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都城五公子 第十五节 赛后效应(1/2)
() 接下去几天,有二件事如我们所料:
第一件,是我们的“才子粥”卖疯了。
但我仍强烈并严格要求每天只卖五碗(第五碗是想让大家记住蒋福贵,同时也是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能力,以后不要骗人骗财)。每碗1两,粥虽然不贵,但有一个条件:买粥之人必须赠我们店一幅作品——字画雕刻不限。这些作品我都挂在墙上,以彰显我店的品味。
原本这只是我为争点名气的小手段,没想到等我再回到都城时,我的“喜洋洋粥品店”快成了诗画馆(我让大家一幅作品都不许卖掉,我想等升值再处理)。这里成了文人仰慕之地:有些人买不到粥也贴钱求安升他们能把自己的作品留在店里。大家都默认一个事实:只要把大作留在“喜洋洋粥品店”的,就是一件非常光彩的事。
更有迷信者认为只要作品能挂在店墙上,将来一定可以做官。
当然这些留在我店的作品里,真出了几幅不朽之作,让我狠狠发了一大笔。
这是后话。
第二件,风筝卖疯了。
尤其是按我的思路创作的“五公子”(都城里的人已把蒋福贵当作第五位公子)画像为面的风筝,简直是供不应求。
为此我还把前世所知的印刷知识和蒋福贵说,于是他琢磨出一个简易的印刷机来,这样风筝面就可以大批量生产,当然由于印质较差,仅限于一些简单的画作。
后来我们分到了二千多两银子,我得了一千,其余归他们,没把捡丫数疯了。
后来我无意间写了一句“风筝其实四季都可放”,对市场很敏感的张老板马上同意,并要求我们在离开之前再设计一些新奇的花样来,他还承诺这份的合同长期有效,即使我们不在都城,他也会把分成存入我们名下。
有二件事,出乎我们意料:
第一件,捡丫在蒋福贵与“四公子”比试中,赢了二千两银子。
她说那天人非常非常多,而且开始都赌“四公子”每人都能胜出,可上午的比赛就输掉一个公子;下午时大家意见各半,谁知他们打成平手,最后众人皆输唯她独赚。
蒋福贵告诫她:这种事很危险,好在她都是小注,要是大注,即使平手别人肯定找她算账。
后来他们要分我点,我拒绝了,写了四个字:不义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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