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如何……斩你不得?(1/2)
“天上剑仙九百万,见我也需尽低眉!”
最后这句话,从陆霄口中说出,化作雷音震荡,闻者莫不震撼。
这是怎样的自信和霸气啊!
“这把剑,还算不错,勉强能入我法眼。以后,你就跟我吧。”
陆霄淡淡道。
在众人无比错愕的目光中,桃神剑开始颤抖。
接着,金光一闪。
公子羽的阴神,直接被赶出。
然后——
桃神剑样式一变。
从隐隐带着邪气的血红色,变成最纯粹的青。
青,代表木。
是桃神剑本身蕴含乙木真灵的色泽。
它绽放出道道青光,将陆霄环绕。
桃神剑已经供奉陆霄为主。
众人看着,莫不震惊!
“怎……怎么可能?”
“阴阳桃神剑,可是公子羽的本命法器,祭炼了十多年,早就跟他融为一体。怎么会瞬间就被陆青莲给夺了去?”
“是啊,此等神兵,一旦认主,除非杀死原主人,抹去他的神魂,否则的话,又岂会重新认一个主人?那不是乱套了!”
“这……这完全是颠覆修行理念的事情……他……他是怎么做到的?”
众人无不胆寒。
要知道,对于神境往上的修行者来说,有一半的实力,都建立在自己的本命法器之上。
若陆霄可以随意掠夺别人的本命法器,那谁还敢跟他打?
打不打得赢另说。
刚一开打,本命法器就直接被对方夺去,损失惨重,还自废一半功力……
陆霄淡淡一笑,并未解释。
法器有千万种。
别的法器,他自然不可能就这么直接夺过来。
唯独剑不同。
他这一生,唯我唯剑,早就以身化剑,成为万剑至尊。
凡是剑,都得听他号令。
跟他对敌,用剑等于作死。
只能用其他法器。
在他还未陨落之时,这近乎是仙界通行的法则。
在青莲剑仙面前,无人敢用剑!
而在地球上,他名声未显,修行者们,自然不知道这条法则。
公子羽才一开打就吃了个天大的闷头亏。
医圣门撼天七宝之一,阴阳桃神剑,被陆霄给夺了去。
自己损失惨重,实力顿减大半。
本命法器被夺去,气机牵引之下,神魂还受到重创。
现在他的实力,还剩下三分之一,就算不错。
“这个公子羽,实力确实远在我之上,他要不用剑,哪怕我会再多神通妙法,要胜他也极为艰难。更别说杀他。不过——”
“他如此作死,敢在我陆青莲面前用剑,那就是自取灭亡!现在我杀他,只如杀鸡!”
公子羽本命法器被陆霄夺了去,修为大损,也没有乱了方寸。
“我现在只剩下三分之一的实力,已经不可能杀掉此人……罢了,为了保全性命,我还是服软吧!”
就在陆霄打算杀他之时,公子羽连忙叫道:“青莲大人,且慢!”
“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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