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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血性男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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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二十一世纪以后,就再也没有为兄弟出头打架伤人的事情了,但是也少不了极个别的,像陆天翔帮刘义才出头报仇,这就是极为具有代表意义的一次。

陆天翔不是混子,反而学习很好,在老师和同学的眼里,他是好学生的代名词,每次考试,不管大考试还是小考试都是全年级第一,让所有的莘莘学子们敬佩不已,在学校,深受老师的喜爱。在家里,深受母亲的宠爱,深受父亲的毒害。

如果没有帮刘义才出头的这件事情,谁都想不到陆天翔还有他的另一面,正所谓虎父无犬子,陆天翔之所以能有凶神恶煞的一面,完全是继承了他父亲的光荣传统。

陆天翔的父亲,是五九年生人,六七十年代,正是陆父十几岁,二十出头的正当年的年纪。当时陆父也是市里混子的一员猛将,以义薄云天全市闻名。重情义,讲信用,打架狠,能扛事儿。手底下的兄弟不少,一吹号子,能招呼来七八十号。那时候叫人一起打架,不花钱,全靠自己的名声,名声越响,能招呼的人就越多。

跟着陆父的兄弟都心甘情愿为他抛头颅洒热血,如果那个时候全国人民都信仰伟大领袖**的话,那当时全市的混子们除了信仰伟大领袖**以外,还信仰一个人,那就是陆天翔他爸爸,陆震天。

如果当时红、卫兵允许的话,混子们会把陆震天的照片也贴在和**,朱总司令同样高度的墙壁上,每天顶礼膜拜,表示子自己的忠心与崇拜。

陆震天绝对是该市混子中的顶头级人物,算的上是全市能叫上名号最早的一批混子中,最有名气,最有威望的一个。即便是到了现在,道上的人一提到陆震天,都会情不自禁的竖起大拇指,然后说俩字“牛逼!”

现在,市里的一些名头很响的道上大哥们,不少都是陆震天曾经的小弟,甚至不少现在的大哥还把陆震天称作是自己年轻时候的偶像,尊重万分。虽然现在陆震天不混黑道了,但是市里的混子们一提到陆震天,依旧没有人敢动他一根毫毛,因为只要陆震天随便一跺脚,整个城市都要颤三颤。

现在的陆震天,是该城市的市委副书记,他的妻子,李美华,是华海市最成功的女商人之一,开了一家全市最高档的五星级酒店,盛世龙腾大酒店。(他们那是一个三线城市,当时三线城市的所有酒店不管多豪华,最好只能凭五星级)。

酒店及餐饮、娱乐、休闲、度假、住宿于一体,服务多种多样。

虽然陆天翔的家世这么好,可以说在整个城市,在没有哪家能比得上他们家。要钱有钱,要权利有权利的。但是他从来不彰显自己的富有,衣服之类的生活物件从来都是他妈妈和一帮富婆太太们逛街的时候给他顺手买的,这小子倒也什么都不挑,老娘给买什么,他就穿什么,全然不知道自己的衣柜里都是些高档的名牌货。

他妈妈一直以自己有一个学习好,长的俊美的儿子为荣,爸爸没时间管,妈妈从他小时候就带着儿子去各个太太家炫耀,一帮太太对陆天翔也是非常喜爱,偏偏老妈认识的这些富太太家里的孩子都是女孩,陆天翔从小就跟一帮骄傲的公主们在一起玩,整的陆天翔跟这帮女人和女孩们无话可说,从小就养成了不爱说话的孤傲性格。

但是自从他上了初中,认识了几个好朋友之后,他的性格,终于开始向开朗乐观处发展了。

陆天翔的父亲陆震天有点不喜欢自己的儿子,虽然陆天翔是他的独生子,但是他一直觉得自己的儿子毫无血性,一点都不像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记得自己十五六岁的时候,都拿着枪刺到处捅人了,要不是因为自己的父亲也就是陆天翔的爷爷非给他安排了一条通畅的官途之路,没准现在自己都混成了该市黑道顶天立地的大人物了。

陆震天不喜欢自己的儿子每天都学习,为了把儿子培养成像自己一样有血性的男儿,陆震天从军队熟人那里给儿子要来了不少军用刀具,陆天翔的军绿色斜挎包和那把三棱刮刀都是他父亲从军队给他拿来的。

现在竟然真的派上了用场了。

陆天翔上初中的时候也打过架,但是都是小打小闹,大多说都是几个人刚要撩开架势,就被人拉开,就算是打起来,也是赤手空拳的打,从来没有动过家伙。

而这次兄弟刘义才被二中老大欺负的事情,让陆天翔动了伤人的心,他的血性潜质,也终于在此刻爆发了。

陆天翔听说欺负刘义才的这个人很牛逼,是什么二中老大,当时在陆天翔的脑子里还没有什么立棍扛把子的概念,他就知道,自己的兄弟被一个牛逼人欺负了,自己要想替兄弟报仇,就要来点狠招。

这是陆天翔第一次背这个军绿色斜挎包,也是陆天翔第一次拿家伙,没想到,第一次拿的家伙就拿的是杀伤力极强的三棱刮刀。

戴眼镜的刘义才显得有点胆怯,腿肚子打哆嗦,手里攥着一个板砖,觉得太显眼,又藏回了衣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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