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卑鄙的我(1/2)
() “人人都道穿越好,富贵美人少不了。”当我第三次确认了周围的情况,,才哼上这段小曲的,墙上贴着的是海贼王蒙其·D·路飞_的海报,略有破旧的木质地板,浅黄sè的书桌,客厅里挂壁上的rì历,206x年3月10rì。
居然回到了十年前了,我无奈的挠了挠头,慵懒之sè浮于面上。11rì就是新纪元开始。在新纪元苦苦挣扎了十年之久,最终还是GG轮回了。想象也是生xìng慵懒,xìng格孤僻,脑子也不是特别灵光,喜欢读书,颇有书生气,但是又没什么骨气的武道家能够在末世活的长久吗?
自认是不可能的,生xìng慵懒,自然不可能像绝世刀客傅红雪一样每天数千次的苦练拔刀术,从而练成绝世无双的刀法和本事;xìng格孤僻,那就是不善与人结交,自然不可能如同孟尝君那样三千门客的势力;脑子不灵活,那就难以如同那些妙手书生,判官笔一样做个师爷,算卦之类,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谋个生路;书生气,都新纪元了,还来书生气?何为新纪元?强者的新纪元,弱者的末世。
以上的这些,都是要人命的,唯一的利好消息的就是,我没有骨气,站着吃饭固然是好,但是,对于我来说跪着吃饭也是未尝不可,无论站着还是跪着,有口饭吃就行。
人有嘴,嘴有俩大功能,吃饭和说话。即使是在末世之前。不停吃的人也不是特别多,到了末世,供给紧张,嘴花在吃饭上的时间也就更少了,此消彼长,闲话自然就多了。就连我这种在犄角旮旯里求生存的人都不放过。在绝顶的压力下,人并没有变得那些小说中说的那样,变得麻木,什么双眼空洞,一心求吃的。要是那样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麻烦的起义和暴动了。底层的人们十分的活跃,他们自然不敢编排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敢编排的都去起义了),他们最喜欢的就是盯着我这种人不放。
蛀虫,垃圾,小人,鳖孙子……
末rì的生活压力重,加上同种族的无尽的jīng神上的嘲弄,先是羞愧,后是麻木,接着就是,我喜欢上了他们给我的一个称呼,“卑鄙”,看过一部卡通片,卑鄙的我(神偷nǎi爸),然后喜欢上这个词的。而且我的小伙伴也和那部卡通片里的很像。
虽然,我到现在还不明白,为什么那些90度弯腰吃饭的有骨气的家伙为什么喜欢盯着我这跪着吃饭的,所谓千夫所指,我能辩上一俩次,四五次,但是绝对不可能争辩千次。我还要跪,还要吃饭谋生,因为我怕,怕死,所以我悻然的接受了“卑鄙的我”。
前面我似乎无意的提到过,我并不是孤胆的,我是有小伙伴的,不然我早死了。虽然末世还没有爆发,但是准备工作还是要做好的。
10rì~11rì,一天,24小时,1440分钟,86400秒,我先去了超市,顺道去了趟银行,然后拎了四袋子东西回来,都是薯片,可乐,美年达,芬达,牛肉包子,妙脆角,上好佳。多少包我也没数,反正是四袋子,俩只手各拎着俩袋,然后就屁颠颠的回来了。叫外卖,10家店面,从雪菜肉丝面到必胜客,我都叫了一遍。疯玩了一天,把所有的游戏都玩了个便,吃吃喝喝,一阵疯玩。
最后的一段时间,我去了一趟我毕业三年的高中。高中的化学实验课的实验室,门锁上了,窗户也关着,算了,我直接把门踹开了。拿走了几个实验室的器皿就直接跑出教学楼,骑上电瓶车扬长而去了。
为什么不求生呢?如果死亡已经注定了,那么何必强求?而且当初末rì降临时,我逃亡的时候被独角虫扎伤了脚,在那样的情况下,照样活了下来,而且活了十年之久。
末世是长久的,而现在这种潇洒的rì子,仅仅只有24小时就一去不复返。末世无论如何准备,皆苦,所以又何必那么麻烦呢。
我虽然又懒又头脑反应比较慢,但是,绝对不代表我蠢,白痴是不会在末世活上十个年头这么久的,那些弱智白痴都纷纷被从神经病医院放了出来,大多数都被饥饿的人群给吃了,虽然弱智白痴也会抵抗,力气也大。但是,末世这种zì yóu自在的环境下,想杀个人什么的,而且是个弱智,那实在是太轻松了。
晚上又去了一趟超市,买了些水果,去了家餐馆吃了顿丰盛的晚餐,那个餐馆叫什么?巴菲特餐厅?还是巴拉特?也就记不清了,我都来没有去过那种高级餐厅,前世末世前没去过,末世后倒是路过,哪里已经改成了一个酒馆,末世的酒馆,像我这样人的人如果贸然前往,随时可能会送命的。
鹅肝是法国的,酒是叫做拉菲还是xo或者是人头马,总之是贵的,好的。一盘盘jīng致的菜肴按照固有的顺序一道道优雅的端了上来。口感之细腻、酱料之美味、餐具摆设之华美,简直可称之为一种艺术。
我一共点了十三道菜肴,
第一道菜冻开胃头盘(Hors-d‘oeuvreFroid)
第二道菜汤(Potage)
第三道菜热开胃头盘(Hors-d‘oeuvreChaud)
第四道菜鱼(Pois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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