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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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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庸群侠传

老庄

刚在床上觉得文思泉涌,遂爬起,面对几年未见的空空的文档,便又不知如何开始,不如像说话一样,想到那写到哪吧。顺其自然,以无欲之心行有欲之事,这世上不是非要有什么目的不可。

在平板电脑上重玩《金庸群侠传》,触动了我的感情,而这,是一切创作的必然开始。《茶花女》文辞并不秀丽,我读得出充斥文字背后的是作者真实的感情,同为写作者的我对这很清楚,这比什么文笔都管用。

十几年前坐在电脑前的我,我仿佛又见到了他。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呢,真的在眼前的时候,已然什么都不想说了,我只想哭。哭什么呢,也并不知道。

我今儿不是来makesense的,我今儿是来倒水的。

2013/8/322:39

现实有太多的不满意,乌托邦有很多很多,而自己对之有真情实感的,每个人心里可能并不多。一个光怪陆离的大陆,吸引人的只是对现实的逃避,好命的人们尽可以说这是弱者,而命不好的人呢,仍然乐此不疲的逃着,无奈的逃着。其实我们从一出生开始,互相比的不是谁更有能力,而是谁的命更好,仔细想想,不是吗。

终于该说但是了。但是,好命的人注定平庸,历史里有名字的人没有好命的。曹雪芹一生凄惨,写得出《红楼梦》,我时常想一句话,悲惨是人生的bass,没有低音伴奏的旋律,是单调的几乎是噪音,而好命的人就像那些噪音,惹人烦,自己也烦。而只有悲惨的人才懂得人生的真谛,有低音托着,再走到高音时才能真正享受到超量的幸福,就像生在福中的人是永远不知到福的。

有这么多人写穿越小说,我一直觉得悲哀,直到我也想写了,才想起不知是我也悲哀了还是我理解了这些人写这的理由,不过我还是想稍微划清一下界限,虽然已经快破罐子破摔了但还是稍微有点追求。

不是矫情。

想想这应该是我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认真玩过的游戏,他妈的这话跟初恋似的,可能是一个道理。所以那种印记是磨灭不去的,埋藏在心底的。

玩时我还没有认真看过金庸的小说,是因为这之后才去看了,每一部都看了,哪怕没什么意思的也强迫自己看了,这是这部游戏的后遗症。除了中国人全知道的,我不知自己还记得多少,总比没看过的人知道的多,我肯定是不会再去看了。

这个游戏一个最精妙的地方,是地图不大,毕竟是dos游戏,但总刚好大过你的视野,让你在这块其实不大的地图上却总是记不住路,总是走起来像在一块特别大的地方,就像在原地兜圈子的人那样。

基于这些原因,那里,可以被称为一个“光怪陆离的大陆”,可以成为一个乌托邦,我的乌托邦。

我也要逃避了。

我从梦中醒来,一时不知置身何地,却像是《金庸群侠传》里自己的家。那个软体娃娃小海星蹦了出来,blahblahblah的说了那些开场白,什么vr啦,浸入式了,我却找不着空格在哪。

梦境我是熟悉的,我本是个爱做梦的人,也较一般人对梦境的探索要深。这是一个不太敢跳楼的梦,就是一个感觉真实,不像一下就知道是梦的那种梦。能动时立时站起,周遭四顾,确是个3D的场景。四围有屋,屋中有屋,屋外还有院,这也是个大house了。

我知道我该做什么,但不急着做,就像我说的,人不一定非要有什么目的的,我的价值观和一般人的不一样。我找了个地方坐下,去看天。

天总是一样的,不论时间空间如何变幻,天总是一样的。从它那里,你知道自己存在着,不然呢。世界总是可以变成任何样子的,你以为你活的现实世界就是真实的吗。真理总是不断在变换的,价值观也是,世界也是。

而天总是一样的,即便你变成无我了,天也应该是一样的。

那天空晚霞密布,那至少pm2.5应该在10以内,不管怎么说这是个大好消息,我这样想着天就黑下去了。我躺在硬板床就是木榻上,听着耳边的蟋蟀鸣声,仍然觉得空气是清新的。

我还带着现实中遗留的任务来这吗,givemeabreak。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生命也是一场梦,现实感一样的话,无非时间长一点。没有什么好和更好的世界,是一个随心而活的世界,那才算得上一个乌托邦,要是还是去完成这个完成那个,不能做自己,我犯得上来这吗。

Justgivemeabreak.吃苦什么时候都能吃,有些梦却是可遇不可求的,得抓住。

我在这样的想法中再次睡去了。

天亮的好处是光线充足,我在充足的光线中发现了我的平板电脑,Yougottobekiddingme.

而且我知道我还能作弊,因为修改器还开着。

那应该能平趟了。

我开开门就出去了。

屋外阳光更刺眼,空气更清新,想起那个狭窄繁闹的世界,我已经不想离开了,梦总是比现实更靠谱,和梦相比,现实才是太“梦幻”。

文字是能够直指人心的,因为是由心而发的,不由心而由脑的是不能直指人心的,是不能打动人的,我想这是文字能够罗列出来而被称为艺术的唯一原因。否则则是报纸,废纸。

我提了几次气,提不起来,飞也飞不起来,这个梦还是太真实了,我还是按套路来吧。苦水是吐不完的,反正修改器开着,不如找个人来打,反正不是真的,不怕不积德。

这样想着迎面就过来一个打柴的,我心说这是天意啊,有作弊器撑腰我也想尝试一下欺负人的滋味,那人只是不卑不亢的看了我一眼,那眼中竟有笑意,而且不是嘲笑,真的是那种不管你是谁的善意的笑,而且是先发的,我也回给他一个同样的眼神的时候,他就走过去了,我的心情竟然由于他的注视而变得好起来了,我不敢相信!这是我第一次用叹号,我不是很喜欢用叹号的人。我不习惯这样的眼神就好像从没有过一样,难道不是吗。在我“活着”的地方,且莫说我在北宋还是蒙元时代穿着一身“陈冠希”在土路上走过,就是无可挑剔那男人眼中也是没来由的敌意,蔑视和无比的仇恨,老婆子更恨不得直接把你**吸出来一样无耻的盯着你,只恨我不是武二郎和国家没有大乱,否则我一天可以在街上杀掉一千人,南京大屠杀算什么。

那种注视是属于这个时代的吗,难怪有句话叫人心不古,却原来还是古代好啊,要不这么多人穿越呢,不过话说还没有哪本穿越小说有我这种视角吧,都只是比现实更现实的作为,在我看来根本是对古代的玷污,是亵渎,那才是弱者呢,我想这里面有本质的不同。

我仍然想唾弃世界,不是求而不得的唾弃,是真正的唾弃,是来自老庄之道的唾弃。

我想回到古代。

不管如何享受“在路上”,每条路总归也导向一个终点。我还是得做些事,因为梦迟早会醒,迟早还要回到那个嘈杂,操蛋的世界里,继续去活受,继续去诅咒和被诅咒。

一身蓝袍自己在客栈喝酒的段誉我印象是很深刻的,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长得就投我脾气,当然他身上还带着本《六脉神剑》,就是鸠摩智死拖活拽也学不着的神功。但在这个十四本书搁在同一个时点的空间对于我来说最大的好处是可以一行打一串。有点像象棋的“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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