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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摇弋的马鬃 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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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斯特是一个年轻的骑士,在此之前他是个屠夫学徒,他的老爸是屠夫,他的爷爷是屠夫,他的爷爷的爸爸也是屠夫,他爷爷的爸爸的爸爸也是屠夫,他爷爷的爸爸的……总而言之他家祖祖辈辈都是屠夫,如果说他们家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东西的话,那就是在家业的可持续发展上完美的击败了那些所谓的贵族。

和大陆上每一个扣着鼻屎,在地上摸爬滚打,拿着木棍在街道林间追打的男孩一样,埃尔斯特从小就幻想成为一个勇敢、公正、虔诚的骑士。不是每一个骑士都能叫查理,不是每一个小混球都得当屠夫,埃尔斯特是个想成为查理的小混球。

从小被骑士王的各种传说洗脑的埃尔斯特,向往着有一天自己的名字也能在诗人们的口中传唱。用捅猪喉咙的短刀当作骑士剑,埃尔斯特曾经成功的把自己家的大门戳出一个大窟窿,这件使他惊叹自己强大战力的成果,让他被自己留着浓密大胡子的老爸追杀了一个下午,那天太阳很好,出了一身臭汗的大胡子犯狐臭。

总而言之,埃尔斯特怀揣着自己的梦想,在人生的道路上用上天赐予他的杀猪刀法,披荆斩棘,最终勉强加入了……城防骑兵队……

虽然骑兵队的成员大都不是正式的骑士,但也算是有马一族了,埃尔斯特对自己的成就特别满意,这比他爸一刀终结一只禽兽还不见血的技艺有意思多了。

今天是他第一次巡逻,所以他把自己的铠甲擦得亮亮的,因为去年罗马市政厅的预算结余,所以今年的军需品量特别多份特别足,埃尔斯特很喜欢这身装备,不是每一个城邦的骑兵队都能有闲钱在铠甲上打制漂亮的花纹的。

埃尔斯特巡逻的特别卖力,几乎每一个路人都会被他看一遍,与其说是在执勤,反倒像是在炫耀自己。比如他时常向着路人挥手致意,这种蠢事除了市政厅的那帮家伙之外,没什么人愿意做了吧。

好吧,我们可以理解成他想让自己的第一次过得有意义一些,但他确实永远都记得他的这一次。

埃尔斯特坐在马上扭了扭屁股,刚才的坐姿有点不太舒服。

一个站在路边的银发年轻人突然朝他打了个招呼,是个需要帮助的市民吗?埃尔斯特深知自己作为一个骑士的信条,要怜悯弱者,为市民服务……要是让已经被车撞死的卢梭知道他的想法,估计会哭吧……

拉动缰绳,埃尔斯特的爱马将自己的主人运到银发男子旁边。

额?是要我把头靠过去?埃尔斯特看着对方的手势。慢着!难道我人生的第一个功勋就要到来了?

埃尔斯特深吸了一口气,伏在马背上,将自己的脑袋送了过去,他要小心翼翼一点。

年轻人冲着他诡异的一笑,埃尔斯特没有看懂那个表情,有什么值得笑的?

那个银头发的男子突然抱住他的头,把他从马上拖了下来。

等等!难道是抢劫的?!埃尔斯特失去平衡的身体无法调整动作。

靠!居然还是抢骑兵队的!屠夫学徒感觉脖子后面被硬物重击了下,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呼~”哈尔特吐了口气,还好这个家伙没戴头盔,不然肯定没这么容易搞定。

翻身骑上马,哈尔特闭上眼睛,他已经很久没骑过了,拜托啊,他学的可是文科,要是知道这个世界追妹子要学会骑马,他肯定多花十倍的力气在这上面。

已经没时间给你犹豫了,大傻蛋哈尔特,自己对自己警告着。

银发神父勉强在马背上保持平衡,很显然他不是一个合格的抢劫犯,最起码不是个合格的抢马犯。

不管了!哈尔特心一横猛地一拉缰绳,马儿窜了出去,他双腿夹的紧紧的,生怕一个不小心摔下去半身不遂。

在马背上不断更换姿势,哈尔特不像个骑士,反倒像是个玩杂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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