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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节 合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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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新的家里没有电话,这会儿一部电话初装费就要两三千,孙慧玲是不舍得,汪新知道后世这种钱是不用花的,自然也不乐意浪费——一年难得用几次电话,花那些钱去干什么呢?

于是一个多月后接到陈编辑来信的时候,汪新还以为马上就能拿到钱了,开心得不得了,打开信封一看,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

——这厮的脑子这段时间莫名其妙地抽筋,竟然忘了出书这种事在稿酬方面是要签合同的,还感觉是人家一出版了就自动自觉地给自己寄钱来呢!

据陈编辑所言,这能出(当然信里的原文不是这样),说是如果汪新同意的话,《儿童文学》编辑部愿意把这本书以6ooo元的价格买断,如果汪新同意的话,给他打个电话,他立刻就把合同寄来。

陈编辑说,9o年6月国家版权局出“关于适当提高书籍稿酬的通知”,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对稿酬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幅度为在原稿酬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5o%左右,这样的话,汪新能拿到的稿酬大概是3ooo元左右,编辑部觉得这本书不错,愿意出双倍的价格……

汪新前一世在坠崖离世之前的十来年都是靠写东西换稿费过日子的,对这里面的东西可清楚得很,又和不少老作者打过交道,闲聊时也知道他们在**十年代能拿到什么价,这6ooo块钱他想都不用想,根本不愿意接受。

——因为陈编辑在信里说的那3ooo元左右是基本稿酬,他根本就没提到一个东西,那就是印数稿酬。

汪新觉得如果是给自己基本稿酬+印数稿酬,6ooo块钱绝对是不够的,所以他在看完信之后,立刻便出门找公用电话打了过去。

在电话里,陈编辑很吃惊于汪新对这事的门儿清,但价格方面却又不是他一个人能决定的,预估的销量他自然也是不愿意说给汪新知道,毕竟牵涉到编辑部的利益,而且其中也有些风险,要说给汪新个高价,那还真是件头疼的事。

于是汪新提出来版税这种付酬方式,陈编辑说是要开会讨论一下,汪新为了省电话费,便在随意聊了几句客套话之后,把电话挂了。

这一下又折腾了差不多两个月,合同改了4次,每次都是陈编辑寄过来,汪新看着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就去打电话提意见,那边再改再寄,汪新再打电话……

电话费就花了近百,让汪新觉得十分心疼,但如果书卖得好的话,争来的利益可就不是这百十块钱的问题了,所以汪新还能想得开。

最终敲定的合同是先给汪新2ooo元稿费,如果销量没过一万,那就没有其它的钱了;如果销量过万,那么一万本以后的汪新可以得到8%的版税;如果销量过十万,之后的版税调整为12%。

这最后一项汪新其实是随口一说,那边也就当是玩笑般地给放上去了——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可能性实在太小了,但2ooo块钱这个数字让编辑部和出版社初期的投入少了很多,所以答应这个条件也是无所谓的事情,权当送人情了。

2o世纪9o年代初可以说是文学的萧条期,常常传出某某名家出的书只能卖个几百本的消息,所以编辑部认为汪新的这本童话《玩具总动员》*作得好卖个上万本应该没问题——毕竟儿童读物和纯文学读物的市场不一样——但卖出十万本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汪新其实也这么认为。

但汪新总是抱着丝侥幸心理,因为一是有儿童作家的噱头,二是父母总会舍得在孩子身上花钱……

走着看着吧,上万的可能性应该还是挺大的,只要能卖到2oooo册,买电脑的钱应该就有了。

至于冯倩的插图,那边看了也觉得不错,可以采用,却一口咬定了一次性给足酬金的方式,二十多张插图好歹也让冯倩了笔小财,比她父母一个月的工资加起来还多上一载,这让冯倩小小地开心了一下——虽说她的钱还得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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