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1.强盗逻辑(1/2)
在确定李秀珠感染丙肝源头的时候,需要排除掉许多可能性。继韩国美容店、澳洲医院的内镜和牙科诊所之后,现在需要排除的是丹阳第三人民医院的嫌疑。
地区不同,程序就不同,之前国内的调解在这里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初真的上了丹阳的法庭做出判决,到了米国也依然没用。
所以陆子姗需要祁镜来给三院作证,这是之前就已经在调解时明确了的,祁镜也是陆子姗一开始就登记好的证人。
他登记的是专家证人,和之前刚进去的西弗一样。只不过祁镜并不是米国法律中传统意义上的专家,因为他在米国没有任何头衔和职务,所以在开庭前半个月,陆子姗就需要提交祁镜身份相关的材料,以便通过审查。
在国内,庭审程序是由法官主导,时间、范围、流程都是由法官统一安排或法律统一规定。
可米国不同,法官会召集两方律师一起来协调决定这些东西。
按照双方之前确定下的流程,这场开庭的时间应该在下星期的周末,等祁镜的北卡之旅结束后才开始。但对方律师却在前两天强烈要求提早开庭,之前陆子姗不知道请了西弗,所以见对祁镜的审查已经结束,也就答应了下来。
谁知这是对方精心设计的一记重锤,轻松把已经倾斜的天平砸到了它最开始的位置。
只是西弗带来的oci,就把原先在生产制造上的疏漏变成了病毒带来的不可抗力。就算最后明面上给了原告胜诉,但在赔偿问题上也达不到原告方的希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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