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米雪(1/2)
(晚上本来想换下脑子,随手打了些东西,却不想打了这么多,大家随意看看,先解个闷,我去码字,十二点前传)
华灯初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将整个滨江路照得光怪陆离,不时有一对对男女情侣从身边经过,经过时却都忍不住看向我们一眼。
“我说二子,你到底有什么事,你不说我可走了,今天平安夜,你该不是要我在这江边陪你喝一晚上西北风吧?”被一对对情侣盯得有些不自在,我有些不耐烦了,暗暗下定了决心,这家伙要真是还不说,我可就甩手不管了。
二子本名叫林力,长得跟哥哥张国荣有些像,记得大二时他戴了假发上台唱那首张国荣的《我》时,台下的男男女女都给惊呆了,在我们寝室四个兄弟里,他虽然不是最帅的一个,却是公认的最有味的一个,特别招女孩子喜欢,仅仅大二一年,我知道的跟他有过亲密关系的女孩儿就有十二个,而且这家伙从来不吃窝边草,找的女友要么是一道街之外的艺校,要么是郊区大学城里的表演学院的美女,个个质量上乘,放在我们中大就算不是校花也绝对是系花级别的。
看着林力对着浣花江一脸深沉的模样,我终于待不下去了,抬脚就准备闪人。
“我失恋了。”就在我准备要走的时候,林力终于说话了,只是一说我却险些没有笑喷出来:“你失恋了,拜托,今天是平安夜,不是愚人节!”
如果说母猪上树我还相信,若说是二子失恋,我真是一点也不信。撇了撇嘴就准备走。
“是米雪。”林力的表情很沉重,说出了一个让我有些陌生的名字。
“米雪?”我想了想,始终想不起来是谁。
见我一脸疑惑,林力提醒道:“我们在老李记吃过一次饭,就是你说的长的像吸血鬼的那个。”
我一拍额头,终于想了起来,却不禁有些迟疑道:“米雪,她不是你七月份认识的么?”不要怪我为什么这么问,只能怪二子这家伙太花心,基本上认识的女孩儿都是闪电式的,闪合闪离,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星期,记得那时候一个寝室的时候我曾经和另外俩个不良家伙打赌,我每次都赌一个月,却是次次都输,包揽了寝室四个,不,是三个牲口的臭袜子,这简直就是血与泪的历史,我怎么也忘不了,是以听到他七月份认识的女孩儿到现在居然又被提了起来,着实有些反应不过来。
“怎么,她把你甩了?”是人难免就有八卦心理,我忍不住问道。
林力迟疑着点了点头,显然以往我们都是问“你把她甩了?”如今主语宾语倒了次序,他有些不习惯。
“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不就是被甩一次么,你甩了那么多人,偶尔被甩一次就当是体验生活好了。”我说不上是什么感觉,有些同情,内心深处又有些暗爽:我们寝室里无论是最有钱的小三还是最帅的四儿包括我这个废柴在内,三个人在二子无与伦比的女人缘面前都有些抬不起头,是以乍听到他失恋的消息,我第一个反应是同情,可随即而来的竟是莫名的暗爽,不得不承认人心里都是有阴暗一面的,即使再亲近的兄弟都是如此。
“我这一次是认真的。”二子从栏杆上侧过身,看着我,很认真的说。
看着一脸认真的二子,我终于发现了不对,以往的二子脸上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一副天塌下来当被睡对什么都蛮不在乎的洒脱,而这一刻我在他脸上再找不到一丝洒脱,只有沉重。
一时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我并不是一个擅长言辞的人,若是小三在就好了。
二子并没有注意这些,开始讲起了他和那个米雪的故事,讲他们怎么在一次PARTY上意外的邂逅,怎么认识,他怎么一眼就爱上了她,为她着迷,然后就在今天下午,她很明确的拒绝了他。
整个过程他一直都没有停,表情也很平静,既没有哭泣,更没有歇斯底里,仿佛不是在讲他自己,而是在说一个别人的故事一样。
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不叫最能搞笑耍宝的小三,也不叫很擅长安慰人的四儿,而是叫我这个平常里言语不多的老大,因为他不需要人安慰,他只是想找一个单纯的听众。
讲了大概有半个小时,他终于把和米雪之间的故事讲完,然后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回头一笑,道:“好了,回去吧。”
我看着他一张比哭更难看的笑脸,无言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二子,一切都会过去了,忘记了老大当年有多惨了么?现在不照样把她忘了,过得很好么。”
二子呵呵笑了笑,问我:“今天平安夜,你有什么活动么?”
我摇了摇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我一向不喜欢过这些洋人过的节日。”
二子哑然失笑,摇了摇头,说我送你回去吧,我摇了摇头,说不用了,你先走吧。虽然不喜欢过这些洋节,但是看看美女养一养眼还是蛮不错的。
二子点了点头,说那我先走了。
看着他开了车门上车,我摆了摆手,刚要走,却见他摇下车窗叫住了我,犹豫了一下,说:“老大,你真的把她忘了么?”
看着二子开着黑色的帕萨特汇聚入车流中,我发了会儿呆,低声问了问自己:萧默,你真的把她忘记了么?
仿佛是魔戒里那个人格分裂的妖精在吵架,一个声音说已经忘记了,另一个声音却在说哪里忘记了,你几乎每天晚上做梦都梦到她,怎么会是忘记了?
我正在想个不停,一阵手机铃声忽然响了起来,是格格的《火苗》,我苦笑了一下,知道自己终究还是没有忘记她,这铃声就是她临走之前给我设下的,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换。
看了看来电显示,是一个不认识的陌生号码,我本来不想接,可想了想,却又害怕是客户打过来的,便按了接听键。
“喂,帅哥,今天平安夜,有什么节目么?”电话里传来一个略微有些沙哑的女声,听得我微微一楞,这声音很特别,特别到我听过一次就难以忘记;这声音又很陌生,陌生到我始终想不起来到底是谁。
“你是?”我犹豫了一下,虽然有些不礼貌,却还是问了出来。
“我是米雪啊,一起吃过饭的,你不记得了么?”
米雪?我看了看刚才二子车子驶走的方向,有种当机的感觉,刚刚送走了二子,把他甩了的米雪就给我打电话,而且更关键的是,我只和她因为二子的缘故吃过一次饭,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而且,我的手机号她是怎么知道的?我记得那天吃饭时根本没有递过名片。
似是知道我心中所想,米雪的声音又传了过来:“不要奇怪为什么有你的电话,我是跟二子要的。”
我更有些摸不着头脑,犹豫了一下,道:“你找我有事么?”
“今天平安夜,约你出来玩喽。”
“不好意思,我今天没空。”本能的,我一口拒绝了她,我做人一向有一个原则,跟兄弟们的女朋友保持距离,换句好听的就是尊敬,但是要远之。
电话里顿了一下,又道:“二子见过你了吧?”
“你怎么知道?”我下意识的便反问了过去。
“二子说过,寝室里四个兄弟里平时他不会怎么想你,可一旦有事第一个想起的一定就是你。”
我心说你既然知道二子都跟我说了,还给我打电话干吗,难道后悔了,想让我帮忙说合?想起二子那失去了神采的眸子,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下来:“你在哪儿?”
“就在沿江路的一九七一,你快点过来吧。”说了这句话,米雪就挂了电话。
我微微一楞,回头望了望江对面,那里正是她说的沿江路,与我所在的滨江路隔江相望,我站在这里,就可以看到一九七一五颜六色的牌子。
人生真是奇妙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是这么近,只隔了一条江,甚至眼力稍好一点就可以互相看的到对方;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却又是这么远,一条江就如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你过不来,我过不去,永远也无法再见。
说是只隔了一条江,可过桥也要十多分钟,刚下桥没多久,远远的便听到一九七一里传来一个略带沙哑的女声在唱莎拉布莱曼的《夜曲》,虽然没有月光女神的声音那么空灵,可或许是因为声音沙哑的缘故带上了一丝苍凉。
一九七一是一家酒吧的名字,牌子很老,在羊城这一带几乎是无人不知,就像是++在三里屯的地位一样,是浣花江酒吧一条街上最早开的酒吧,它或许不是浣花江这一片生意最好的酒吧,却绝对是最老最有味的一家酒吧,里面不仅有年轻的男男女女,还不时可以见到一些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女:他们是来怀旧的。
我大学时也曾经来玩这几次,不这大学毕业因为一直在流浪,回到羊城这两年又一直忙于工作,基本上没有怎么泡过吧,也就没有再来过了。
一九七一是很有特色的一个吧,对着江面的墙壁全部打掉,也没有装落地玻璃,就这么空荡荡的,而且因为羊城一年四季都很炎热的缘故,这种做法很是受人的欢迎。
远远的,便可以看到中间的演艺台上一个耳朵有些尖的女孩儿正抱着一把电吉他坐在吧椅上唱歌,女孩儿的脸色很白,台上的灯光打在她脸上更显出有几苍白的味道,就连脸上的血管都隐约可见;女孩儿的腿很长很直,演艺台上的吧椅一般都很高,她的脚尖却随意的搭在地下,就从这一点来看她的腿长就绝不会低于一米三。
我走进来的时候,刚好是她唱完的时候,吧里的灯光一亮,一片掌声随即响了起来。
女孩儿站起身,不过既没有鞠躬,也没有道谢,而是拍了拍手,指了指我,道:“帅哥,一起来一个吧。”
一瞬间,我就觉得无数道目光汇聚到了我的身上,随即响起了一阵起哄声和叫好声。
说句实话,这五年我前三年一直在外面漂,这两年又忙于工作,已经很久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一时间很有些不适应,更对这女孩子这种架秧子的做法很反感,如果不是顾忌到风度,而且这一九七一里有几个熟人,只怕我会转身就走。
不过还好,总算哥还是练过的,搁在五年前这种场面不过是毛毛雨。定了定神,我缓步上了台。
上了台,我眼光扫了扫乐队的几个人,不由一乐,一九七一不愧是以怀旧著称的吧,五年过去,乐队里除了贝司手和吉他手变成了生面孔之外,鼓手和键盘手居然都没换。
看到我上台,那鼓手看了我两眼,随即一眯眼睛,显然是认出了我来,站起来说:“十一哥,来玩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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