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识字(1/2)
“大个子,今天的收获怎么样?哇,你真够厉害的,竟然又打到了头飞狐!”林浩文蹦蹦跳跳的跑进来,再看到了地上的猎物后惊叫了出来。.26dd.Cn
刘喜微笑看着这有点婴儿肥的小家伙,从桌上拿起四根已经处理干净的牙齿,递给他,用很缓慢的语速说道:“给,拿去,玩。”
飞狐是这个世界的特有动物,至少刘喜在地球上没有听说过,飞狐也是狐狸的一种,但它的速度,就要比一般的狐狸快的多,很少有猎人能够猎到它。而像飞一样奔跑的狐狸就是它名字的解释。刘喜要不是有枪,也不可能逮的住它。
“太好了!谢谢你大个子。”爱不释手的接过去,上次大个子打到的一头飞狐,就因为自己来的太晚而被林浩伟把飞狐牙给拿走,被他在自己面前炫耀了好久,这次终于自己也能有了。
玩了一会,林浩文才想起自己过来干什么的,“大个子,我爷爷叫你过去一趟。”
“好!我忙完,就,立刻,过去!”
刘喜很用力的说着,但还是有些咬字不清,不过林浩文也和他混的熟了能够明白,点点头,“你知道就行了,我还要找林浩伟去,先走了。”一说完人就跑出了屋子。
刘喜把飞狐挂在了小院中的一根柱子上,小心的剥掉皮,再给撑开晾着,这飞狐皮可值钱的很,也是最大的价值所在;至于飞狐的肉,没有狐狸特有的那种骚味,滋味鲜美无比,留下了只大腿后,其他的分成了两份,都包起来放在篮子里。
关好门,刘喜提着篮子出来,与周边所有认识的人都热情的打着招呼。先是到了老李头家,放下一半肉后离开,接着刘喜就直奔林景程老大夫家而去。
来到林家庄已经有四个月,这四个月刘喜过的是极为的充实,到现今为止,刘喜不但已在林家庄落下脚扎下根,这里的语言,文字,也都弄懂了七七八八,虽然在说这个方面还是有些不够利索,但这无伤大雅,起码交流是没有任何问题了。
最开始是在林景程家暂住,于第二天,刘喜就用手势表示了想要学习的愿望,林景程没有拒绝,允许他在教授学生时呆在一旁旁听。这一旁听,就是两个月。
同样是由笔画组成的方块字,同样从右到左用毛笔书写,更让他惊讶的是,这里也有千字文、百家姓等一样模式的、用来启蒙的书籍,天啦,这与地球的古代竟是如此的相似。而随着了解的一步步加深,刘喜越发感觉到与汉字的共通之处,仿佛自己在这学习的不过是中国某个地方的难懂方言,就如同北方人到了南方,学习闽南语、粤语似的。而有了这么多的相似之处,刘喜识字认字的水平自然能快速增长。
不过,光是旁听着识字认字,是无法让刘喜知道怎么发音、怎么让读音与字词对照起来,这时那三个小孩子就起到作用了,先是用手势交流,再是用书本上的字读出来让刘喜来认,最开始确实非常困难,但抵不住刘喜狂热的学习劲头,而这三个孩子也觉得这是件很好玩的事,所以一边教的快一边学的也不慢,不久就让刘喜真正撬开了语言这扇大门。
大门是进了,离登堂入室还很早,而因在林景程的家中住了两个月,虽然林景程从未说什么,但刘喜的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了。老李头也算是个热心人,忙前忙后着帮助刘喜找到了一处住所,刘喜也进入森林里打了些猎物回来,以这猎物当做了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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