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节 说情(上)(2/2)
“说吧……”霍子侯总算明白了,感情方才是有人来拜托陈掌来跟霍子侯求点什么事情,无非就是在天子面前美言拉,说项之类。
这种事情,小事!只要不违反原则,霍子侯当然愿意给陈掌一个面子。
“子侯今天是不是帮了一个女子去廷尉府上告?”陈掌酝酿了一下终于还是问道。
“是有这么一回事情!”霍子侯点点头,他面色微微带了些难看,但在陈家人面前他实在不好发作,然心中却有了些怒意。
这个事情,既在他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
要知道像今日白天那种官府包庇地方豪强,欺男霸女之类的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但那是指在没有告上廷尉府之前,一旦廷尉受理,并禀报天子裁决。
那么,这就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对于包庇者和被包庇者而言。
在大汉国历史上,因为这种事情挂掉甚至干脆全家被杀的例子太多了。
最典型的就是灌夫一案——虽然灌夫真正致命的过失是因为得罪了当时的丞相田玢,但是,压倒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却是他的子弟欺男霸女的罪行被揭发。
灌夫自己挂了不要紧,还连累他的知己,魏其侯窦婴也被腰斩。这一事件,在很长的时间内都震慑了大汉的贵族子弟,使他们收敛了许多。
以霍子侯的感觉来看,此时的法律还是有着对人的尊重的。
当初汉高祖刘邦入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一条,直到今天,依然是帝国法律的宪章。
甚至可以说,大部分汉律的刑罚都是围绕当初刘邦的约定来进行和扩充的。
在大汉,正是因为有了这一条的约束,纨绔子弟也不敢随意杀人——即使是身份低贱的小妾,奴隶,也不能随便杀。
否则,万一被捅到廷尉府,那就准备洗洗脖子,准备被砍头吧。
而今日的事情既然被捅上了廷尉府,那么倘若在廷尉启动程序,正式审理前,右内史和他的属官们假如不能把这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私下和解的话,那么就准备被潮水般的弹劾奏折给弹死吧!
因为霍子侯插手了,所以,右内史他们还有一个麻烦,那就是还必须在摆平廷尉之外,还得说服霍子侯停手。
否则,一样没用。
因为霍子侯,通天了啊!霍子侯参与此事,实际上就意味着天子会知道,天子会知道,廷尉就不敢徇私,廷尉不徇私,他们就死定了!——且不管廷尉赵禹会不会徇私了……
不过,霍子侯感觉很好奇了。
右内史李信成,不过是一个没多少背景的家伙,他能够当上右内史,本身就是一个神奇的事情——想象一下,在现代一个没多少政绩,又没多少背景的普通官员,忽然被任命为北京市市长吧,这事情实在太神奇了!
而现在更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这样一个普通的官员,竟然手眼通天的这么快就查出了霍子侯的身份,又迅速的找到了霍子侯现在在那里,然后更迅速的派出了一个跟陈掌有交情,可以让陈掌求情的人。
这事情神奇不神奇?好玩不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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