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激辨(下)(1/2)
在接下来的过程中公诉方开始一件一件地列举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各样的证据。各种各样的图片口供录音一件一件地呈现在大家的面前。
证据提供完毕之后审判长问道:“被告人对原告人提出的证据有无异议?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刘彪回答:“无异议没有什么需要提供的!”
刚才通过律师的问话大家开始对案件的定性起了一些怀疑但是当一件件证据提供出来之后特别是刘彪和刘虎的对话每一句审判大厅里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现在所有的旁听者都已经对案件的定性确定无疑了加上刘彪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所以大家可以断定尽管辩护律师提出了无罪辩护的请求并且已经被批准但是大局已下接下来应该不会有什么变数了。
“下面由公诉人言”
公诉人李士强再一次站起:“审判长审判员刚才的法庭调查特别公诉方提出的各项证据已经事实胜于雄辩地表明被告人身犯买凶杀人罪事实证据确凿毫无疑问在此我们不再对这些作过多的强调。只想建议一点希望辩护方在为被告人辩护的时候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要再提出太多让大家感觉过分离奇的观点。我的言完了谢谢。”李士强的言简短有力而且充满威严他在言中毫不留情地批评了律师的行为当然他也说出了大家的心理话刚才吴服民的提问实是在有些不着边际了。不过蓝煜星感觉也许事情不会这么简单他相信吴服民。
“下面由被告人刘彪自行辩护。”审判长在进行他的程序。
“我没有什么好辩护的刚才公诉人所说的都是事实。”
刘彪的言再次让大家感觉今天的庭审真的是一场好戏辩护律师冒天下之大不韪主动要求为被告作无罪辩护可是被告却毫不领情连一句我请我的辩护人为我辩护的话都没有说直接了当地就承认了罪行不知道接下来辩护人还有什么话要说。
不过大家也都基本上看清了今天庭审的结果。按常理法庭辩论到了这个地步辩护人应该放弃无罪辩护的要求了在下面的程序中也许在现有基础上提出一些宽大的请求才是正题。不过一个三条人命案在身的杀人犯对他提出宽大条款已经没有意义了。但是有少数人包括蓝煜星和林清雅在内依然对下面的进展抱有一丝希望在盼望奇迹的出现。虽然对前景并不看好蓝煜星还对今天的辩护律师抱有一丝希望。相信他为这场辩护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应该会有所作为的。
“请被告人刘彪的辩护人言。”
审判长通告以后吴服民站起用清晰而坚定的语气说道:“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法庭的指派并获得被告人刘彪的同意我担任本案被告人刘彪的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我审阅了本案全部诉讼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的全过程以及公诉人表的公诉词作为刘彪的辩护人我仅就本案表如下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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