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下班后(1/2)
由于昨天晚上发生的那件不可思议的事,使得工作繁重的小凌一夜都没有睡好,还做了噩梦……
梦中,她被一群文件夹变成的吸血鬼堵在了墙角。他们撩拨着她的长发,抚摸着她的身体;他们的眼睛是血红色,仿佛能穿透她的衣服看到她的肌肤;他们在她的身上嗅着,苍白的嘴角两颗锋利的獠牙闪烁着罪恶的寒光;他们朝她扑来,獠牙咬破了小凌脖颈的皮肤,鲜血四溅,场面说不出来的血腥。
梦中,那个高大英俊的身影以及那柄绯红色的大般若长光并没有出现……
“啊!”一声惨叫,小凌从床上惊坐而起,身上的睡衣已经被汗水打湿,额头的汗珠也顺着脸颊滴落,她的长发也是湿漉漉的,像是刚刚沐浴过一样。
窗外的柳树上夏蝉在啼鸣,吵醒了睡梦中的人们,阳光正顺着窗子投射进来,从窗台向着床头蔓延,洒在小凌湿漉漉的发间,闪烁着几点光芒。
屋顶的风扇吱悠悠的旋转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对它来说都是过客。
做噩梦了!小凌长舒一口气,屋外传来母亲温柔的声音:“宝贝啊,怎么啦?是不是做噩梦了!”
“没有!”小凌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看了看床头的闹钟撇了撇嘴:“只是被你做饭的声音吵到了,太早了!母亲大人!。”
“死丫头!”母亲笑了笑:“我起的这么早还不是为了你们父女两个,你还没嫁人呢,就开始嫌弃你妈啦,早知道就不该把你生下来!要不然我也不会天天受这么多气!”
“真矫情!”小凌笑了笑,起身跑到了卫生间洗了个澡。洗完澡换好衣服,母亲已经做好了早饭。小凌几乎是闭着眼睛把饭吃完的,她的父亲还调笑她别把饭吃进鼻子里去。
吃完早饭就要去上班了。她上班的这条路用她的话来说是异常坎坷。因为是老城区,公交车很少。所以她每天要早起两个小时,先走上半个小时去几公里外的公交车站坐12路,坐到中途下车再走上十几分钟,然后再坐56路到她的公司。
早起一些,路上不堵,她就能在上班之前准时到达。她现在宁愿牺牲自己的睡眠时间,也不愿再面对她老板那张狰狞恐怖的脸与尖酸刻薄的训斥了!
到了办公室后,她听见几个男同事正在谈论着最近很火热的一部欧美电影“黑夜传说”。
小凌也听说过这个电影,大概剧情是在现代都市中生活着狼人与吸血鬼着两大种族。他们是从遥远的古代诞生并存活至今的异种。两族之间从诞生之初就是宿敌。
吸血鬼是高贵典雅住着城堡、喝着红酒的贵族,狼人则是混迹荒野、茹毛饮血的野兽。高贵的吸血鬼奴役狼人,狼人也一直在反抗着吸血鬼。战争从不间断,一直打了几个世纪。
当然,优雅美丽的吸血鬼公主爱上威猛帅气的狼人奴隶,不顾世俗眼光,甘愿一生厮守的戏码也在上演。
从最开始的战马、盔甲、刀剑到现在的汽车、风衣、枪械。穿黑色紧身衣的冷血女杀手恐怖如蛇、娇媚如妖!
“瑟琳真是太帅了!”一个戴着眼镜,皮肤黝黑的小伙子眉飞色舞的谈论着电影里的内容:“最后她和马库斯决战的时候,那一刻我真的恋爱了!”
小凌蹑手蹑脚的走到他的身后,故意压低声音,问:“黑二虎,你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吗?”
黑二虎嗷一嗓子叫了出来,惹得几个同事哈哈大笑。黑二虎转头看是小凌,长舒一口气:“凌源夕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老李头呢!跟你说吧,吸血鬼这种生物是西方的神话传说,是古代的人们根据一种吸血蝙蝠而虚构出来的。还有一种病,叫做卟啉病,这种病是由于血红素生物合成途径中的酶缺乏而引起的,临床表现就像是传说中的吸血鬼,所以这种病也被称为吸血鬼病,你明白了吧!”
小凌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二虎啊!你懂得真多啊!”
黑二虎推了推眼镜,一脸傲娇的说:“不敢当不敢当,在下也就是书读的比较多,才知道的这么多,你可以崇拜我,但是千万不要爱上我啊!”
“嘚瑟!”小凌朝他吐了吐舌头,回到了自己的办公桌。这时他们的顶头上司李老板也来了,其他人也赶紧回到了座位上,开始工作了。
工作很无聊,小凌忙了一会儿就开始溜号了。她戴上耳机,打开手机的音乐软件,听着当下的流行音乐,忽的又想起了昨天晚上发生的那件恐怖故事!
世上真的有吸血鬼吗?黑二虎说那都是瞎编的啊!可是昨天那个都仕伯爵和电影里的吸血鬼真的很像啊!还有那个臭流氓安熙,他到底是什么人啊!为什么他能杀死吸血鬼呢!
小凌打开网页,在搜索框里输入“吸血鬼”三个字,网页跳转后,出现的是吸血鬼的百度百科,还有一些关于吸血鬼题材的电影,动漫与小说。
她查看了吸血鬼的百度百科,关于吸血鬼的来源有两个,一个是《圣经》中亚当的儿子该隐,被基督教认定为是吸血鬼的始祖,另一个就是著名的尼古拉伯爵,是世界上流传最广的吸血鬼始祖。
她还看到了从古至今真实存在过的“吸血鬼”,但那些并不是真正的吸血鬼,而是有着吸食人血嗜好的人类!
“好可怕呀!”小凌看着网页出神,翻到最末页的时候,她看到了一个链接,标题为“本市存在吸血鬼,高一女生被吸干血液身亡”的新闻,好奇心驱使着她点开了链接,跳转到了天涯论坛页面,这是一篇故事贴。
帖子发表的时间是五年前的了,说的是本市一所高中发生了一起高一女生离奇死亡案件,女生名叫叶雪,深夜在荒废的教学楼楼顶被杀害,全身血液被吸干,成了一具干尸,凶手没有留下一丝线索,导致案件到现在还没有被侦破!
看到新闻里学校的名字以及那个名叫叶雪的女孩,小凌的心咯噔一下,一股恐怖的阴云笼罩在上面,她额头上都渗出了汗珠!
那个学校就是她当年就读的高中,叶雪那件事发生的时候,她刚好在读高三。当时她们学校都知道有一个叫叶雪的高一学妹死在了学校,当时学校给出的结果是不慎失足坠楼身亡,此后这件事就被学校平息下去了,也没有人再去提这件事!
这件事到底是真的还是笔者故意这样写吸引读者眼球?小凌看到了这篇新闻作者的id,叫志怪杂谈。
点开作者的主页后,小凌发现此号最后登录的时间是在两年前。由此也能看出天涯论坛早已凉凉啊!
小凌翻看着作者的帖子,每一篇都是关于神鬼之类的内容,不愧是志怪杂谈啊!她翻到最后一页,发现了他的第一篇帖子,是十三年前发的,发帖时间和他账号注册时间一致。帖子名叫做:“极渊天都的恐怖真相,毒蛇的出现不是天灾,而是神怒!”
小凌刚想要点开链接,就听得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朝她这里走来。娴熟的她迅速敲了几下键盘,电脑界面就回到了工作的界面,这是每一个白领都应该具备的优秀的技能!
她抬起头,却看到走过来的不是她的上司李老板,而是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子。小凌的双眼瞬间放出夺目的光芒,一脸花痴的看着男子傻笑:“萧勉欧巴,你来啦!”
萧勉是会展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领导,年轻有为,英俊帅气,是她们公司所有女性员工心中的男神。萧勉毕业于清华大学商业管理系,毕业之后又出国留学三年,来到公司后他能力突出,事业做的蒸蒸日上,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晋升为了总经办的领导,和她的上司李老板平级。
小凌很早就认识萧勉,萧勉和她是高中同学,临班。在高中的时候,萧勉就是学校的校草,他当年不仅出任学生会主席,还担任篮球社团的社长,文学社团的社长,当年小凌为了接近他,甚至还加入了篮球社团,做了一名后勤人员。
小凌对萧勉一直充满了爱慕之情,但萧勉是男神,她知道自己和他有着很大的差距,所以一直都在背后默默的仰望着他,却从来不敢靠近,因为她怕萧勉的阳光太过热烈,会融化了自己。
高中毕业时,全校女生几乎都给萧勉送了信,小凌也鼓足勇气写了一封信给萧勉,里面的内容无非就是对他的各种崇敬与爱慕吧!后来他们就毕业了,萧勉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清华,而小凌也再也没和他见过面。
但是,不知是缘分还是巧合,在她毕业后来公司面试时,一个接待她的男生面带微笑的说:“你是凌源夕同学吧!怎么不认识我啦!我叫萧勉,和你高中是同一级的,临班的!”
小凌抬起头看到那个迷人的笑容与那张依旧帅气的脸庞,兴奋的差点叫了出来。没想到阔别四年后,她还能再次和她的男神相遇。她打心眼里感激自己的选择,真的是缘分让他们再次相遇啊!
萧勉微微一笑:“刚才在看什么呢,那么入迷,我都没好意思打扰你。”
小凌压低了声音,生怕会被李老板听到:“刚才在网上看到了一篇帖子,写的是关于咱们高中的一件事,欧巴你还记不记得咱们三年级的时候,一年级有一个叫叶雪的女孩离奇死亡案件啊!”
萧勉愣了一下,脸色变得有些沉重,轻叹一口气,说:“叶雪的事情我当然记得,当时她的尸体被发现后,是我跟着学校领导还有警察一块上去的,可惜凶手并没有留下一点线索,最后竟然成为了一桩悬案,怎么?凶手是被抓到了吗?”
“没有没有!”小凌摇摇头:“这篇帖子里面说的叶雪是被吸血鬼杀死的,吸血鬼吸干了她的血,而且他们来无影去无踪,所以警察根本找不到凶手,帖子写的那么吓人!”
萧勉突然笑了出来,无奈的摇摇头:“小傻子,你都二十四岁了吧,怎么还会相信这种无稽之谈啊!网上的这种帖子我见多了,无非是为了吸引读者眼球,增加阅读量而已。”
“我也知道是无稽之谈,可是里面写的太邪乎了,说了好多关于本市的灵异事件,看得我后背直冒冷汗!”小凌说着,不觉得打了个冷战。
“好了,别管那些了。”萧勉摸了摸鼻子:“我来找你是有正事!”
“什么正事呀!萧勉欧巴!”小凌高兴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眯眼傻笑看着萧勉:“上刀山,下火海义不容辞呀!”
“马上就要开展会了,会场那边工作量比较大,人手不够。我想下午让你跟我去布置一下展会的会场,顺便晚上请你吃个饭怎么样?”萧勉的笑容宛如春日的阳光,融化了小凌那颗心。
萧欧巴亲自找我去帮忙,晚上还要请吃饭,这个面子能不给吗!这是多少女孩梦寐以求的啊!
小凌小鸡啄米般点头答应了,突然觉得自己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哎呀!不管了!萧欧巴的事才是大事,其他的一概不重要啦!
在中午吃过午饭后,萧勉就开车载着小凌来到了几公里外的展会会场。办一场展会要准备很多东西,舞台、led巨幕、灯光、音响、展区布置等不亚于一个大型演唱会。
萧勉总揽大局,将每个人所负责的地方都安排的条理分明,最重要的每个人都服从他的安排,死心塌地的去做,没有怨言,这也是他能在一年之内晋升为总经办领导的重要原因。
小凌跟在萧勉的屁股后面,就像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孩子。虽然两人年龄差距不大,但是小凌总觉得萧勉特别成熟,就像是在机关单位工作了许多年的老干部一样!
说是让小凌来帮忙,其实她没干什么活,都是一直跟在萧勉身边看着他指挥别人了。小凌心里在想,会不会是欧巴他想约我吃饭还不好意思说,就以帮忙干活为理由,这样就很名正言顺啦!
想到这里,小凌心里像烟花炸开一般,一场头脑风暴在酝酿中:布置完会场欧巴就会邀请我去吃晚饭啦!不用说这种事肯定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吃了一会儿之后,萧欧巴就突然站起来跟我表白了,你说我该怎么回复他呢?答应吧!显得我有点不矜持,不答应吧,怕会伤了欧巴的心,以后对我置之不理怎么办呀!还是答应了吧!
答应了之后欧巴肯定会上来吻我,万一让他闻到我嘴里有口气怎么办?果然还是不能吃太多东西,对,就只喝水好啦!最好再带一包口香糖,清新口气,让我和他更亲近!
我们相爱了一年,最后结婚了,再然后我就有了孩子,生两个吧,一男一女,男孩是哥哥,叫笨笨,女孩是妹妹,就叫她妮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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