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云落镇(1/2)
“包子,买包子了,又大又香的包子”,“馒头,馒头,又大又圆的馒头”。走在人声鼎沸的大街,听着耳边不断传来的叫卖声,岳不群突然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置身人群之中,感觉真好。
林中的激战已经过去,服用了丹药,内力回复了三四分以后,岳不群就挣扎着站起来,背了冲儿,向东方继续行来,一路疾行,希望能够遇到遇到城镇,找到医者,给冲儿治疗一下伤势。
这个镇子,是岳不群疾行数百里之后,遇到的第一个城镇。镇子不大,镇里最大的街道,从这头走到那头,也就一眼望去的距离。不过现在是清晨,街道上倒是繁华,有着很多正在经营的小商小贩。岳不群一路走来,看到不少卖包子,卖馒头,支着摊子卖稀饭的中年男人,老丈,幼儿。人声在耳边沸沸腾腾,不过,岳不群却没有看到自己想要的医馆。
“买糖葫芦了,又甜又大的糖葫芦,一文钱一串,糖葫芦唉。”一个身着灰色短衣,灰白胡须,灰白头发,手持一株插满了糖葫芦的稻草扎就的木棍,一路走来,边喊边走。
“糖葫芦,师傅,冲儿要糖葫芦”,不知什么时候,岳不群背后的冲儿,自迷糊中醒了过来,听到糖葫芦的叫卖声,略带憔悴的童声,触动了岳不群心底那根最软的弦,要赶紧找到医者啊。
“老丈,来两串糖葫芦,要最大的那种。”岳不群叫来那卖糖葫芦的老丈,拿出几文钱,要了两串糖葫芦。冲儿伸出小手,自岳不群身后,仰着小脸,想要从老丈的手中接过那糖葫芦。
老丈笑呵呵的道:“来,小家伙,拿住,老丈我的糖葫芦又大又圆,又甜又酸,吃了这一个,还想吃下一个,来,拿着。”说着,把一串糖葫芦递给了冲儿。接过了糖葫芦,冲儿高兴的啃了起来。岳不群自老丈手里接过了另一串糖葫芦,趁机询问老丈:“老丈,你们这个镇上有没有医馆你啊?”
看了一眼岳不群,老丈回答道:“没有啊,不瞒小哥,我们这镇子上,还真没有医馆。”
“没有”,岳不群不禁失望,自己长途疾行数百里,筋疲力尽,才遇到了这么一个小镇,可惜小镇上竟然没有医馆。
“不过,我们镇上倒是有一个懂得医术的人家”,老丈话锋一转,又告诉了岳不群一个消息,岳不群不禁大喜。“不过,可惜这人家马上要家破人亡了,今天镇子上的恶霸程二秃子要去他们家里逼债了,去得早了,兴许还能碰到人。”
岳不群大惊,看来这镇上唯一的医者还有可能马上消失。问明了方向,岳不群背着冲儿,按照老丈指明的方向,飞速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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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德是云落镇上唯一的医者,可惜,不是什么高明的医者,所以前半生有些穷困潦倒。不过,这一切,因为自己的女儿,都改变了。林明德少年得女,女儿聪明伶俐,完全不象林明德这医术半吊子父亲。在医学上,女儿的天份远非常人可比,女儿十二岁时,通过自学和林明德的教导,已经可以辨识药物,独立治疗一些常见病症,在十六岁的时候,已经独立问诊,为病人解决一些疑难杂症了。
女儿在医术上的进步,让林明德的家境逐渐富裕了起来,本来这一切,会慢慢的,让邻家稳稳的成为镇子上最富裕的人家,可是,这一切,都被破坏了,因为一次偶然,让这一切都被破坏了。
林明德喜欢喝酒,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这习惯伴随了他三十年了。家中不太富裕时,林明德只会打了酒,在家中慢慢小酌,自从家境富裕了,林明德的习惯就开始发生改变,他喜欢在镇子上唯一的一个酒馆内喝酒,一来二去,镇子上的人都知道了,女神医的父亲喜欢在酒馆内喝酒。
这个习惯,给了有心人可趁之机。就在半个月前,林明德酒后在镇子那唯一的一条街道上溜达,一不小心,撞上了镇子上的恶霸程二秃子,本来依照程二秃子的脾性,非得要打的他大出血才会放手,不过,那次程二秃子却是转了性子,没有对林明德大打出手,反倒好言好语,邀了林明德前去赌坊,依照林明德的性子,本来是不会去赌钱,可是,在程二秃子凶神恶煞的脸孔面前,林明德没了底气。在赌坊内,林明德耐不住程二秃子和赌坊老板的忽悠,颤颤悠悠的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次赌钱生涯,没有想到,这第一次,却给他带来了一次不小的惊喜,第一次赌钱,让林明德小小的赚了一笔。
一来二去之下,林明德慢慢的就喜欢上了这赌钱的买卖,一次两次,庄家有意之下,他当然是赢了不少钱,可是,十赌九输,这是每个赌徒都必经的。林明德开始输钱,可惜此时的林明德,已经彻底的陷入了赌的漩涡,不能自拔。铜板,银子,金子,玉器,手镯,项链,慢慢的,邻家的值钱东西开始消失,最后,林明德向程二秃子借贷了许多银子,想要从赌坊翻本,可惜,如同往常一样,林明德输了,输光了他借贷的银子。
这个时候,程二秃子终于露出了他恶霸的嘴脸,威逼林明德还债,如果不还,就要拿他那漂亮的医者女儿抵债,限期十天,如果不还债,就要逼上门去。
今天,正是还债的日子,两天前,自家门口就有人守着了。这让弃家逃跑,都成了泡影。一大清早,林明德就坐在门口,看着门口的两个混混,呆呆的坐着。
林明德的女儿,林青洛走了过来,对父亲道:“爹,吃早饭了,就算今天他们来逼债,您也得吃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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