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话 目标王都进发(1/2)
看着端着一盘香喷喷牛排在我面前晃悠晃悠的罗尼,我不禁又产生了想要一把掐住他的脖子活活把他捏死的冲动,这是今天第三百二十七次产生这个想法了……
老实说,我真后悔一念之差,如今落得这个田地,怨不得别人,只能怪我自个,唉,谁叫我一时鬼迷心窍呢?
各位,你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吧?
那就让我提点你们一下,来吧!
各位,请回忆一下,三天前,对,就是三天前,莫西矿山的塌方事件,哈,想起来了,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吧?
对了,就是这样,我从矿场老板那拿了钱袋,之后就一个人回到等待着我们的马车那,命令车夫载我回到了奥克兰拜仑德斯威里金亚,先去公会结束了任务,回到落脚的旅馆,点上几样美食,原以为可以美美的吃上一顿,就发现艾丽丝,奥笛,罗尼回来了,除了满身灰尘外,显得有点脏之外,我完全看不出他们有什么事情,这实在太令我意外了……
结果,刚点的美餐不但被他们享受掉了,我还被他们以“莫须有”的罪名,要求不得进食五天,虽然我身为他们的老大,但是在“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还有“少数服从多数”,“拳头大说话”等法规的限制下,我不得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当然最后一条法规才是重点中重点,我相信,在艾丽丝挥舞着戴着神怒手套的右手在你面前晃来晃去,罗尼则露出獠牙盯着你的脖子不停的看着,似乎在找“落牙点”,你也会象我一样,威武必能屈。.26dd.Cn
就是这样!没错!
现在,各位!你们可以想象,饿了三天的人,如果看到一盘香喷喷的牛排,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形。
别以为我不想吃,如果我手脚能动的话,我早就扑上去抢啦……
麻痹术!该死的,以后生孩子一定没**的艾丽丝!她对我施放了麻痹术!强壮威武如魔狼维加也无法抵抗的麻痹术!怎么样?开始同情我了吧?靠,收起你们的同情心,我绝不接受怜悯!
我是蹩脚魔术师,五天不吃东西算什么?
不过,现在连水也没得喝……
没水喝也不算什么……
但是,连说话都不能,就太不人道了吧!太难受了!我想说话!面对我想杀人般的目光,罗尼开始偷笑。
“你不要开心,你会遭到报应的!”我试图用眼光表达出自己想说的话。
罗尼耸了耸肩头,表示看不懂我眼光里要表达的意思,然后又变出个高脚酒杯,品尝着里面盛放着殷红的血液。
浓烈的血腥味令我一阵作呕,不过也好,这样让我对牛排的渴望降低了不少……
哼,罗尼,你等着吧,我会整治你的!
对了,艾丽丝和奥笛两个怎么都没看见人影了?不会又打架去了吧?
“呵呵,那个小姑娘,身上有很多值钱的好东西呢……你说,咱们是不是合作,捞上一把?”罗尼自顾喝完酒杯里的液体,然后对着我阴阴的笑着。
嘿,这小子真不赖,居然敢打艾丽丝的主意,而且是在见识过她的恐怖之后,真想对他说几声:“佩服!佩服!”
不过,这个提议真的不错,蛮诱人的……
风神的守护,十万金币……
精灵戒指,五亿金币……
老天,但愿我没有记错……
好歹现在我们的冒险集团有了四位人员,得想个响亮的名字来撑场面。
艾丽丝“力排众议”,为咱们的冒险集团取名为“超级无敌史上最强美少女之战队”……
看来看去,除了艾丽丝自己是女性,虽然性格太那个了点,但长得也确实算超级美少女,我实在看不出罗尼,奥笛包括自己,有哪点可以跟“美少女”扯上关系……
而且,这个名字不但不响亮,对着外人说出来,我还觉得非常的丢脸……
这个给队伍取名的提议是谁提出来的?我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然后用盐敷了丢去喂狗……
嘿,打住!好象这个主意就是我提出来的?算了,当我前面的话没说……
“超级无敌史上最强美少女之战队”第一天成立,为此我们开了一个会议……
讨论了一整天,一致在会议上达成共识——以后绝对不让奥笛这小子碰剑类兵器!
“剑圣塞可利昂之圣痕……是一种可怕的纹章力量,这时它还没有完全觉醒……这次大概只发挥出百分之一的力量,如果再让它多出现几次的话,每一次力量都会增强,直到纹章完全觉醒……”
这是罗尼在会议上所说的话。
开玩笑,只是百分之一的力量,就能弄塌一座山,当然这其中更多的是艾丽丝的功劳,那也够恐怖了,而且一进入“剑圣”状态,就会无差别攻击,让他碰剑类兵器简直就是等于找麻烦,说不定死都不知道怎么死。
奥笛,目前他是那个三百年前的邪恶银发贤者,在会议中,我们提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居然装作很无辜的样子,表示自己完全不知情。
经过我天才头脑的分析,我已经在脑海中估想出这一切是怎么回事……
奥笛,他是一个强大的贤者。
而贤者是魔法师的最高称号,精研灵魂与精神两系魔法的奥笛无疑在魔法造诣上很高,但是他的肉搏能力,还有体质,恐怕是弱的可以,说不定一个普通人都比他强。
于是——狡诈,狡猾,无耻,卑鄙的邪恶银发贤者奥笛,他想出了一个变态的主意。
弄来一个肉搏能力超强的家伙,让自己的灵魂转移到那家伙的身体里,再占据他的身体,这样,就能够轻松的拥有强大的身体了。
虽然搞不明白他是从哪弄来,拥有“剑圣塞可利昂圣痕”的这个银发小鬼。
还有罗尼曾说过,“剑圣塞可利昂圣痕”已经消失了三百年,那也就是说,奥笛在三百年前就找到了这个银发小鬼,成功的转移了自己的灵魂,不过似乎事情并没有如他料想的那样,他没法完全的掌控身体绝对使用权。
三百年,三百年,为什么过了三百年,银发小鬼的外表还是处于十三四岁的男孩模样?
……
虽然有很多想不透的地方,但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没错。
不过,目前并不是将这件事情追根究底的时候,更何况,我的直觉告诉我,目前无法揭开谜底……
更重要的是,现在,我们有一份工作正等着去做。
在成功的完成了那么多委托之后,我的名声鹊起,在整个“奥克兰拜仑德斯威里金亚”可说是如日中天。
你不信?瞧,这次不但是公会主动找上门来,而且委托人还是个大人物……
“奥克兰拜仑德斯威里金亚”的市长,需要我们的帮助。
在访问了市长大人之后,我得知了委托的内容——护卫一辆马车安全的抵达王都……
报酬五万金币。
我自然是两话不说就接了下来。
对送来的金币,没什么好客气的……
告别了三年的王都,我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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