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只 此处有龙(1/2)
与精灵的片刻交谈,从她口中获取到大量的关于那片石岩地带新鲜出炉的信息之后,林钟算是知道冒险者三兄妹他们为什么要把他们的任务目标代号定为“卓格”,也能理解那股威压是从何而来。
三兄妹口中的那些怪物其实是指的龙。“卓格”这个词看来是这个世界,对那些强大生物约定俗成的通城俚语,偏偏自己这个外来户则完全不知道。
女精灵口中的“格里斯尔”则是一条龙的名字。
没错,龙类,那种林钟在初临此方世界便曾见到过的,咬掉了他的旧主巢,连自己差点被它们吃下去的那种,大型的四脚爬行的带大只翅膀的会飞的鼻子冒烟的壮硕肥蜥蜴。浑身布满钢铁也砍不进去的尖锐硬质鳞片,拖着臃肿痴肥的身躯和长尾巴,飞来飞去,不干好事,偶尔来了生理期还要喷火嚎叫什么的丑陋怪物。
假如和林钟故乡时的西方传说还算相似的地方,那就是它们大部分都脾气暴躁且真的是有喜欢大量收集那些闪闪亮发光漂亮石头的恶劣兴趣。
据伊露莉所说,一般龙类性喜独居,但大部都是位于这个世界很远的一个单独叫做“龙谷”的范围地区生活。少数个别极端不合群的,也是多半选择居住在山洞峭岩高地平荒原等等地势海拔过高的人迹罕至之所。而不是生活在森林里,哪怕是森林之中的山洞。
树海虽距离人类生活区较远但此处也不是完全不能深入的位置,大道上被打劫的商队幸存者还传出了这样一个消息:
蹲坑在满是硫磺气味洞穴里面的那只————那是头孤独的快垂死的老龙。
有多垂死?整场抢劫基本依靠靠麾下威压强迫来的仆从怪物出手,甚至最后将贵金属打包带走往巢回飞的时候还踉跄不稳,需要不时停顿下喘口气。
龙类,本身极其少见的了,况且还能是独居一隅,快要死剩最后一口气的那种。
也难怪旁边盯上的人扎堆似的满地为患,他们眼中存在的形象根本不是此方生物链上处于顶端的强势物种,而是块唾手即得的移动金矿。至于消息的准确性,则被统统忽视掉了。因为伊露莉所属的森林精灵部族恰好认识这条龙,林钟得到比他们更为可靠的消息来源。那条大蜥蜴虽说没到牙口都松掉完全不能走两下的地步,确实也是类比着人类,久已知天命,近风烛残年,正苟延残喘的好时候。
“你又是为什么来,总不成也为了金子?”不,她竟然是为了保护那条大爬虫而来的,得到这个结果林钟考虑是否先把她给拿下先。同时又暗舒口气,假如这个世界精灵也是执着这些阿堵物的话林钟便要高喊着以前看过的三部曲小说完全就是坑爹货。
“咱是为了监督而来,绰号德鲁伊又自称为林钟的先生。”伊露莉说这话的时候大眼睛闪闪的,闪烁着的纯真的光。“生老病死是莱曼莉也不能更改的规矩,就算是曾经很强大的格里斯尔先生也不能例外,尘归尘,土归土,死去的归冥主。可总是有人连这点都不能做到,未免就太不尊重。”
要换一个小时前,林钟未必清楚眼前女精灵的小嘴巴里蹦出的是什么意思,不过在刚才的交谈中,林钟大致已经通过附脑辨别出了她有时特别的说话方式。换句话说,老爬虫的遗产随便怎么着处理都可以放下不管,可既然对方已经挂了就应该让老家伙的尸首完整的的重归自然。龙类就算没有喜欢亮闪闪的坏习惯全身上下也全部都是宝贝。血液、鳞皮、脑髓、肌腱、骨质,乃至庞大的生殖器,无一不是珍贵的东西,围着四周蹲点的“屠龙勇士们”抗着走宝箱的时候应该不会过脑残到放过如此一大坨龙尸,到时候剥皮抽筋能残留下来点渣滓都是他们太忙了,乃至忙到两眼昏花患上了偏差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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