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前妻的孩子(2/2)
“神王殿下。”火凤忙向身着彩衣的女子施了一礼。
“火凤大人不用多礼。”彩衣女子施然向几人走进,从神殿的门前,聘聘亭亭,立到几人面前。
“霓裳。”柳四白迎向彩衣的女子。
眼前这人,与柳思凡雪山所遇的九尾狐长的一模一样,只是在服装上有些许的不同。
但是明明一模一样的脸,却是有着截然不同的表情。
“柳四白,不得直呼神王殿下的名讳。”火凤压低声线厉声道。
霓裳狐对火凤抬了一下手,请他止住不敬的话,柔声道,“没事的。”
“百魅。”柳四白对怀中的牡丹道,“过来见过神王大人。”
百魅从柳四白怀中跳下,在地上化成原形,向霓裳看了一眼,微微点了一下头,算是见了礼。
“你这女人,居然对神王大人不施下拜之礼?”火凤怒声道。
“我是jīng灵界的人,并不受神界管辖,所以见到神王,不施礼也是正常的吧。”百魅声音不大,却是说的字字如珠。
“道是。”霓裳微微一笑,向百魅福了福身。
“神王大人,您这是?”火凤不解,为什么霓裳会向百魅施礼。
“百魅姐姐是夫君的妻子,是我的姐姐,我自当是应该见礼的。”霓裳道。
“原来你真的已经娶过亲了。”百魅瞪着柳四白,当时她猜柳四白会有妻子,柳思凡说无论他有没有,她都是老大,等见到柳四白,百魅对柳四白一见钟情,并且没有看到别的女人存在,以为自己当时的推测有些胡乱,就没再想起,可是现在听眼前的女人这么说,虽然刚才听到她叫夫君,自己心里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但是现在听她亲口说出,不免还是受打击了一下。
“是的,原本霓裳已经与我成亲,如果不是神界的战争,她应该还在司月。”柳四白并没有反驳。
“你既然已经有了妻子,为什么还要我?”百魅道,花妖不似人,蝴蝶可飞无数,但真正会雌雄相交的,只有一个。
“思凡说,你才是我的妻子。”柳四白道。
“思凡回来了?”霓裳问道。
“你应该已经见到他了吧。”柳四白道。
“还没。”霓裳摇摇头,“羽衣先去了,她正在与魔王争战,我留在这里。”
“什么意思?”百魅不懂,他们不是夫妻吗?为什么立在一起,讨论的去是柳思凡。
“流华……”霓裳抬了一下手,如同霓裳的出现一样缥缈,一个翠衣的女子怀中抱着一个婴儿,出现在霓裳身边,将怀中的婴儿递给霓裳。
霓裳接过孩子,深深看了一眼,交怀中的婴儿递向柳四白。
“夫君,这是最后一次这样叫你。百魅姐姐,你也不必吃心,四白只是你一个人的。”
“这是……”柳四白看向婴儿。
一个白白粉嫩的女婴,在襁褓之中,紧握的小拳头打着晃,打了一个小哈欠,传出轻轻的呼声。
“算是临别礼物吧。”霓裳道,“羽衣一人,不足以战魔王,我要与她合为一体了,这个孩子,也算是我在世上的最后一点留念了,这世上,我曾存在过,并且,曾经爱过他以外的男人。”
“霓裳。”柳四白接过孩子,霓裳的话他自然听的明白,这是霓裳与他的孩子。
“百魅姐姐,能否请你帮我照顾这个孩子?”霓裳转向百魅。
百魅看了看霓裳,又看向柳四白,再看着柳四白怀中可爱的女婴,叹息道,“我能拒绝的了么?”
“谢谢百魅姐姐。”霓裳对百魅颔首一笑,转向看不清也听傻了的火凤,“火凤大人,我要去羽衣那里,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神王殿下?”火凤回过神来。
“霓裳。”柳四白叫道,“我也去。”
“思凡还没找到,你先找他吧,我再不去,羽衣就支持不住了。”霓裳道。
“那……”柳四白看看怀中的孩子,道,“霓裳,给你她起个名字。”
“名字……”霓裳凑到柳四白的怀中,眷恋的看着襁褓中的婴儿,手指在婴儿的脸上轻轻抚摸,“看她这安静的睡脸,就如同一本轻轻合上的诗集一般,就叫她彧儿吧。”
“柳彧儿。”柳四白抬头看向霓裳。
“嗯,柳彧儿。”霓裳对柳四白点点头。
一阵香风飘过,霓裳已经消失了,火凤也已跟着霓裳一起消失,只剩他抱着柳彧儿,身边立着百魅和柳蓉。
“九尾灵狐与兔子……”百魅抬起美眸,望向柳四白,“这小家伙会的原形会是什么?”
柳四白失笑道,“反正不会是长了九条尾巴的小兔子,霓裳既是神王,她的灵力也是神王级别的,比我自是强上许多,从遗传学上来说,遗传一般会继承最优秀的一方,所以,她会是小狐狸的可能xìng比兔子大很多。”
“真是可惜……”百魅一脸遗憾道,“如果她能长的多像夫君一点……”
“没关系,咱们还可以继续实验。”柳四白一只手臂搂住百魅纤细的腰肢。
百魅抬起头,与柳四白正低下的眼眸相对,四目之中,一片柔情。
“夫君。”百魅轻盈的身体依靠到柳四白的身上,“到时候,咱们生一窝的小兔子,让你的这只小狐狸帮咱们看着他们。”
“嗯,如果哪只小兔子不听话,就让他们姐姐一口讲他们吃掉。”
“那可不行。”百魅忙直起身,看到柳四白眼中的调侃,不由又倚靠回去,“哪一个都会是咱们的宝贝,只要是夫君你的孩子,我都会一样的疼爱的。”
“是,我知道,你最好了。”柳四白的手掌轻轻拂过百魅的后背,温暖的手掌,带给百魅异常的安心,她知道,她此生做的最对的一件事,就是答应柳思凡,做他的大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