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2)
李斯刚到咸阳的时候,是吕氏春秋思想研究学院的客座教授,他是国外来的知识分子,大家对他也比较尊敬,因为他是法学博士,所以课题是研究《吕氏春秋对法律的指导意义》。enei。老实说,李斯的科研能力不怎么样,一年多也没出什么成果,写不出论文。这主要是因为李斯当时也很年轻,要不然也不致于在楚国呆不下去。其实他只要写一句“吕氏春秋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或“吕先生思想博大精深值得我们大家一生来学习”就可稳获社会科学发明奖。可惜他就是转不过弯来,所以一直拿不到奖金。
好在李斯的字写得好,几乎半个咸阳的酒楼都找李斯写牌匾,那时还没发明毛笔,所谓的笔就是一把小刀子,谁要是想找李斯写字,就那一块木板来,李斯就用刀子向上刻,有时刀子钝了,还得加点水,放到石头上磨磨,所以文人的报酬一般叫润笔。李斯的润笔也不高,仅要求他们夫妻二人可以随时可到他写匾的酒楼吃饭而已。这主要是他当时还没混上秦国的丞相,否则,一个字至少值几千万,至于下台后字会不会被铲掉,就另当别论了。
夫妻二人吃喝不愁,倒也逍遥快活。但有时也会心烦。比如说李斯的老婆就一直未能解决咸阳户口。李斯没有问题,他是留学的博士,户口符合《外来人口留咸入户条例》,但他夫人不行。所以他和老婆已结婚几年了,虽然老婆就在身边,还得算两地分居。一旦咸阳搞个庆祝什么的,李夫人还得躲在家里几天不能出门,否则一旦被差人抽查到她没咸阳身份证,罚款还不说,还得驱逐出城,那时交通不方便,李斯也没混上专用马车,老婆一旦被赶出城,几天才能回来,还得担心她被拐卖了。
按咸阳规定夫妇分居,就不能给分房,所以李斯一直和夫人租房来住,西京城的房价可不便宜,;李斯的薪水一半都要花在这上面。关键问题是李斯这人是学法律的,就容易犯形而上学的错误。症状就是,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跑一躺户口管理衙门,问一问老婆户口的解决问题。这主要是他老婆说话,楚国口音太重,经常被公差捉到。每次被捉到,李斯就得拿上钱包,趁老婆没被遣送出城之前到收容站赎人。
每次赎人的时候,李斯都给别人**律,按大秦宪法,自孝公时,已经废了井田制,大秦国公民一律平等,有居住在国内任何地方的权利。据此一条,他老婆就不该被赶走。可惜,当时秦朝管市容的官是公孙龙的学生,辩才天下一流。他只是说了一句“这是咸阳”,李斯就无话可说。大秦国归大秦国,咸阳归咸阳,虽然咸阳也属于大秦国,但白马非马,人尽皆知。这位仁兄只不过将自己老师的理论发挥得淋漓尽致罢了。
其实办户口并不难,只要找对人,送上一笔银子,就可买一个。当时很多想留在咸阳的人都这样办。可是李斯是学法律的,且不能活学活用,在他眼中法律高于一切,不能亵渎,合不合理可以讨论,但不能**。这说明他还是个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通常可解释成智商高于150的白痴。其实现实是这样的,法律不能讨论其是否合理,但可以**。他弄错了前后关系,所以在哪都不好混。后来他研究明白了,就混上了秦国的相国。并且当时他也没几个钱,科研没成果,没有奖金,字是用刀刻的,所以也写不多,卖不了太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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