热泪盈眶,喃喃地呜咽起来,“上帝啊,简直太美了!”
维德恨不得冲上去,抱住这些圆滚滚、亮晶晶的东西,亲吻它们,啃咬它们……基督耶稣啊,我真是个大白痴,为什么在来之前一定要抢着当把风的呢?其实现在看来,就算冲上去跟鞑靼人对杀,只要自己冲的慢一点,也不见得会死啊……
“上帝啊,竟然有这么多的金子?”草丛响动,另一人在他的身旁趴了下来。
“是啊,是啊!”他顾不上回头,痛心疾首,“咱们哥儿可亏大发了!哪怕是能摸上一把也好呀,要是能让我摸一摸……”
这时候前面的战局发生了变化,由于金子分散了不少黑衣人的注意力,东方人趁势反击,又有三个匪徒被砍倒。那个一直在一旁督战的身材粗壮的矮个子,正是他们这次行动的头领,大声咒骂着冲向前面的马车,劈死了一个正在抢金元的弟兄。匪徒们这才不情愿地又向东方人围了过去。就在这空档儿里,几个抢匪跳上了旁边的一辆马车,用刀子和棍棒挨个儿撬开铁箱的盖子,怪叫着将它们一只一只地丢下来。
维德觉得自己都要窒息了:金币金块儿还有宝石,我的心肝上帝基督圣子圣灵外加圣母玛利亚啊,这些宝贝滚在泥泞的道路上,是那么的璀璨夺目!
匪徒们欢呼着冲上去,只不过目标不再是人而是金银财宝。这下就连巴兹也蹲下身去,大把地把好东西往口袋里捞。
他泪眼模糊,咬牙切齿:“鲁克,鲁克,你快看!这帮无耻的贪心鬼,他们要把金子都抢光了!像你跟我这样把风的,估计连一块金洋都分不到的呀!”
旁边那人叹了口气:“没错儿,巴兹那家伙一向又专横,又自私,根本就是个没老二的混蛋,怎么可能把好处分给小喽罗呢?”
维德惊讶地转过头来:“没老二?喂!你疯了?你竟然这么说首领,他会把你……”
可当看清了身旁的人脸,他整张脸都变得跟大便一样。
“你,你,你是谁?”维德簌簌发抖,身旁是一个他没见过的小伙子,长得很讨人喜欢,黝黑的脸,金色的卷发,湛蓝的眼睛。他一脸善意无害的笑容,但一柄锋利的匕首已经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你可以管他叫‘绞索’,因为他对处理脖子很有一套,”另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从他的头顶上传下来,“一个人如果打算高声喊叫,那么在他发声之前,喉管会先颤动,这就是征兆。维德,老子敢担保,只要你的喉管稍微那么颤动一点儿,声音还没发出来,绞索的刀子就会割断你的脖子。就跟宰鸡没什么两样。”
听到这段话,绞索凶狠地紧了紧刀子,让俘虏连大气都不敢透。
那个懒洋洋的声音仍然不紧不慢地钻进维德的耳朵。
“鲁克回答了问题,所以他还活着;查尔斯顿以为自己是条硬汉子,现在他的人正吊在一英里外的树上。兔崽子,你不是非死不可,所以别动错了念头,考虑清楚。如果打算招供,就点点头。”
这事儿用不着考虑,话音未落,维德就已经忙不迭地点头。匕首撤了回去,一只坚实有力的手揪住他的头发,把他拉起来。
维德发现自己面对着声音的主人,这是一个很高大的男人,虽然天太黑没法儿看清楚对方长相,但那双黄玉色的眼睛,血红色的瞳孔……
他猛地想到一个人,腿肚子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您是,您是黑、黑山的雄鹰……可您、您不是,不是半年前退休了吗?”
听到最后一句话,黄眼睛凶光毕露,一个大耳光抡过来:“放屁!谁他妈的隐退了?听着,兔崽子,不准提‘半年’这两个字!”
“记住,在老子面前没你发问的余地。老子问什么,你就说什么。”雄鹰眯起眼睛看了看正对手下咆哮的巴兹,“告诉我,那个人,你们的头儿,*养的胆小鬼巴兹居然还有捞过界的胆量,他依仗的是谁的势头?”
维德张了张嘴,先吐出七八颗带血的牙齿,然后呜呜地哭起来:“这我,我不知道,我是个放哨的小角色……巴兹,巴兹也不是我的头儿……”
雄鹰抬起了一条眉毛,一把捏住他的卵蛋,刚要用力拧,忽然觉得触觉有异,忙不迭收回一看,手上汁水淋漓,臊臭难闻。
“我日,居然吓到尿裤子!”他用力甩了甩,偷偷地尴尬地扫了后面手下一眼,还好,尽管人人面色有异,却还没一个胆敢公然嘲笑自己的首领。
他就手把汁水抹在维德的脸上:“把知道的全倒出来。”
“好的,好的,”维德满脸鼻涕眼泪,结结巴巴地开始说,“那是昨天,啊不,是前天,是前天……那天中午我没有偷到东西,还被珠宝店的人抓住,打了一顿,打伤了我的腿……”
“……”
“我妈妈,我妈妈今年六十多岁了,她是个很好的老太太,她最近一直都在饿肚子……我是说,我只是一个贼,一个在市场上小偷小摸过活的地痞,最近城里的生意不好做,可我还有妈妈和弟弟妹妹需要照顾,求求您,发发慈悲罢。”
“绞索……”
“是,首领?”
“毙了这个语无伦次的白痴!”
“求求您,求求您!接下来,接下来马上就说到了,马上!昨天,是昨天,表弟鲁克找到了我……他对我说,他是兄弟共济会的人,有笔大买卖……您知道,这几天我几次都失败了,家里还有妈妈,还有……”
“说重点。听清首领的话么,你要是打算拖延时间耍心眼儿,我就捅了你!”
“我知道,我知道。我是想说,我是想说,这事儿全是兄弟共济会策划的,鲁克找到我,说有买卖,乡里乡亲是一定要互相照顾的,所以要我也来参与……除此之外,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兄弟共济会?”雄鹰喃喃道,“这跟*养的胆小鬼巴兹有什么关系?”
关于这个组织,他知道个大概。那还是大约在三十天之前,自己收到了请柬。原来全国的土匪强盗和小偷们打算在北部城市召开大会,说是为了大家的发展,所以要全国各地的弟兄们团结一心,促进共荣,因此成立这么个组织,并希望自己作为王都地区的与会代表前往参加云云……
本来按道理来说,自己应该是一定要去的,只不过当自己跑到北部城市的时候,会议已经结束了。原本以为是被这帮兔崽子给涮了,现在回想起来,当然也是日期计算错误的缘故。
维德战战兢兢地回答:“呃,巴兹,啊不,我是说‘*养的胆小鬼巴兹’,他,他就是兄弟共济会指派的王都地区监理人呀。”
“你说什么?!”
看到雄鹰杀气逼人的骇人模样,维德的裤腿又湿了:“这,这,这是真的,真的……我听鲁克说,本来大会讨论的结果,您是当仁不让的人选……但是,但是您接到请柬后,没一点反应。再,再说……这半年,啊不,是这段时间,您一直没什么响动……所以,所以……”
“所以你们认为老子退休了?”他颇有点不是滋味,“巴兹这狗头,也就被指派成了兄弟共济会的王都地区监理人了?”
“是的,是的,不,不是我们,是,是兄弟共济会他们,是他们的决定。”维德积极为自己分辩,结结巴巴,声泪俱下,“我敢拿我妈妈的白头发起誓,我跟今天这事儿一点关系都没有,一点关系都没有……”
“闭嘴。”雄鹰怒火中烧,“回答我,除了在那里*的几个白痴之外,你们在这附近还有多少人?再他妈絮絮叨叨扯不相干的,老子马上叫你跟婆娘一样,以后都蹲着撒尿!”
“这我知道,这我知道!”维德急切地说,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我们头儿,啊不,是‘*养的胆小鬼巴兹’,一共就带了一百人来。除了我们三个放哨的在这边,还有五个装扮成卫兵的人,等马车过来之后,他们在西边设卡拦路,免得有人打搅。剩下的,剩下的全在那儿了。”他虽然牙齿缺少了好几个,但这一番话居然说得甚是流利。
雄鹰回头望向独眼龙,副官点了点头:“这小子说的跟鲁克一样。”
雄鹰对维德冷冷地笑了笑,然后一掌切在这小子的脖子上,维德昏厥了。
“独眼龙,带上三十个弟兄,抄过去先把那五个假卫兵干掉,然后五个人扮装卫兵,剩下的埋伏起来。”
“放心罢,头儿。有向我们这边逃跑的,一个都甭想跑。”独眼龙摸着眼罩,话题一转,提出了疑问,“只不过这么一来,咱们就是跟兄弟共济会,也就是全国所有同行们对着干了,划得来吗?”
雄鹰用鼻孔哼出一股气,吹开了自额头挂下的散发:“我去他妈的!老子管他们都是哪个洞里的老鼠?地盘儿都是打出来的,扛着一块兄弟共济会的招牌,就想骑在咱们弟兄头上拉屎?老子要让巴兹下半辈子都躺在床上做噩梦!”
他盯着围绕着马车的那一幕哄抢的滑稽剧,轻轻地摩挲着黑色的刀柄:“‘共济会监理人’?‘半年前退休’?不知死活的东西,老虎不发威,真把老子当了病猫。”这几个字,是恶狠狠地从牙缝儿迸出来的。
这时候,铁箱里面的金银被倒在路上,撒了一地。雨水将路面冲刷得闪闪发亮,朦胧的雨雾衬托下,仿佛整条路不是石子,而是碎金子铺成的。
“歪嘴的思想者”巴兹咒骂着,一脚踢倒了一个正忙不迭弯腰拣财物的匪徒。这一脚正中那人的脖子,他倒地的同时,喉头软骨发出碎裂的脆响。巴兹在瞪大双眼的死人旁边蹲下身子,掰开倒霉蛋的手指,将那人捏在手心里的一枚大红宝石戒指摘了下来,使劲儿套在自己像胡萝卜一样的小指上,又往上衣口袋里塞了三块沉甸甸的金砖、四个硕大的银盘,以及两只晶莹剔透的翡翠酒杯,还有三五把五光十色的宝石首饰。
做完这一切,巴兹抚摸着鼓鼓囊囊的口袋,他心满意足,长出了一口气。
作为三十四岁的小偷之王,盗窃、走私、坐地分赃、收保护费的第一把好手,王城下流社会中的佼佼者,巴兹还是头一次涉足这么大的买卖。
阿尔贝托(那时候他还不叫做巴兹)从小是个有着远大理想抱负的人物。他自幼熟读《高卢战记》、《布匿战争》、《凯撒回忆录》一类的书籍,努力学习剑术和骑术,渴望成为亚历山大、恺撒、查理曼大帝那样的英雄。这就是出身下等骑士家庭的阿尔贝托??希格龙坚信不疑的理想,他也一直向着这个目标努力。
二十多岁时的阿尔贝托,虽然个头矮小瘦弱,却有敏捷的身手和使不完的力气。雄心勃勃的他在十九岁时加入了军队,很快就受到了皇家卫戍骑士的奥托卫队总长的注意,提拔他担任自己的扈从。在一次战斗中,他杀死了十几个敌人,拯救了被包围的奥托。所以一个月后,小伙子被册封为骑士,被提拔为皇家卫队的小队长。过了几年,奥托卫队总长因为战功而晋升为将军,获得了爵位和封地,他上书皇帝,推荐小伙子为自己的继任者。于是阿尔贝托受到了帝国皇帝的接见,皇帝亲自为勇士授勋,赐予宝剑和“银狮子骑士”的荣誉称号,让他继任卫队总长。这时的阿尔贝托才二十八岁,被无数的宫廷美妇和赞誉所包围,可谓是前程一帆风顺,光明远大。
可是随即就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巴兹记得很清楚,那是自己担任卫队总长的第二十一天的早上。
那一天阳光明媚,自己带着八名骑士在城内步行巡视,正要回宫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一个地痞。皇家卫戍骑士们巡逻,向来都是走在道路的中央,这已经是城内不成文的规矩,可是那个无赖也大模大样地在路中央踱步,迎面走来,居然一点让路的意思都没有。更恶劣的事发生在后面,双方刚刚对上,皇家卫戍骑士们还没开口呢,那个混蛋居然抢先破口大骂说,好狗不挡道。阿尔贝托刚打算拔剑教训教训这个不懂规矩的家伙,脸上已经吃了两个大耳光,还没反应过来,下部又被狠踹了一脚。
面皮青紫,两眼上翻,口吐白沫的卫队总长被抬了回去,躺了六个月。他被打聋了一只耳朵,颈椎严重扭伤,下颌骨也碎了半边,从此“歪嘴巴”的新绰号也取代了原先的“银狮子阿尔贝托”;最糟糕的是,下体肿得跟脸盆差不多,虽然卧床静养后恢复了正常大小,可是一旦兴奋*,就会剧痛钻心,根本无法人道。阿尔贝托找了无数的医生,得到的结论是,从身体健康来看,应该已经完全恢复了,这种疼痛应该完全属于精神和心理的作用。但他尝试了无数办法,却始终不见好转,总之是落下了永远无法痊愈的心理残疾,这辈子都与女人无望了。
被那无赖两耳光外加临门一脚揍掉的,不仅仅是阿尔贝托的健康,还有他的锦绣前程。皇家卫戍骑士不可能留着这么一个丑八怪让人指指点点,落人笑柄:仅仅担任卫队总长二十一天的阿尔贝托被迫早早退休,带着二十个银币的遣散费和二十个银币的医药费,扫地出门。
皇室的薄情令人齿冷,而对那个流氓的刻骨仇恨,更令阿尔贝托永生难忘——当时事情发生得太仓促,他没能及时注意到那个混蛋的长相,可是那双眼睛,那双带着血红色瞳孔的黄色眼睛,就像是刀子刻在了他的心底。
受伤之后,阿尔贝托并没有回家乡种田养猪,而是潜伏下来。六年过去了,“银狮子”早已被人遗忘,而“思想者”却名声显赫,如今非但成了王城黑暗世界的恺撒,更是兄弟共济会的王都地区监理人。
亚历山大、恺撒、查理曼大帝……昔日自己的远大理想,竟然在意想不到的领域里开花结果,成为了现实。巴兹冷漠地看着不远处同伙们与鞑靼人的搏斗,抚摸着自己五官尚且完好的那半边面孔,不无讽刺地想。
正当他感叹人生的变幻时,惨叫声划破夜空,又有两个劫匪在东方人的马刀下身首异处。
随着大部分的乌合之众都已沉醉在瓜分战利品的热烈气氛之中,只有八个人还在与那五个鞑靼人还是库曼人进行舍生忘死的拼杀。那些人是绑架犯“灰狼”汤姆和他手下的杀手,和其他人相比,他们对战斗要敬业得多。
被包围的鞑靼人忽然一起发出了高低不等的吼叫声。这吼叫无疑是某种约定的信号,在喊叫之后,其中最高大的一个人猛地从侧面疯狂地向着灰狼的手下发动冲锋。
这种看似无谋的进攻,立即就使这个勇士身上开了七八个伤口,其中起码有三处都是致命伤。但他呼呼的刀光也逼使八名匪徒当中的六个向后退了四五步远,没有遭到冲击的剩下两个人,分别是“灰狼”和他的副手“螃蟹”,被从队伍中孤立出来,且突出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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