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浮云朵朵(2/2)
“怎么,是不是没找到她?”
“不,找到她了,”我迟疑了一下说,“不过,突然不想见了。”
大胡子转身看了我一眼。他似乎有些不相信我说的话是真的。
“桃叶回凤凰是为了和过去她喜欢的一个人结婚。”我只好加了一句。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什么话也没说,回过头,继续往架上摆他的磁带。
“你没事吧?”
“还好,”在麦当娜那像刀子一样的,似乎可以划破一切事物的尖锐的歌声中,我稍稍犹豫了一下,“你看,我不还是老样子,一根眉毛和头发也没少。”
“那就好,”大胡子转过身,又上下打量打量了我,“我说句老实话,你不要生气,我觉得,你该为桃叶高兴才对。”
“我也这么想。”我对大胡子点点头,“我正在努力这么做。”
晚上,我们一起到黑猫吃饭,因为出发前有个人突然来找大胡子谈点事情,我们耽搁了点时间,大胡子和我都还以为可能找不到座位了。可让人奇怪的是,平常一到这个时候就挤满了人的黑猫饭店,却冷冷清清,不仅屋子外的三张桌子是空的,就是里面也没什么人。
我们随便找了张桌子坐下,点了几个菜,大胡子又要了两大杯啤酒,想和我好好地喝一下。可吃着吃着,就没了劲。过去要三番五次招呼才肯过来换一下杯盘碗盏的服务员今天表现得特别殷勤,几个人在一旁不停地嘘寒问暖不说,甚至恨不得把菜直接喂到我们嘴里。对她们的这种转变,大胡子开始还能应付裕如,可过了一会后,我就看到他逐渐面露难色,说话和吃东西的动作都也都没那么自然了。
实际上,我也好不了多少,本来,我之所以要和大胡子来黑猫,就是为了在闹哄哄的人群中,找个不起眼的地方坐下来,同大胡子随便喝点什么,聊点什么,让自己放松一下的。可现在不仅不能休息和放松,还得在众目睽睽之下,强撑着让人无微不至地对自己进行服务,痛苦可想而知。
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天回到南京后,我突然觉得很疲倦,既不想再去主动想什么,也不想再主动去做什么了,甚至,连方湄也不想再见。可我又不愿意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因为那样子,我只会想得更多,而且,孤独得更厉害。我害怕孤独。我想找个热热闹闹的地方,把这些东西都忘掉,不仅包括孤独,就连我自己也忘掉。我感到自己似乎从来没这么累过,也许,这是由于这一段时间以来,我做我自己做的太长了。
我忽然发现,我原来并不情愿做我自己。我想把自己融化在一种和乐和欢快的气氛之中,要有很多人,什么人都行,但有个条件,那就是一定要很多,他们在一起兴高采烈地喝酒,聊天,还要声音很大,很吵,录音机里放着我听不太清楚的音乐,最好是我听不太懂的外文歌曲,我坐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就一个人,看着服务员在摆得满满的桌子间来回穿梭,不时和顾客打一下情骂一下俏,并发出嬉笑声,把大家的注意力都吸引到自己身上。我要的就是这种氛围,这种东西。如果在平时,我的这个要求也许不算什么,可在今天,它却变成了一种无法实现的奢望。
有时候,世界就是这样,它不允许你回避,它逼着你走上前去,去做你自己,去成为自己。
在吃完这一顿有史以来我记忆中最长的也是最难吃的一顿饭之后,我几乎是像逃命一样和大胡子离开了黑猫。而且,我们一出门就分了手,甚至,我们两个彼此都忘了说再见,我们好像都害怕再看见对方,哪怕是一眼也都觉得难为情。我想,大胡子也许和我一样,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气氛中,看到自己并不是真的想做自己,或者,自己也想变成别人,至少,也要和大家一样,或者,再至少,最低限度也要在这种地方,这段时间里,变得和大家一样。我们总要把自己这件衣服脱下来,休息片刻。
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说过,有时候,世界就是这样不讲道理。不知道,如果高前听到我这么说,他会怎么想?会不会也像过去一样说一声,精辟。
可有时候,世界就连这么短暂的一个时间也不给我们。
“你怎么说走就走,也不先对我说一下?”
当我告诉方湄,我已经买好了回家的车票的时候,她似乎有些不高兴。
“我也是昨天路过火车票预售厅时,临时决定的。”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解释说。“现在你可千万不要挽留我,你不知道,每次我在家里住不了几天就想回来,可真要离开了,却又很想回去。就像现在一样,虽然马上要走,可心里也很矛盾,你一劝我,我要是一动感情,留下来了。那我可就回不成家了。”
“放心,我不会劝你的,你走好了。要是你真想留下来,是不会这么嗦的。”方湄看了看我说。
我忍不住笑了,方湄的确说中了我的心思,如果我真的想留下来,我就不会去买火车票了。可方湄不知道,我说的自己的那种矛盾的情感,却也一点都不假。
方湄想去送我,但被我拒绝了。我一直不是很喜欢送别的场面,我总觉得,送别的时候人会变得特别的虚假。因为,人在这个时候不得不扮演一种传统的,习惯的悲情角色,尤其是火车将开未开之际,两个人在站台上磨磨蹭蹭,等待开车的笛声鸣响的时候,非常不自然。因为这时,该说的话已经说尽,不该说的话也还是一样不会说,但又不得不找点什么来说说,真是让人痛苦不堪,所以,火车的笛声一响,送别的人和将要乘车离去的人都会如逢大赦,赶紧转身离去。
之所以会是这样,我想主要还是因为我们所生活的时代变了,和过去不一样了,在这个多变的时代里,我们固然太容易离别,却也太容易聚首,我们常常说再见,可这个再见就像是一个可怕的魔咒,逼得我们真的时时再见,其实,有时我们说再见时,我们是希望一辈子也不要再见到对方。我们是希望我们就此分手,不再见面。
然而,在火车即将启动的一刹那,当我看到站台上稀稀拉拉的送行的人群在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走动时,却突然很想见到方湄,希望看到她在车窗外向我招手,希望她跟着咯噔咯噔滑行的火车在站台上奔跑,我想,我一定会冲下火车,不顾一切地和她拥抱在一起,我要告诉她,其实,我哪里都不想去,我只想和她在一起。
这当然是个幻想,因为,和方湄回去以后,我还是一样会觉得无聊,会无所事事,所以,我克服了自己这种软弱的可笑的情感,紧紧地闭上了眼睛,靠在座位上打起了盹。
回到故乡焦作那座马路宽阔的北方小城,每天在从南向北逐渐升起的街道上骑着自行车,你会感到越来越沉重,也越来越累,可这种感觉让人充实。远处的太行山高耸的山脊和阳光下干燥的空气,蓝色的天空,路边的高大的白杨树,以及在风中哗啦哗啦响个不停的树叶,都让人的心情变得空阔,旷达了许多。
此刻,我已不再是一个在校的大学生,我的身份是宏运公司的职员,每天负责接待前来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并答疑解惑。我们的公司,就在太行山的山脚下,像个农场。每当有客户光临,我会带着他们到我们公司后院的一排排由石棉瓦搭起来的养殖场里,去看看我们公司的产品。那些产品个个活蹦乱跳,在太阳下的小池塘中游来游去,身上棕色的毛皮闪着诱人的光芒。我会详细介绍它们的习性,以及常见病的预防措施。当然,最重要的是,我要告诉他们,如果购买我们的产品,他们将发财致富。因为,我们会回收我们的产品,然后再卖给更多的人。
对了,我几乎已经忘记了我们的产品的学名,它叫海狸鼠,也称河狸,是一种啮齿类动物。虽然长得不好看,但从理论上说,它的毛皮可以制作大衣,肉可以食用,*腺的腺体还可以制成名贵的香料,还是很有价值的。至于我们公司,却并不想把海狸鼠搞成那么多东西,前面我已经说过,我们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人来买它,让它生产出更多的产品,然后我们低价回收,再高价卖出,然后让更多的人来买。
这就是我的老板,也是我父亲早年在军队服役时的亲密战友史叔叔的梦想,他希望有朝一日,在中国,所有的人,不分男女,不分老少,不分城乡,不分贵*,每个人家里都会养几只由他的公司荣誉出品的海狸鼠。记住,不是毛皮大衣,也不是香料,而是真的活着的海狸鼠,因为,死了就无法回收了。
不过,这个梦想因为工程巨大,显然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实现的。对此,史叔叔毫不避讳。
“能不能实现不重要,关键是要去做。”他边说边假装随便地盯了我一眼。
我知道,他这是在现身说法,在教育我。回到家后不久,我就又像过去一样感到百无聊赖,于是,他把我弄到他这里,强迫我勤工俭学。
“我不是不想做事情,是暂时还想不起来做什么事情好。”我想了想说。
见易别难(2)
“这好办,先找件事干起来再说,说不定,一边干一边就有了。”他往地上弹了弹烟灰。“只有傻瓜才会像盖房子一样,先弄个图纸,再一步步按图纸去施工。”
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在以后的时间里,我几乎全身心的扑到了卖海狸鼠的事业中去。而且,因为我们的客户基本上是农民,所以,公司里每天都有人下乡。我常主动和公司里的兽医老赵一起在大热天骑着自行车到乡下的客户那里去给海狸鼠看病,喂药。时间一长,我耳濡目染,久看成医。到后来,我已完全可独当一面,像老赵一样,戴着一顶破草帽,背着一个装有注射用的针筒和药物的帆布挎包,骑着一辆破旧的永久自行车,一个人奔走在乡间的坑坑洼洼的小路上,到客户家里去看我们的产品是否运转正常,情况良好。甚至,有一次,我还帮一只海狸鼠接了生。
晚上回来,冲个澡后,我会和公司里的朋友一起去市里打散装的冰镇生啤酒,一直喝到全身冰凉,然后才摇摇晃晃地抓着咯吱作响的梯子爬到公司的平房顶上躺下来,一边听收音机里播放的流行歌曲,一边看着天上的星星,和朋友们东南西北地闲扯。
从太行山深处刮过来的阵风是如此让人惬意,几乎让人感觉不到夏日的酷热。天上的星星也忽远忽近,有时似乎会像雨点一样密集地倾泻下来,有时又像透明的气球一样升上高空,而且,越来越高。偶尔,会有一颗流星急速划过,蓝色的夜幕就像天鹅绒的被子似的一点一点把整个大地都覆盖了起来。我们也不知不觉地*了深沉的梦乡。
这些日子是如此了无牵挂,又是如此的自然,随意,以至于第二天醒来后,我常记不清楚自己是第一个睡着的,还是最后一个睡着的。
可惜,这样的好日子很快就到头了。一天晚上,当我临睡前按照老习惯,把挂在墙上的日历又撕去一页时,突然发现,8月份的日历只剩下两三页了。
暑假结束了。
还没有从检票口出来,我就看到了方湄站在接客的人群中在向我挥手。在刺眼的阳光下,她穿了一条宽松的米色卡其布短裤和一件黑色的背心,戴了顶白色的棒球帽,把自己弄得像个正在沙滩上晒太阳的时髦女郎。
“高前有消息了。他现在被关押在南京的一个看守所里,公安局允许每个月去给他送点生活用品。前一段时间,高前的母亲来过一趟南京,在学校里住了一个多星期,但也没能见上高前的面。”方湄摘下墨镜,迫不及待地告诉我。
“是吗?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我有些惊讶地盯了方湄一眼。
“你回家的时候不是提醒我说,你想过几天清静日子,让我别和你联系吗?”方湄哼了一声,戴上墨镜。“说老实话,要不是你自己说你今天到南京,就是白给我钱,我也不愿在这种大热天来这种鬼地方当迎宾小姐。”
“那倒也是,”看她有些不高兴,我忙向她道歉,“怎么样,中午我请你吃饭。”
“这还差不多。本来就是,人家一大早起来接你,在太阳下站这么久,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方湄从墨镜上方调皮地向我眨了一下眼,“要不然,以后可真没人愿意来接你了。”
“不会的,不是还有你吗?”
我搂了一下她的腰,和她一起往公交车站走去。
大胡子总是那副处变不惊的样子,他一见到我就侃侃而谈。他认为,高前的情况似乎介于好坏之间,也就是说,不好也不坏。这是他经过分析得出的结论。因为,既然公安局还允许亲属探视,送东西,就说明问题不会严重到哪里去,或者说,在公安局看来,高前的问题不严重。不然,按照以往的经验,出了这种事情,一旦人被抓起来后,连死活都不知道,更不要说见面了。所以,高前应该没什么大事,也许,过不了多久,他就会被放出来。
大胡子告诉我,暑假的时候,有两个警察曾经来找过他几次,想从他这里弄点高前的情况,其中一个,还是大胡子过去的同学。他想,反正高前和朋友们在一起时,也就是聊聊天,听听音乐,还有就是和小姑娘喝喝酒,一起到外面玩一玩,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把大家以前交往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
不过,大胡子讲的这些事我都没有亲历,更没有实感,所以,尽管他对我里嗦说了一大通,我还是不能想像这种事情到底有什么价值。而且,本来,他不说这么多还好,现在,他这么一说,我感觉,他在应付这件事上,似乎并不像自己说的那么轻松。
我们坐在南大附近的一家小饭店摆在外面的桌子旁。时间显然已经很晚了,因为我已经连自己手表上的时针和分针都看不清楚了。可不知怎么搞的,坐在我们旁边的一些人似乎和我们一样,也都没有回去的意思。地上的啤酒瓶滚得到处都是。他们也都像我和大胡子一样,光着脊梁坐在椅子上,一人手抓一瓶啤酒在边喝边聊。这种情景,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以前开学的时候,虽然大家也会到外面喝点酒,聊点天什么的,可似乎很少像今年一样,有这么多人都在外面喝酒,又到这么晚了,还不回宿舍。
不停地喝啤酒,让人的肚子胀得厉害,当我又一次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想去街对面上公共厕所的时候,另一张桌子上也有个家伙晃悠着站了起来。他不仅先认出了我,还口齿清楚地向我打了个招呼。原来是哲学系的一个朋友。我告诉他马上上了厕所就回来和他聊。他说他也要去。谁知这小子走过来后就对我说他来不及了,就在当街掏出了自己的家伙,大胡子看到后,也摇晃着走到了路灯下啦啦啦地尿了起来。
好像起了连锁反应,那些本来都坐在桌子边的人也都一个个跑到马路边尿了起来。有个小子还童心大发,拿着一瓶啤酒,把瓶口冲着外面放在*前,嘴里哇啦哇地叫着,一边跳一边假装尿尿,把啤酒沫喷得到处都是。他的这个神来之笔把大家都逗得格格格地笑了起来,不知是谁开的头,很快,每个人都像他那样抱着一瓶啤酒一边乱叫,一边在街道中间蹦起来。
开始我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可到后来,我也捂住我笑疼的肚子,拿着一瓶啤酒像只青蛙一样哇啦哇啦地喊了起来。我感到莫名其妙的兴奋,似乎有什么东西随着这喷涌而出的啤酒,一起发泄了出来。可我不久就难受起来,不仅仅是喝多了酒的缘故,我突然觉得很无聊,自己不应该这样,但是,应该怎么样,却又不清楚。
其实,这些也都是一闪念的东西,我甚至想也来不及想,就看见刚才还兴高采烈的人每一个都像我一样捂着肚子剧烈地呕吐了起来。
我跪在地上,一只手捏着自己的喉咙*着,恨不得把自己的胃像手套一样翻过来,把里面的东西一点不剩的都倒出来。
这虽然不是我醉得最厉害的一次,但却也许是我醉得最难受的一次,那种醉后的感觉让人恶心,让我不仅厌弃自己,也厌弃所有的一切。所以,直到第二天我被叫到系里接受主管学生工作的老师的训话时,还没有恢复过来。
看守所的警察老王其实很和蔼。我一见到他当着我的面摘下帽子,挠了挠自己花白的头发,就感觉他是一个比较好接近的人。实际上也是如此。他看看我和方湄给高前送来的几件秋天穿的衣服和一些奶粉,示意我们放在旁边。我忙递给他一支烟,他没有推辞,接了过来。
“你是高前的同学?”
“对,我们住一个宿舍。”
“他没什么事,在里面挺好的,”老王看了方湄一眼,掏出打火机点上烟,“你们放心好了,有什么事,我会和你们联系的。”
老王可能把方湄当成高前的女朋友了,所以态度很好。
“那,我们什么时候能见他一面?”我借机问。
“这个我也不清楚,可能快了吧。”
老王看了看表,从桌子上拿起帽子戴上,“怎么样,我还有个会,要不我们下次再谈?”
“好的,谢谢了。”
我和方湄也赶紧站起来,向他道别。
几乎每一次,老王都这么客气。虽然还是一直没能见到高前,但时间长了后,似乎给人一种感觉,高前在看守所里的生活和我们在外面没什么两样。开始,我还只是这么想想而已,到后来,也就逐渐把它当成真的了。
我想,也许,高前在看守所里,也会这么想。而且,我也希望他这么想,尽管事实上就是这么回事。
“你们还年轻,又是大学生,耽误点时间也没什么,当年我们很多人高中没毕业就到苏北农村去插队,养猪种地的,一干就是七八年,最后也熬过来了。”老王摘下自己的大盖帽,弹了弹上面的灰,“所以说,小张,想开点,不管什么事,都会过去的。”
我赶紧点头,对老王的这番话表示赞同。实际上,老王只是在自言自语而已。我并没有什么想不开的地方,我觉得很有可能,他是想对高前说这番话,不过,也有可能,他对高前已经说过了。
“年轻人,容易*,不过,不*就不叫年轻人了。你说是不是?”老王把我送到了门外,又伸手理了理自己稀疏的头发。冬日的阳光从窗外射了进来,在长长的水磨石走廊上形成了一块块方形的光斑,明晃晃的,刺得老王眨了一下眼睛。老王看起来是真老了,不只是头发少,还满脸皱纹,穿在身上的橄榄绿的警服也皱巴巴的,样子和一个农民没什么差别。我想,这也许是他在农村生活那么多年留下的痕迹。当然,有些痕迹是看不到的。
我向他告别,从灰色的办公楼里走了出来。在大门口,值勤的警察照例要我出示证件并交还老王签了字的会客单。我一一照办。然后,走出了僻静的看守所。
外面正是一天中最热闹,也是最暖和的时候,街道上人来车往,汽车司机着急的喇叭声,翻过交通隔离栏横穿马路的行人和乱闯红灯的自行车,蓬头垢面的乞丐,两边的店铺里播放的流行歌曲的喧哗声,还有从一家面包房里飘出来的香味,也都和过去的每一天一样显得生机**。我从熙熙攘攘的人行道上走过,感到这一切如同幻影,但却又如此真实,它让人困惑、厌倦,可又让人向往、牵挂,然而这就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会*,就像老王说的那样,不管是否自愿,我们还会或者总会把自己的生命抛掷到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上。甚至,在我看来,有意义没意义都不重要,正如此刻高前在看守所内度日,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和胡思乱想,都是一样的,因为,无论如何,我们都得把自己这一辈子——有时我觉得真长——消耗在这个世界上。
见易别难(4)
一个卡车司机愤怒地摇下车窗向我挥了挥拳头,我知道他在骂我,有一刹那,我站在马路中间,似乎怎么也找不到那条宽阔的斑马线,它好像突然不见了,从我眼前,从这条马路上,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周围的一切也仿佛,不,是真的不见了。我感到自己忽然孤零零地站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什么声音也没有,什么景物也看不到,只有一片空虚像大海一样平静地向远处铺展开去。
我问自己,这世界是不是只有一个?如果真的只有一个,那我看见的又是什么,或者说,我想看见的又是什么?
没有人能告诉我。
方湄和我坐在鼓楼的高挑的大屋檐下,在明亮的阳光下,我们感到既温暖又惬意。鼓楼的高台下面,是往来的车辆和行人。瓦蓝的天空飘着几朵像棉花一样松软的白云。从中午到现在,我们已经在这里坐了两个多小时,一杯雨花茶也已冲得没有了茶味,当我又一次摇了摇空空的开水瓶,从桌子边站起来到设在鼓楼里的茶社去换了一瓶开水回来后,看见方湄还是像刚来时一样纹丝不动地坐在椅子上有节奏地嗑着瓜子,突然忍不住笑了起来。我笑得这么厉害,居然都忘了把手里的开水瓶放在地上。
“你是不是有毛病了?”
看到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像抽风一样笑得浑身发抖,方湄感到有点莫名其妙。
“等我回来再说,”我指了指通往楼下的台阶,“我再上个洗手间。”
我从鼓楼的高台上下来,一路笑到了下面的厕所,从厕所里出来后,我还是没止住笑,我知道,再这么笑下去,就要真的出事了。我合拢嘴,很严肃地伸出手指对一棵树摇晃了一下,不要笑了,我说,再笑可就真要出毛病了。我抬头看了看高耸的鼓楼的赭红色的台基,用手擦了擦笑出的眼泪,可不知怎么搞的,我的眼泪突然又流了出来。而且,似乎泪水也格外的热。
几分钟后,直到我再次平静下来后,我才重又上了鼓楼。可能是这一次时间有些长,看到我从下面上来,方湄就很认真地问我是不是真的哪里不舒服。我告诉她还好,只是水喝多了而已。
“那你说说你刚才笑什么?神经病一样。”
“你真想知道?”
“当然。”
“我说了,你不要介意。”
“你说好了。”方湄把瓜子皮放到面前的桌子上,不屑地看了我一眼,“有什么大不了的。”
“好了,我说。有一次,我和高前在这里喝茶,”我看了看周围的一些喝茶的人,其中有不少是情侣,“就像今天一样,有很多人,高前告诉我说,他能一眼看出喝茶的姑娘哪些是*,哪些不是*。”
方湄的嘴撇了一下,但并没有阻止我说下去。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这很简单,只要看喝茶的女孩是不是每过一段时间就要上洗手间,如果是,那就说明她不是*,反之,她就是个*。”
方湄把喝到嘴里的茶一口喷了出来。我忙伸手扶住被她差点碰倒的茶杯,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餐巾纸递给她。
“怎么了,这有什么好笑的,神经病。”看到方湄比我笑得还厉害,我真怕她会笑岔气,“小心点,小心把你的头笑疼。”
过了一会儿,方湄才好不容易止住笑。
“才不是呢,我是觉得你们这些家伙真可笑,哪有这种事?高前也真幼稚得可以。如果真是这样,他的这个理论用在男生身上不是更合适吗?”
方湄说得对。这也正是我刚才把眼泪笑出来的原因,但我只是对方湄笑了笑,什么也没对她说。
午后的阳光正在减弱,它就像一面闪亮的镜子一样悬挂在空中,虽然光芒四射,但却不再刺眼,而它的热度也在不知不觉地一点一点地消散。我觉得高前就像这轮冬日的太阳,随着令人炫目的热力的散去,也逐渐显现出了它原来的面貌。
也许,在这个时候,再来谈高前,更真实,也更客观。显然,客观这个词用在这里可能并不一定合适,我的意思只是想说,当高前和今天的这个世界拉开一段距离之后,我们更能平心静气地看待他罢了。
比如,以我现在的眼光看来,我就觉得,高前并不是我们中的另类,他实际上也是一个单纯的小伙子,除了有一些书呆子气外,还有着年轻人与生俱来的热情和理想,这热情可能会因人而异,但他的理想却和我们没什么两样,那就是既抽象又高远,虽然有些不切实际,可就是因为不切实际而让人充满了热情和向往。其实,说穿了,他在本质上和我,和方湄,还有别的什么人,并没什么大的区别。甚至,我想,要是当时我不去凤凰,或许,我现在也会和高前一样,在看守所里消磨时光。
天空中,那苍白的镜子一样的太阳正慢慢开始变成一枚金色的分币,马上,它还会像一只红气球似的在风中摇摆。我不知道高前是否也在看着这轮即将逝去的太阳,此刻,会不会也像我这么在胡思乱想,如果他当初像我一样去了凤凰,也许坐在这里的就是他。
是的,就在这里,我们曾无数次地看着夕阳缓缓地从不远处南大北大楼的歇山顶的塔楼消失,留下满天的红光,我们也曾一次次地从这里下去,到楼下的厕所去小便,我们看到喧嚣的街道车水马龙,自己犹如站在云端,我们从上到下俯视着滚滚红尘,觉得远离尘嚣,遗世而独立。
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这一切都如同幻影,我们其实早已身在其中,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这个世界。
我盯着那轮似乎在发出响声的红日,有一刹那,我觉得,我就是高前,而同样,那个被禁闭在看守所里的高前就是我。只有眼前这个世界,它什么都不是,可又什么都是。
甚至,我还想,这样一个世界表面上虽然千变万化,可它并不会真的发生变化,其实,它从来没变过,变化的只可能是我们自己,也只能是我们自己。不过,尽管想是这么想,我却搞不清楚是对还是错。
“不一定,有时候世界的变化比个人的变化更快,也更真实,更本质。”听了我这番高论后,方湄立即开始反驳我,“而且,世界的变化力量更大,它让你不得不跟着发生变化。”
我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说。她在为自己辩解。不,也可能她只是想说服自己。在考研究生之前的一天,她忽然告诉我,她不准备参加考试了。也就是说,她决定放弃考研究生。
这天晚上,我们在学校的*场上一圈一圈地漫步,天气很冷,但月亮却很亮。我穿着一件厚厚的军大衣,方湄把手放在我的大衣口袋里,和我的手握在一起。她围了一条时髦的有着长长绒须的白色马海毛围巾,在清澈的月光下,像有一层蓝色的雾一样笼罩着她的脸,我们在铺着黑色的煤渣的跑道上走动时,她的围巾不时从她的肩膀上滑下来,一直垂到她的膝盖下面,被她穿着皮鞋的脚踢来踢去。所以,每过一会儿,她就会把手从我的大衣口袋里抽出来,斜着肩膀用力把围巾甩到身后。而每次,当她做完这一切,把手再放进我的口袋的时候,她的小手就会变得冰凉,敏感和有力,她紧紧地抓住我的手,似乎是想从我这里得到温暖,理解和支持。
然而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像,我觉得她并不需要我所能给她的一切。她显然有能力也有信心作出这个决定。事实也是如此。以方湄平时的成绩来说,考上研究生本来就是一件很有把握的事。
“我仔细想了想,觉得还是去工作算了。因为,我对做学问并不感兴趣,那么再读个研究生干什么呢?”
“放弃这个机会太可惜了。”我斟酌了一下说,“很多人想考还不让考呢。”
“但我不能为了这个机会把我自己放弃了,你理解吗?之所以一直拖到今天我才决定,就是不想让自己后悔。”
“你自己?你想干什么?”我随口问,和方湄认识以来,我好像从来没有听她谈过她自己。
“是的,我自己,但是,”她迟疑了一下,又一次把围巾往身后甩去,“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想要什么,却搞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我和你相反,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却不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
这句话一出口,我就感到有些不妥当,因为,很大程度上,我这样说只是为了和方湄的话形成一种修辞学意义上的对仗,而非真的如此。这也是中文系学生的通病之一,有时候考虑问题并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从没有实际意义的修辞出发,为了美,而不是为了真,甚至不是为了善,去处理自己的日常生活。其实,我对于自己的那个自己究竟是什么,它究竟在哪里,又有哪些特征,并不总是很清楚,它像模糊的月亮一样在云雾之中忽隐忽现,忽明忽暗,让我感到既难以感知,又不好分辨,更无法把握。
但方湄并没有接着问下去,显然,她已经陷入了她的思考之中。
那么,她想要的是什么?不想要的又是什么呢?她真的像她所说的那么清楚吗?
春节过后,很多毕业的朋友带着眷恋的心情在学校的草坪上彻夜弹吉他,唱歌,喝啤酒,迟迟不愿离开学校,而方湄却早早地拿着上海图书馆的用人通知去报到了,我才意识到自己对方湄的了解有多么肤浅,又是多么隔膜。
我觉得,我对方湄的了解程度甚至还比不上对自己的了解深。不过,也许正是因为我对自己并不了解或了解不深,也才无法理解方湄,或更进一步地了解方湄。我突然想起了大胡子过去曾对我说过的,要想真正了解一个女人只有和她上床的鬼话,不禁哑然失笑。
“上床只是开始,你想,要是连床都没上,还谈什么了解,那不是隔靴搔痒是什么?”
“那你的意思是?”我拿起一盘盗版的莱昂内尔·里奇的磁带问。
见易别难(6)
“当然是反复上床了。反复上床,这样才能加深理解。”
他厚着脸皮笑呵呵地对我说。这家伙一点也没有因我的指责认输,反而更加振振有词。这可能也与他的生意渐渐复苏增加了他的自信心有关。他的小店里,那些去年曾被从架子上收下的录音带就像小店门前的郁郁葱葱的冬青一样,又一盘一盘地冒了出来。
“大家现在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胡子接过我递给他的磁带,“怎么样,听一听?”
“不了,”我摇摇头,“你看,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男人。”
“哎,我不开玩笑,你说说。”我严肃地说。
“让我想想,”大胡子这才认真地看了我一眼。“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只是想起来了,随便问问。”其实,我一点也不是这样,我是真的想问问他。
“这我倒真还没想过,说不清楚。你能不能让我再想想?”
我本以为大胡子和我相处这么长时间,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应该清楚,没想到大胡子会这么为难,我只好笑着摇了摇头。
“可以,随便吧。”
“怎么了,是不是方湄要和你分手?”
这个乌鸦嘴,我看了大胡子一眼,真想像那些率性的足球运动员一样往他的脸上吐口唾沫,以表达我的愤怒。
“你是不是希望我和方湄分手?”
“那倒没有,我也是随便问问。”看我有点恶声恶气,大胡子忙向我赔不是,“不是你先问我自己是个什么人吗,我总要知道你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吧。”
“方湄今天去上海了,我刚从火车站回来。”
“哦,我明白了,你明年毕业也去上海工作不就行了?”大胡子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不了的事,原来是这样。张生,我没想到你还是这样一个多情小生,难怪每天迷迷糊糊的,像个没头苍蝇一样飞来飞去。”
他说着说着突然看了我一眼,闭上了嘴。
“接着往下说,不要停。”我对大胡子说。
“那我就不客气了,”他说,“一个人是什么样子,即使是自己,也是很难知道的,只有走下去才知道。问别人一点用都没有。你是什么样的人也只有以后才能弄清楚,也只有你自己才能弄清楚。要我说,你别生气,我觉得,你现在还什么人都不是,当然了,也不是什么人。因为很简单,你还是个学生,我的意思你懂吧,学生,我也经历过这个阶段,就是还可以选择,同时,也有很多东西等着你去选择。比如,你要愿意,将来可以像我一样,当个音像店老板,或者,你也可以像方湄那样,去当个图书馆管理员。”
“你说得对。”我看了看大胡子,“可要是我什么都不想干呢?”
“那就读研究生,在学校里再待两年。”他头也不抬地说。“一旦工作,就由不得你了。”
如果放到一年前,我也许会想也不想就接受他的建议。原来我也不是没有这个想法,但现在我却对继续留在学校里读书这件事失去了兴趣。我说过,这和方湄离开学校没什么关系。但高前不在却是个很重要的原因,本来他是准备读了博士后留校的,而且,他在入学考试中也考得很好,他未来的导师,那个老头已经在他的录取通知书上签了字,但由于后来他被公安局拘留,这件事也只得打了水漂。俗话说,物伤其类,这不禁让我产生了兔死狐悲之感。
还有别的一些过去经常在一起聊萨特和波伏娃的关系,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和诗歌的朋友,虽然不像高前那样连个影子也见不到,甚至,还是像以前一样经常碰头,甚至,比过去见得更多,可已是徒具形骸。大家有如古人所说的身在曹营心在汉,一到我的宿舍,不是喝酒,就是打扑克,而且,常常在宿舍熄灯后,把牌桌搬到走廊上迎着厕所里吹来的寂寞的穿堂风打通宵。似乎再也没有一个人能提起精神来谈过去我们喜欢谈的那些东西了。就像一盘磁带一样,那一段好像忽然被抹掉了。
当然,这只是一个看得见的变化,校园里不知不觉发生改变的还远不止这些,往常兴旺的讲座没有了,诗歌朗诵会没有了,甚至连在校园里无所事事荡来荡去的人也没有了。我们似乎一下子都变成了山顶洞人,像穴居动物一样整日躲在宿舍这个深洞里,把自己呵护了起来。我们吃在一起,喝在一起,我们还一起做梦,一起上厕所,好像每一刻,我们都能彼此看见对方,找到对方。但是,我感觉,我们都已经不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人都是一些徒具形骸的身体而已。他们的脑子不是变成了一团浸满了酒精的海绵,就是一副乱七八糟的扑克牌,喏,缺了角的梅花和方块,花色不一的黑桃和红心,还有长得不一样的大鬼和小鬼,就这些。
我和他们不一样,我每天到*场跑步,早晚各一次。下午我会到健身房去对着墙上的大镜子挥舞哑铃,和来这里的人不同,我并不是为了健美,更不是出于自恋,我只是想每天在镜子前看一下自己,看看它还在不在而已。
暑假我没回去。因为大胡子在夫子庙又开了个分店,事情一下多了起来,叫我给他帮忙。一天,听一个来买磁带的朋友讲,像高前这种问题不大的人有可能很快会放出来。这个消息让我和大胡子感到很意外。所以,尽管没到探视时间,我还是马上去看守所找老王打听了一下,老王一方面说他还没听到过这种说法,可一方面却又劝我等等看。虽然表面上,他似乎什么也没说,可从他的口气和态度上,我估计这件事十有*是真的。
我和大胡子立即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几个好朋友。大家都很高兴,聚在大胡子家里讨论怎么办。大胡子趁热打铁,给每个人分配了任务,以免到时候高前出来时措手不及。我的任务是一旦得知高前出狱的准确时间,必须马上通知大家,同时买一束花,和一个能搞到车的朋友把高前接回来。大胡子则负责统筹,如订好为高前接风洗尘的饭店,发表欢迎讲话等。在一切都安排好后,有个朋友建议大胡子考虑一下,是否晚上再给高前安排一个小妹妹,让他放松一下。为了慎重起见,大胡子让我们举手表决,在这种情况下,谁也不想让人看见自己没有同情心,当然是一致通过。现场气氛热烈,显得非常祥和。会后,我们一起兴致**地共进了晚餐,还喝了不少啤酒。不知是酒喝多了,还是很久没有这样了,大家都有种感觉,似乎高前已经回来了,他就在我们中间,这种感觉如此强烈,以致我们都忍不住像过去一样,在列侬低沉舒缓的歌声中谈了会文学。我记得当放到他的那首《昨天》时,有个朋友叫大胡子把卡朋特的磁带找出来,把《昔日重来》放给大家听听,他这么一说,几乎每一个人都笑了起来。倒不是说这首有些伤感的歌不适合我们现在欢快的情绪,而是他借卡朋特的这首歌把大家心里想的都说了出来,让我们有点忍俊不禁。
方湄已经在上海正式上班,因为刚去,工作和环境都需要熟悉,所以她一直没有回来。她写信给我说,她本来想在近期回来一趟,但她母亲前段时间刚到上海看了她,她就不回南京了。我理解她的意思,她是希望我去上海看看她。
我向大胡子打了个招呼,告诉他我要到上海去一趟。他问我什么时候回来,我知道他是害怕我在上海待的时间太长,万一高前出来了没人照应。我让他放心,我去上海其实只是应召见方湄一面,没什么大事。
“说不定,半路不想见了,立即把车头一扭就回来。”我对大胡子笑着说。
“你以为是火车是自行车,说拐就拐?还是老老实实到上海去吧,我这里没问题。”他拍了拍我的肩膀。
按照方湄给我画的地图,我从上海火车站出来后,坐公交车到了人民广场附近的上海图书馆。这座仿文艺复兴式的建筑解放前原来是跑马厅,现在用作图书馆,也算物尽其用了。因为过去我曾来这里查过一次资料,所以,很顺利就找到了这个地方。还没下车,我就看见了它的那座高高的塔楼上的圆形的大座钟,在强烈的阳光下,大钟白色的钟面和黑色的指针显得分外抢眼。
当我找到方湄工作的过刊阅览室时,她正一个人坐在门口一张插满了借书证的柜台后,她穿着一件一看即知是工作服的式样古板的白衬衫,胸前戴着一块打有工号的铜牌,正低头看一本杂志。空阔的阅览室里,有几只吊扇在阴暗的光线中缓缓地转动,空气里散发着一种年深月久的老房子特有的清凉而又略带霉味的气息。有几个戴着老花镜的老头拿着放大镜在看发黄的报纸,还有一个小伙子趴在桌子上打鼾。
我用手指轻轻地敲了敲桌面。方湄抬起头,脸上马上露出了笑容。
“这么早就来了,我还以为你要晚上才能到呢。”
“买错票了,是快车。”我开了个玩笑。可能是我的声音稍微高了点,方湄赶紧向我竖起了手指,指了指那几个看书的人。
“小声点。怎么样,热吧?要不要我去给你倒点水?”
“不用了。我还好。”我说。
这时,那个小伙子走了过来,方湄接过了绿塑料做的代书板,把借书证还给了他。
“要不,你先进来拿本杂志看看,我还有一会才能下班。”方湄看了看手表。
“算了,我出去转转,过会回来好了。”我说。
图书馆大门出去就是南京路。我往前走了走。在炽热的阳光下,街道两边陈旧狭窄的弄堂,巨大而笨重的西式建筑,似乎都像蜡烛一样正在熔化。只有人行道上拥挤的行人的嘈杂声和不时驶过的带有铰链的加长公交车的咣当声,才让人在这8月的午后略感到一点生气。
在闷热潮湿的空气中走了没多远,我就开始汗流浃背,看看左右传出震耳欲聋的流行音乐的商店和路面反射的刺眼的光芒,我忽然失去了再往前走的兴趣,就转身买了张门票,进了绿树成荫的人民公园。
虽然紧靠着繁华的南京路,但夏日午后的公园里却和图书馆一样人迹罕至,显得既安静又空旷。我向公园深处走去,里面几乎看不见什么建筑物,到处都是粗大的法国梧桐和油漆剥落,露出木质原色的靠背长椅。有几个人躺在长椅上睡觉。我找了张椅子坐了下来,点上了一支烟。随着一缕淡蓝色的烟雾从我手上缓缓升起,外面那嘈杂的人流,刺耳的歌声和灰扑扑的房屋,甚至还有刚才的*,都一下子消失了。只有几只不知名的小鸟从高空优雅地滑翔到我面前的树阴下,唧唧喳喳地开始啄食地上的尘土。
在清凉的树阴下,我的心情也渐渐平静下来。我出神地看着这几只在地上啄个不停的小鸟,它们抖动着带有黑白斑点的翅膀,蹦蹦跳跳地在我面前晃动着,似乎十分开心。它们在找什么?地上的尘土中又有什么?谁也不清楚,可它们自己知道,或许,它们自己也不一定清楚,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它们不是在啄食吗?
因为喉咙有点干,我用手掐灭了香烟,把还剩下一大截的烟头扔到地上。一只小鸟被吓了一跳,抬起头惊惶地盯了我一眼。我还从来没有这么近看过一只小鸟的眼睛,它居然像人的眼睛一样,带有感情,这让我不禁对这只小鸟有了一丝说不出的好感。我向它微笑了一下。它好像也理解了我友好的表示,低头去啄食我扔到地上的那只烟头,很快,它就把一些剩余的烟丝啄了出来,看见它往嘴里吞了一些下去,我以为苦涩的烟丝会让它失望而去,谁知它意犹未尽,继续去啄黄色的过滤嘴,我向它做了个手势,希望它能明白这东西毫无意义。可它这一次不仅没有答理我,反而恨恨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用嘴叼起了烟头,跳到了离我稍微远一点的地方,继续啄个不停。
不知怎么搞的,看到这只傻乎乎的小鸟发疯一样啄食那只没有用的烟头,我的情绪忽然糟了起来。*的,我想,这只小鸟怎么了,什么东西不好啄,偏要吃这个烂烟头,也不怕噎死自己。我有点生气,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挥手对这只小鸟嘘了一声。可这次它只是抬头看了看我,动也没动就低头加紧啄起那个烟头来,它是如此急切,我甚至听见了它的尖嘴啄在地上的声。我忍不住往前走了一步,用脚假装踢了一下,它这才重又抬起头来,也许是看到了我可怕的表情,它居然出人意料地叼起烟头,扑棱着翅膀往我前方的一张椅子飞了过去。
我怒不可遏,几乎丧失了理智,几步追上前去。显然,为了一只小鸟丧失理智,在我还是第一次。我有些想不通,这只小鸟怎么这么不识好歹,非要把这个烟头吞到肚子里才罢休?我真恨不得一把把它抓到手里,照它屁股上来一下,或者一拳把它打晕,打开它那毛茸茸的小脑袋看一看,看看里面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出了毛病。终于,在我的追逐和一声骂人的“滚”中,它惊慌地扔掉了那只烟头,向空中飞去。我松了一口气,从地上捡起了那只已被它啄烂的烟头,准备扔到放在椅子旁的一个大熊猫的嘴巴里。也真是的,垃圾桶做成什么不行,偏要做成吃竹子的大熊猫,这不是把大熊猫当成了什么东西都吃的猪?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又骂了一声。
“你骂谁呀,朋友?”
一个正抱着自己的女朋友在长椅上打盹的小伙子抬头盯了我一眼,有些惊讶地问。
“对不起,我在说刚才那只小鸟,它把我的烟头叼走了。”我忙把捏在手里的烟头给他看了看,以免发生误会。
“哦,我还以为你在骂我们呢。”那个小伙子爽朗地笑了。
可这次轮到我吃惊了。倒不是说,他这一笑让我感到似曾相识,而是侧身躺在小伙子怀里的穿着一件连衣裙的姑娘可能被我们的对话吵醒了,打了个哈欠后,从长椅上坐了起来。她透过圆圆的黑框眼镜看了我一下,只一眼,她就再也没把眼睛从我身上挪开。
“哎,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句话,我们几乎是同时出口。也就是说,我们几乎同时认出了对方,这个戴眼镜的姑娘不是别人,竟然是小陈,陈丽。而我是谁呢?就是那个在凤凰县的招待所里曾和她有过一段亲密交往的南京一家杂志社的张生。
我感到,我们的邂逅是如此突然,匪夷所思,甚至让人觉得是假的,但我知道,事情发生得越是偶然,越是难以置信,它就越是真的,因为只有真的事情才会这么荒谬、离奇,才会置一切形式的逻辑和人情于不顾。我在心里告诫自己,要面对现实,因为这就是现实。
“我来出差。刚好走累了,在这里休息休息。”我忙说。一边向小陈身边那个一脸困惑的小伙子点了点头。
“我们也是。”小陈也反应了过来,转头看了还在那里发愣的小伙子一眼,“他是小钱,我们是来上海旅游结婚的。”
“你们认识?”小钱有点惊奇地问。
“认识,一年多前,我曾去过一趟凤凰,在你们县的招待所住过。”看着淳朴的小钱挠起了脑袋,我的心里忽然一动,我想,这个小钱,要是这个世界真的那么小的话,应该就是那个热情地开着拖拉机把我送到凤凰的好心的小伙子。但我什么也没有说。
“那真是太巧了。在上海碰到熟人,还真不容易。”小钱开心地对小陈说,“咦,你把我的香烟放哪里了?给这个大哥抽一支。”
“不是在椅子上嘛。”
突然在这个地方碰见我,显然太出乎小陈的意料了。我看见,她紧张地用手拨了一下自己的裙子。转身把一包掉在长椅上的香烟拿了起来,递给了小钱。小钱对她笑了笑,用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谢谢老婆高抬贵手。”
看得出,他们两人十分恩爱。
我接过了他递过来的烟,抢先掏出打火机为他点上烟。他深深地吸了一口,似乎非常惬意。
“*的,你不晓得,上午我们在外滩,我抽完烟后,刚把烟头扔到黄浦江里,就有一个老太婆过来罚我10块钱,弄得我一直到现在都不敢抽烟。”
我笑了笑。“是,我也被罚过钱。不过,我是在马路上扔烟头被罚的。”
“都一样。”他也开心地笑了。“上海这个地方好是好,可就是管得太严了。”
“桃叶还好吗?”也许是被小钱直爽的情绪所感染,我的情绪也跟着放松了起来,就顺口问了小陈一句。可是,这句没头没脑的话一出口,我就后悔起来。但已经来不及了。
“她,你不知道吗?她已经死了。”小陈似乎对我的问话并不感到突兀,反过来,倒是对自己的回答有些不满。“你看我都忘了,你当然不知道她的事了。”
“什么?”我被她弄糊涂了。
“不是你问我桃叶怎么样了吗?她自杀了。去年冬天死的,是跳的河。”
这次我终于听明白了。她的意思是说,桃叶自杀了。
“怎么回事?”我问,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你们说的是她呀,我知道了。我还以为你们说谁呢。听说那个女孩这里有点问题,她可能是在大学里读书把脑壳读坏了,大学上了一半就不上了,非要回来嫁给她的一个中学老师,可那个老师的老婆刚死,死活不肯,她一生气,就跳了河。”
小钱一手夹着燃了一半的香烟,眉飞色舞地用另一只手比画着说。
我看了看小陈,小陈点点头。“是,埋她的时候我还去了。太可惜了。”
“怎么会这样呢?”
“嗨,都怪我们那里太落后,人的思想很封建,经常有女孩为了这种事情想不开跳河。还有的跳崖呢,从山上跳下来,把自己摔得个稀巴烂。有时连胳膊腿都找不到。”小钱用手敲着自己的脑袋说。
我恨不得让他的手变成个铁做的仙人掌,像他说的那样,把自己的头砸个稀巴烂。
“你们还要去哪里?”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我忘了戴表了,几点了。”
“快四点了,我们还要去淮海路呢。你看看,都忘了。”小钱转身看了小陈一眼。
“我还有点事,要不,我先走。”我也问小陈。
“好的,欢迎你以后再到凤凰,到时候让小钱陪你喝酒。”小陈微笑着,举起右手向我摆动了一下手指说。“小钱很会烧菜的。”
“那就一言为定。”我向小陈伸出手,和她握了握。“我最喜欢吃凤凰的特色菜了。”
然后,我又和小钱握了握手。“祝你们幸福。”
分手的时候,我再次认真地对小陈说了一句,“祝你们幸福。”
虽然嗦,但这是真话。我说的都是真的。但我希望我能永远忘记小钱和小陈。如果不行,我希望把今天的这个下午忘掉。要是实在忘不掉,那我希望我所看到的和听到的这一切都是假的。
这一点,或者说,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我觉得并不过分。
也许是天太热了。从公园里出来,重新走在被太阳晒得发烫的街道上,我觉得热得厉害,再加上渴得也很厉害,身体似乎有点吃不消。本来,我还想不起来要干什么,可既然这样,我还是回了图书馆。
路上,我买了瓶冰镇的可乐,打开盖子后,我一口气喝完了它。这当然是不容易的。因为可乐里的二氧化碳太多了。我感觉肚子胀得很厉害,很厉害,真的。然后,我又给方湄买了瓶冰镇的矿泉水。
方湄正站在图书馆的大门里向外东张西望,看到我回来,她似乎又惊又喜。“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我以为她马上要下班了。其实不是。
“我还以为你迷路了,回不来了。”她说。
晚上,我和方湄一起吃了顿饭,我的胃口很差,几乎什么也没吃,就只喝了点冰啤酒。我以为我很能喝,叫小姐拿了两瓶,都打开。可我一瓶都没喝完。最后还是方湄帮忙,才勉强喝完了一瓶。不过,不能喝并不是说我醉了。开始方湄也是这样想的,可后来看我一点事也没有,也放了心。我只是感到难以下咽而已。啤酒是青岛的,百分之百的原产地出品,我对它的质量是很有信心的。所以,当我们买好单后,我不顾方湄反对,坚持提着剩下的那瓶啤酒,陪她在华灯初上的南京路上走了好一会儿。
因为方湄住在单位的一个拥挤的集体宿舍里,我就没有到她那里去,为了不影响她第二天上班,我们就在南京路附近找了家招待所住了下来。招待所的房间虽然小了点,但一应俱全。我先冲了个澡,然后关上灯,倒在床上看电视。
方湄洗好后裹着一条白色的浴巾从盥洗间走了出来,在电视机的蓝色的荧光下,她甩了甩自己不知何时留长的头发,站在我面前,用刚才在街上买的长梳梳理了起来。随着她摆动的身体,一些清凉的水珠带着芬芳的香气不时洒落到我的脸上。她的肌肤也像晶莹的珍珠一样在荧光下闪耀着一层银色的光芒,她那露出一半的线条柔和的*,还有长长的似乎拥有自己生命的微微颤动的大腿,都让我感动。我的眼睛突然湿润了起来,觉得这一切都弥足珍贵,我伸手搂住了方湄的身体。方湄稍微挣扎了一下,然后听凭我慢慢地吻她的*,她的*,还有她的肩膀,*,鼻子,眼睛,眉毛,还有两个漂亮的耳垂,长长的黑发,优雅的背,柔软的*,富有*的小腿,以及那像手风琴的琴键一样光滑精致的脚趾。
在昏暗的光影中,从敞开的窗户吹进来的带有水腥味的空气和我湿热的吻混到了一起,方湄轻声*着,紧紧地抱着我。在外滩方向隐隐传来的轮船的汽笛声中,我们就像沙滩上的潮汐一样一浪又一浪地翻滚着,向前一点一点地延伸开去。我感到自己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强烈的**,似乎想把方湄的每一寸皮肤都*一遍,每一种神情都记在心里,还有她的每一声*,每一个姿势,每一次不同的吻和身上每一种独特的味道,也都像我们相互交融的身体一样融入到我的记忆深处。
随着那最后一朵浪花缓缓从我们身边退去,我像一条疲惫的海带一样在水中慢慢飘动着,最后无力地倒在了床上。我的心情似乎也渐渐平静了下来。我能感到窗外渐渐变凉的风正一点点*着我的肌肤,就像看到拧小的水龙头里的水从自己的手臂上像绸子似地淌下一样。公交车从楼下咣当咣当地驶过,我想,里面的人一定不是很多。电视机里,好像正在放一个香港的电视连续剧,里面的女主人公正在莫名其妙地哭泣。
我睁开眼睛,方湄侧着身子静静地躺在我旁边,和我一样疲惫的她也早已闭上了眼睛,但一只手还搭在我的身上,似乎害怕我会随时离开一样,我轻轻地吻了她的额头一下。她在黑暗中无声地笑了。看着她努力翘起的嘴角,可以肯定,她其实已经徘徊在梦乡的边缘,果然,过了一会,当我再挣扎着低下头看她时,她已经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看着她的脸上露出的宁静而满足的表情,我也终于沉沉睡去。
半夜,我醒了过来。天花板上的吊扇还呼啦呼啦地在头上旋转,它的叶片在窗外路灯灯光的折射下,就像硬纸板做的一样。我轻轻地把搁在我身上的方湄的手拿开,光着脚下了床,关掉了吊扇的开关。电视节目不知何时已结束,屏幕上只剩下了一片作响的雪花,我盯着它看了一会,那些跳动的黑白小点不断从屏幕深处涌出,它们成千上万,可怎么也组不成一幅像样的图像,我觉得这很像我现在的心情。是的,很像。我把手从开关上移开。让它继续作响,继续一片雪花。因为这才像一台电视机,有时是有图像的,清晰的,有时却没有,像现在这样只是一片空白。
我拿起摆在电视机旁边的那瓶啤酒,它似乎还是冰的,这真令人高兴,我用牙齿把瓶盖咬开,倒进了我的茶杯里。我推开纱窗,趴在已经凉下去的窗台上,一边喝酒,一边看着黑夜里像玉米穗子一样的高楼,空旷的街道,像一根根蜡烛似的孤零零地亮着的路灯,还有天上的一点点黯淡的星光,感到这一切都如同幻灯片,一张张地在我眼前闪过,我仿佛能听见幻灯机在放映这些幻灯片时的清脆的咔嚓声。伴随着这种咔嚓咔嚓的声音,过去的一幕幕也从记忆中跳到了我的面前,可是它们就像电视机上的那些变成碎片的雪花,只是一些纷乱的黑白小点,它拼命跳动着,碰撞着,可怎么也不能形成一个清晰的图像。每一张画面上的影子都是模糊不定的,就像焦距不准的照相机所拍的照片,上面所有的东西都影影绰绰,若有若无,尽管我能感受到,甚至几乎能看到画面里的一幅幅场景,但我就是无法抓住它。我知道问题出在何处。我告诉自己不要假装不清楚,你明白这一切。因为,我知道我自己想在那些图片中找到些什么。
事实上,桃叶就在刚才出现在我脑海中的那些场景之中,在这些场景里,散发着桃叶的气息,有她的声音,她的一颦一笑,还有她身后的背景,我们曾经一起走过的南京的城墙,被我们翻得乱七八糟的一块块巨大的城砖,飘洒在北京上空的寒冷的雪花,还有凤凰的一些不知名的街道,以及那条将凤凰分成两半的河流,它像岁月一样流淌不息,又像一盘没有擦净的录像带,随着机器缓缓转动,屏幕上逐渐映射出一些斑驳的碎影,可是它再也无法复原,在忽明忽暗的画面之外,只剩下一些旧日的印痕引起的恍恍惚惚的噪声。
我把剩下的酒像水一样喝到了肚子里,我觉得自己的身体一下凉了下来。很好。我对自己说。当我们想到过去,希望过去能够再来时,就说明它真的已经过去了,就像我现在感觉到冰凉的啤酒,但在我感觉到它时,它却早已经从原地消失了。也就是说,当我们想到过去时,我们想要的那个过去,其实是再也不可能回来了。我忽然意识到,它的命运将只属于将来。
也许,在未来的某一个点上,它还会突然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我还会像今天一样不得不思考它,体味它,只是它不再属于过去。和现在相似,我将不可能再复原它本来的面目,我只能重新勾画它,演绎它。也即我只能想像它,而不是回忆它。我认为,回忆一个事物和想像一个事物显然是有差别的,而且,也应该有差别。至于这具体的差别是什么,却说不清楚。
想到了这一点,我的心情变得开朗起来,我觉得自己的逻辑这么清晰,证明自己还算坚强,虽然暂时还找不到需要我坚强的理由,但我终于可以再次入睡了。
我拉上窗帘,关上电视机,并且把空空的酒瓶放回原来的地方。我对自己说,我将一觉睡到天亮,不,准确地说,我将一觉睡到自己醒过来为止。
第二天下午,方湄请了假陪我。我们沿着南京路走到了外滩。还好,这天虽然温度和昨天差不多,但因为有台风,午后,天色逐渐转阴,否则,在炽烈的阳光下,走在光秃秃的南京路上,不中暑也会晕倒。
从黄浦江上吹来的大风把我们头顶的树叶刮得哗哗作响,我和方湄趴在外滩低矮的防汛墙后,看着漂着油污的江水和慢慢停泊在岸边的轮船,感到一种莫名的伤感,似乎什么东西都要离去,什么东西都会来临,可只有自己像这流水一样难以改变。
“怎么可能,要改变也只能是改变自己。”方湄以为我说错了话,“难道你还能改变别人,改变这个世界?”
“你说的也对,可对我没用。因为我本来就不想改变别人,或者改变世界。”
“那别人要改变你呢,或者就像你所说的那样,是这个世界要改变你呢?”
“不知道,”我老老实实地说,“我走一步看一步。喏,就像看书一样,我一页一页地往下翻,不急着往前看,也不时时往后翻,像这艘轮船,随波逐流,走到哪里是哪里。”我指着一条从上游鸣着汽笛缓缓驶近的油轮说。
“要是河流突然改道,比如,突然从西向东流呢?”
“那我也许会搁浅。”我毫不犹豫地说,“这是命。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我不怨天尤人。”
“为什么?”方湄也认真起来。
“不知道。就好像我在出发的时候就带了捕鱼的网,现在突然叫我用这个网去抓虾,肯定要泡汤了。所以,既然如此,我就以不变应万变。”
“继续抓鱼?”
“对,继续抓鱼,哪怕没有鱼,也抓,就当是锻炼身体。”看着方湄越来越严肃,我觉得有必要缓和一下谈话的气氛。“这就像谈恋爱,你不爱我也没关系,只要我还爱你就行。我爱你,是因为我要爱你,不是你爱我我才爱你。”
但我的话效果适得其反。
“你的意思是说,”方湄笑着问我,“我爱不爱你都没关系吗?”
“不知道,”我也只好尴尬地笑了笑,“你的这个问题太具体了,让我很难回答。”
“穿帮了吧?我就知道是假的,你的这套理论根本经不起推敲。”方湄得意地笑了起来。
“哪里,理论本来就不是用来指导实践的。”
我辩解了一句,也笑了。不过,我说的是实话,这个问题我倒真还没想过。但我并不认为经得起推敲的东西才是真的,或者才有存在的可能。我觉得,越是经不起推敲,越是漏洞百出的东西,就越有可能是真的。生活怎么可能会像数学公式一样精确,又怎么会像它所推导的算式一样展开呢?真正的生活是可笑的,它不是一块被打碎的玻璃,能够重新拼合到一起,它是没有理由的,更无逻辑可言,逻辑是后人强加上去的,我喜欢这样的生活,当然,这也是没有理由的。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在沙滩边漫步的小孩,我喜欢神秘的大海,因为我们这个世界还无法赋予它自己的逻辑,更重要的是,我希望是永远,不要穷尽它的奥秘,所以,它随时会出人意外地冲上来点什么,比如一些说不上名字的贝壳,而我捡到什么就是什么,即使两手空空,我也毫不沮丧。
当然,这些话我都没有对方湄说。我说过,我不想去改变别人。显然,这个别人也包括方湄。
我们沿着江边的防汛墙一直走了下去。在经过延安东路轮渡站的时候,方湄忽然跑到我前面去买了两张轮渡票,然后哗啦一声扔到检票箱,拉着我就向里面冲了进去,在栈桥的铁门即将关闭的一刹那,跳上了轮渡。
“我们要去哪儿?”我感到很奇怪,对岸的浦东除了一些破旧的仓库和吊车外,什么也没有,而且,我们本来说好,要到城隍庙去的,半路却突然上了轮渡,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先别问,上楼再说。”方湄看我愣着不动,回头拉着我就走。
其实这个时候轮渡上的人并不多,完全没必要再爬到楼上去。可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又被方湄拉上了楼梯。上面的人寥寥无几。方湄拉着我走到了船舷边,在汽笛声和轮船的震颤声中,外滩那一排高大的西式建筑像一圈积木一样向后退去,海关大楼高耸的大钟刚好指向整点,远远地,我似乎听到了它的钟声正在敲响。一群灰色的江鸥从水面上振翅飞到空中。
“明白了吧?”方湄用手指着那些鸟,“看。”
“明白什么?”我有些困惑。这些江鸥从船尾掠过,它们的体形远比人们想像的要庞大得多。它们的腹部是白色的,而翅膀却很黑。
“为什么拉你坐船呀?”
我这才注意到,方湄穿的那件圆领衫,就是我们去年夏天从武汉回到南京时一起买的那件胸前印有一条黑色的大鲨鱼的白色圆领衫。我一下笑了,没想到方湄这么小孩子气,原来我一直以为她是个很成熟的女孩,应该对这些小情小调不屑一顾才对。
“怎么,触景生情了?”我问。
“有点。”方湄扶着船舷的栏杆,继续看那些在空中翻飞的江鸥。“要是能像这些鸟就好了。”
江水像面镜子似的反射着天空中的一片片发亮的阴云,从远处吹来的风带着夏天的炎热和黄浦江特有的难闻味道,浦东的那些高大陈旧的仓库和正在转动的橘黄色的吊车的长臂像一张照片里的风景一样,逐渐变得清晰和立体起来,让人觉得过于真实。
我想起去年我们一起乘船顺江而下,沿岸景色如画,有如游动在一曲交响乐中,虽然与世隔绝,但却不知疲倦,今天却只能在小小的过江轮渡里看着两岸的不是风景的风景,来回穿梭,有如一只在铁笼中表演飞车绝技的摩托车手,虽然来去如风,但却让人厌倦。此情此景,想必方湄一定心有所感,我的心里也不禁有一丝莫名的悸动和忧郁。
“做鸟不好,鸟和人一样,怕寂寞,你看,它们一直跟着轮船飞。”我想开个玩笑,宽慰一下方湄。
“不怕寂寞就好吗?”方湄转头看了我一眼。
我只好又一次把视线投到了空中,看着那几只还在水面上扑动着翅膀的鸟,我觉得它们一定是因为很无聊,才这样飞来飞去。
也许是这种沉郁的气氛让方湄有点意兴阑珊,所以我们坐了一个来回后,方湄就和我下了船,往城隍庙走去。
可能是拥挤的房屋挡住了从黄浦江上刮来的风,当我们拐进通往城隍庙的街巷后,空气一下子闷热潮湿起来。一路上,我和方湄都沉默不语。似乎,我们都在等着什么事情发生,以打破眼前这种沉闷的,说不清楚是自然产生的还是人为形成的令人不安的气氛。
当城隍庙那些仿古建筑的尖顶刚出现在我们面前,天空突然劈劈啪啪地落下了豆大的雨珠,我不禁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这场雨来得正是时候。可路边除了一排局促的沿街小店外,就是一棵棵不能遮风挡雨的法国梧桐,我看了方湄一眼,拉着她就往前跑去。透明的雨珠沉重地打在我的脸上和头上,让我感到一阵深深的清凉,与此同时,一股从热得发烫的街上升腾而起的水腥气,也弥漫到了空中。
方湄显然对我会拉着她跑这么远没有准备,直到我们在雨中一口气跑到城隍庙入口的一座骑楼下,她才想起来从包里掏出一块手绢,一边去擦脸上和头发上的雨水,一边*。不过,她也对这场不期而至的大雨感到非常高兴。
“早就该下了,我刚才就觉得要下雨。”她大声说,就像自己的预言应验了一样。忽然,她把手绢往我手里一塞,顾不上和我打招呼,向马路对面的一个小店冲去。不一会,她拿着两杯刨冰从雨里跑了回来。
我还从来没吃过刨冰,就学着方湄的样子,用勺子挖了一块冰,直接送到了嘴里,然后举起杯子灌了一大口清凉的绿豆汤。
“怎么样?”方湄问。
“不错。”
“再来一杯。”
“好。”
我顺手摇了摇空空的杯子。我的话音未落,方湄又像刚才一样冲到了雨里。这一次,我想到了,但我没有阻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