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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晨钟,暮鼓,落叶归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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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在自然界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依赖群居,创造发展了文明,彼此之间息息相关,单个的个体已无法在自然界生存。这其实也是一种生存能力的退化。而动物就不一样,没有外物,外力借用,它们的生存相对来说残酷,血腥,它们大都产生了敏锐的知觉和对险境近乎于预测的超前感应。地震,自然灾害来临前它们往往会有异常的征兆,这就是对生存的一种先天本能。

王一正生在孤隼峰,长在孤隼峰,对这片山脉的熟悉与适应性他自己引以为傲。这是他和秦岭相处以前的一些小心思。这几年和秦岭成为了师兄弟,师兄妹几个也踏遍了附近的山山水水。基地就那么大,活动空间小,呆久了就会腻味。而魏志军也经常鼓动他们在这片原始森林活动,还不时给他们定有任务,比如今天要猎黄羊回来,明天就让你猎野猪,今天不管死活,明天带回来的必须是活物。魏志军喜欢这样训练他们,实践出来的好多经验跟本不是天天练套路可比。在野生环境里,秦岭彪悍的生存能力令王一正大为叹服。这里的山山水水大部分都差不多,当你置身其中往往会晕头转向。王一正忙着核对指南针较对方向并不时到处留些记号。而秦岭就不用,四处瞅瞅,闻闻,然后这里的一草一木就好像刻到了他脑海中,并能准确说出哪些猎物经常在这一片活动。王一正起初以为这些地方他都来过,可事实却绝非如此。入了原始森林的秦岭就像鱼儿回归到大海,所向披靡。王一正叹服之际问他是怎么做到的,那个说话很费力,说出来也需要他半猜半半蒙的回答就是:

感觉就是这样!

好一个彪悍的感觉!

当然,秦岭也有短板,和别人的交流不畅,对别人的话语深信不疑。魏志军也训练他对人心的揣摩,让一正,一诺他们欺骗他。可一旦沾到与欺骗有关,他都是上当。基地就那么几个人,养成这样对别人毫无保留的信任魏志军也没办法。

秦岭的外相不行,虽然和人接触久了现在吃穿和他们一样,可往那里一站却怎么也直不起腰,呈六十度前倾。双手也伸不直,像烤熟后并拢的鸡爪,悬垂过膝的手臂老是摇晃,怎么看都像一只滑稽的大马猴。魏志军现在是越来越欣赏秦岭这个狼崽子了。抛开他含混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畸形的站立姿势,其它方面他已完全达到了一个顶尖军人所需的所有条件。隐忍,果决,冷血,特别他的身体素质更是没得说,爆发力恐怖,协条顺畅,攀石过涧堪比猿猴。枪械这一块现在还比不上王一正和几个女孩子,但他接触这些东西也才一两年,哪比的上从小就把56式突击步枪当玩具玩的她们。魏志军也不急,凭秦岭的接受能力也就是很快上手的事。唯一担心的就是这孩子心眼实在,没有继承狼的狡诈和多疑。基地几个人这几年从教他穿衣,说话,吃饭,洗澡到现在的枪械及识字读书都付出巨大。他也看在眼里,慢慢懂事后偶尔派他作点什么,实诚的不打一点折扣。基地就这几个人,没人会害他。魏志军就担心以后走出大山他会吃亏,他们不可能一辈子呆在这原始森林中与野兽为伍。

许军头的身体越来越差了,这不,这几天躺着都不能动了。天天就是在涧里捉的鱼熬汤来提着一口气。魏志军心里早有打算,当年的战友他好歹还记着几个人。如果都还在军队里没被那场运动折腾死,现在怎么也是将官了。他们的姓名,部队番号魏志军写了几份,打算到时让几个孩子各揣一份投军去。许军头老念叨着尸骨还乡,他河南人,老八路,老红军,爬过雪山,过过草地。在抗帝援越战争中负过重伤,因炒的一手好菜,后来转入炊事班……

等他闭目了,魏志军就借着让几个孩子送他尸骨还乡的机会让他们下山投军去。

今个儿太阳暖烘烘的,几个孩子将许军头抬了出来。打了清水,张婕张妤在帮他洗头刮脸。人老了就会萎缩,快八十岁的许军头脸色灰白泛青,胡茬子白蓬蓬的,绻在躺椅里看着瘦弱,矮小。“日薄西山呀!”魏志军忍不住感慨道。

秦岭这孩子也孝顺,魏志军默默的回忆着。许军头和秦岭走得最近,可以说老年后的许军头就是对亲孙子都没有对秦岭那么溺爱。一正,一诺,张妤,张婕懂事较早,**岁后就不怎么恋着眼瞎的许军头。而秦岭不一样,十来岁时的秦岭就像幼儿一样什么都要人教,年老的许军头就像秦岭人生起步的启蒙老师,什么都是手把手的教。特别是说话,现在秦岭蹩脚的语言还带有着河南方言.

秦岭一步三窜的跑了上来,赤着脚,衣服搭在肩头,头上热气腾腾。初春的天气似暖乍寒,也只有他这种野性十足的体魄才敢在这样的季节下涧捉鱼。一诺手里提了鱼,三四寸长的七八条用柳条串成一串。小脸红扑扑的,边跑边用宽大的军衫袖子抹汗。

几步紧赶到基地洞口前,肩上的军装拿了下来擦了擦脸,抖了几抖后穿上,半蹲在许军头身前。宽松的眼带耷拉着,只能听到微弱的呼吸。秦岭用手轻轻推了推老人的胳膊,生硬的叫道:”爷,爷…”没有一点反应,他略带不甘的坐了下来,侧头看着张婕,张妤帮老人刮脸。在秦岭的内心世界里,许军头就像启蒙他,带领他溶入人类生活圈子的母亲。小时的记忆已经模糊不清了,能记得起的只有儿时的撕咬,猎杀,以及和同伴之间为争地位展开的搏斗。那时的他也很疑惑,自己明明长的和这些同伴不一样为什么生活在一起?他不知道原因就不去想,反正他和同伴们每天就是猎杀黄羊呀,兔子呀!饱了就休息,饿了出去捕食。他们的团体中有母狼,有幼崽。每次捕猎了,都要分食给它们,他自己无所谓,吃饱就行,可有几次他还饿着呢!别的狼就把猎物分派给了那些幼狼。然后他就开始和它们撕咬,他对那些幼狼什么的没感情,可他们身上的气味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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