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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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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风和日丽,碧空万里无云。

莫孤烟在一株苍翠欲滴的柳树下,设了一席简单的酒菜,为龙如晨饯行。

这些天来,他每日和龙如晨共处一室,说没感情是假的―――只是他善于掩饰,所以很难在他脸上看到离别之情。

龙如晨举起一杯酒:“来,我敬你,谢谢你在这段日子里对我的照顾!”

“除了打你骂你,我可没记得照顾过你什么……”

“哈哈!君子远疱厨,如果不是你每天做饭给我吃,估计我早就饿死了!要知道,我在家里基本上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

“哦,真是大少爷的生活,难怪你迫不及待要回去!”

“我不是想过那种生活才急着回中原的!”

“是吗?”莫孤烟举起酒杯,淡淡一笑。

他不笑还可,一笑起来就如春回大地,冰雪融化,一刹那间让人感到无尽暖意!

龙如晨叹道:“想不到你笑起来竟然这么有魅力!只可惜别人一生也难得看到几次,其实你应该多笑笑的……”

莫孤烟放下空杯,慢慢的道:“我很少笑,只因我觉得这世上,已没有什么事值得我笑。”

“但你今天破例笑了一次,你能不能再笑多几次给我看看?我喜欢看你的笑容……”

莫孤烟瞪他:“我又不是卖笑的,干嘛要笑给你看?”

龙如晨大笑。没想到这个冷漠的孤僻少年竟也有幽默感,他真是低估他了!

日上三竿,酒尽杯空。

龙如晨长身立起:“趁现在天气好,我要走了。”他真的很怕流沙。

莫孤烟盯着他,沉声道:“我有句话警告你:日后你在江湖上行走,千万莫要惹四种人!”

龙如晨折过一段柳枝在手中把玩着,漫不经心地问:“哪四种人?”

“第一、单身女子;第二、文弱书生;第三、奇装异服的人;第四、退隐山林的世外高人!”

龙如晨目光一闪:“为什么?”

“因为单身女子敢在江湖上走动,必定身怀绝技;而文弱书生未必个个都手无缚鸡之力,有时他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强;穿着怪异的人肯定也有一技之长,你最好别去嘲笑他们;至于那些退出江湖多年的世外隐者,你更加莫要去惹!因为他们大多数都是百年前惊震武林的绝顶高手,也许其中还有一、两个嗜杀成性的大魔头,你若不小心惹了他们,说不定马上就招来杀身之祸!”

龙如晨咋舌:“难道连你也不是他们的对手吗?”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武功比我高强的人何其多?只是你无缘见识罢了!”莫孤烟目光一闪,“还有那个‘无名镇’上的市民,奉劝你也不要去招惹!他们全都是当世数一数二的高手,秉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混迹于市井之中,你不去招惹他们,他们也不会来招惹你!但你若得罪了他们,他们就会双倍奉还!”

龙如晨吐口气:“难怪我总觉得那个镇上的人不同寻常,原来都是些深藏不露的高手!”

“你要明白,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有些人的真面目,不是你随意可以看清的!”

龙如晨促狭地笑道:“至少我看清了你的真面目:你是个面冷心热、表里不一的好人!”

莫孤烟眼神一冷:“你又欠揍了是不是?”

“是,我皮痒了,你来揍我啊!”龙如晨大笑着,一个筋斗翻上半空,如大鹏展翅般掠出了绿洲,“再见了,神箭公子!为了我们的三年之约,你要好好保重身体!别让我来时只看到一副行尸走肉的躯壳,我不想和活死人打架―――”

笑声渐渐远了,他的人也掠远了。

莫孤烟望着他飘然远去的背影,呆呆地出了一会儿神,转回木屋中。

活死人?他才不是呢!只要岭儿回来,他的日子依然过得很充实!

可是,岭儿不会吹箫,不会和他合奏……

十指又抚上窗前的白玉琴,他开始呼唤已经走远的龙如晨。

悲伤的琴音响彻整个绿洲,直冲九霄,绕梁不绝。

远在十里之外的龙如晨听到琴声,不由得放慢脚步,踌躇起来。

任凭他多么不愿意承认,尽管他很畏惧莫孤烟的武功,但还是对他产生了一种近乎兄长般的感情!

共同生活的十多天,他一直感觉到莫孤烟很可能是一个和他极亲近的人,将来会在他的生命中占有很重要的一部分。而龙岛主也曾说过莫孤烟是一个和他关系极密切的人―――就凭这一点,他可以断定莫孤烟的父母和他非亲即故!

远离绿洲数十里,他还听到幽怨的琴音随风飘来,声声扣人心弦。

他不是傻瓜,当然听出了琴音的挽留之意―――那种难舍难分的离愁别绪,令他差点儿热泪盈眶!

原来,他在莫孤烟心目中也是有份量的,他并不输给“岭儿”那个小魔头!

龙如晨深吸口气,毅然抛掉手中的柳枝,大踏步向关内走去。

他不能留在这里,他还有很多大事要做―――他毕竟才十五岁,“江湖”对他的诱惑力还是相当大的!

别了,绿洲;别了,小屋;别了,大漠!

我要回到可爱的中原,去创造神话,去印证传说,去实现梦想!

――――――――

无名镇。

要入关,当然必须先经过这个南来北往的小镇。

现在,龙如晨又回到了“无名镇”。

看着忙忙碌碌的生意人往来穿梭,行色匆匆的路人和他擦肩而过,无所事事的游客含笑和他打招呼,龙如晨突然有种莫明的感动。

十多天前,他们还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十多天后,他们见到他,却像在迎接一位远途归来的朋友!

原来平凡的生活是如此惬意,怪不得有那么多人热衷于隐居―――“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山”,看来这些自给自足的小市民,比红尘俗世中的凡人明哲多了!

路过一间“当然”杂货店时,龙如晨无意中瞥见店里挂着一串精致小巧的竹风铃,想起莫孤烟对此物的眷恋,他便走进店里,对年过四十、风韵犹存的老板娘道:“我要买这串风铃!”

“当然”老板娘瞪圆了一双又细又长的丹凤眼:“我为什么要卖给你?”

“咦?你挂在店里,不是卖是用来干什么的?”

“岭儿送给我的东西,我才不会卖呢!”老板娘轻轻哼了哼,“这可是无价之宝,我要留下来作纪念的!”

岭儿!她竟然也知道那个千人宠、万人爱的小恶魔!

龙如晨颇感兴趣地问:“你见过岭儿吗?”

老板娘笑得很甜:“我当然见过,岭儿是天底下最可爱最可爱的小天使!这串风铃就是他亲手做给我的,我才不会卖给你呢!”

“哦?假如我出一百两银子呢?”

老板娘撇嘴:“一千两金子我也不卖给你!”

“咳咳……假如我要硬抢呢?”

老板娘瞪眼竖眉:“你敢?不怕老娘一掌劈了你,就抢试试看!”

龙如晨笑着叹了口气:“当然不敢……我又不是不知道你们镇上的人很难惹!”

老板娘警惕地挑了挑眉:“谁告诉你的?”

“神箭公子,莫孤烟。”

“岭儿的表哥?你跟他是朋友?”

“算是吧!怎么,他真的是岭儿的表哥吗?”

老板娘双手叉腰:“当然是真的,这镇上的每一个人都可以作证!”

“呃……我以为岭儿是他的私生子……”

“莫公子还没成亲,何来这么大的私生子?!”

“噢,岭儿现在去了哪里?”

“他玩够了,当然是回家啦!”老板娘眉开眼笑,她的店名叫“当然”,口头禅也成了“当然”,“这小子说他若再不回家,他表哥就会剥了他的皮,再打他屁股一顿!”

龙如晨扯扯嘴角,不以为然。

莫孤烟那么宠岭儿,舍得打他才怪!

“岭儿很喜欢离家出走,来我们镇上玩。他说绿洲太闷了,给表哥看得死死的,一点也不好玩!这次他是听到莫公子弹琴才回去的―――”

“不是吧?绿洲离‘无名镇’那么远,他还能听到莫孤烟弹琴?”

“这可能是他们兄弟间的心灵感应吧!莫公子只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才会弹琴发泄,平时他碰都不会碰琴弦一下的!岭儿说他表哥肯定是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他得赶回去哄哄,不让他表哥老是一个人在小屋里黯然神伤……”

龙如晨摸摸鼻子。他要不要告诉这老板娘:莫孤烟弹琴,其实是为了送别他?

“岭儿虽然贪玩,但却很怕他表哥,因此不敢玩得太野……往往离家大半个月,就要乖乖回去听候发落!”

龙如晨瞪大眼:“离家出走大半个月还不叫玩野,那他要疯到什么程度才叫‘野’?”害他被莫孤烟修理了半个月,这小子真是太欠扁了!

“岭儿说他不把‘无名镇’闹得天翻地覆、鬼哭神嚎,就算我们幸运了!你还想祈求他有多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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