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未来在哪里(1/2)
吕布蜷曲在窝棚的硬板床上,茫然的睁着眼睛,没有一丝神采。脑子里乱糟糟的,一会儿是在并州草原流浪,与狼为伍,一会儿是在军营训练,挥汗如雨,一会儿是身着金甲,坐在赤兔之上手持方天画戟大杀四方,一会儿是在家宅与妻女逗乐,一会儿又在一栋栋钢筋混凝土巨兽间艰苦的蹒跚。
一个个画面,一个个熟悉的人,绿油油的眼睛,亲昵的蹭着裤脚的草原狼,期待的眼神,带着慈爱和一点点防备,转眼却目眦欲裂,铠甲被鲜血染红的丁原,目光如狼,毫不掩饰厌恶,转眼躺在血泊,死不瞑目的董卓,贤良的发妻,活泼的女儿,还有那个柔情似水的绝美女子。
“吕布,你为何杀某,你这见利忘义的畜生,恩将仇报的白眼狼!”
“吕布,你这孽畜,竟然敢私通某的爱姬,勾结王允,谋我江山,某要将你碎尸万段!”
“将军,夜深了,快些歇息吧!”
“爹爹,我长大了,也要像您一样,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夫君,你会一辈子对蝉儿好,永远像这样宠着蝉儿吗?”
“将军快走,某来断后,带上夫人小姐,快走!”
“将军,要好好的活下去,若是得闲,替小人向老母说一声,儿不孝,来生再报!”
吕布茫然的伸手在面前抓着,丁原,董卓,陈宫,高顺,一步步的走在荒凉的路上,任凭他怎么喊,都不做声,只有那个柔情似说的女子,眨着月牙般的眼睛,一笑倾城。
“将军,要好好的活着,连带婢子那一份儿,婢子在天上等着你!”
吕布的眼中渐渐有了几分神采,微红的虎目无声的淌着滚烫的泪珠,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连带着貂蝉,陈宫,高顺,还有无数叫不上名字,却无怨无悔的随着自己征战天下,埋骨沙场的并州儿郎们,你们在天上好好的看着某,看某用这双手,打下一个大大的江山,走完上辈子没有走过的路!
有些智障的流浪汉脑子里留给吕布的记忆并不多,比较清晰的也就是他十岁之前的记忆,但也都已经变得比较模糊,只能让吕布大致的了解这个世界,比如那些叫汽车的铁盒子,叫飞机的大鸟,还有那些美丽的名为霓虹的宫灯,当然,吕布也明白前几天夜里见到的那对男女也并非是什么神仙。总之,这是个跟大汉朝天差地别,却又差别不大的地方。
之所以说差别不大,是由于这里的人也都是和大汉朝的凡夫俗子一样的普通人,也要吃喝拉撒,也有生老病死,区别是这里的人出行从不骑马或坐马车,而是乘坐汽车或者飞机,他们也很少有人习武,但并不表示他们就没有任何武力。
相反,根据流浪汉的记忆吕布知道,这里的军队手里有一种叫做枪的兵器,这种枪不是自己知道的长枪,准确的说应该是一种……一种暗器吧,这种暗器能够喷出火焰,即使在一个十岁孩童的手中,也能把大耳贼那两个兄弟那样的勇猛大汉轻易的杀死,而且还有很多比这种暗器更加强大的多的兵器,好在那种叫做枪的暗器,并不是一般人能拿到的。
大致了解了现下境遇的吕布强迫自己静下心来,开始思索未来的出路。最直接简便的当然还是去投军,他只会冲锋陷阵,这也是他最擅长的,但是当知道那种叫做枪的暗器存在后,他却犹豫了,既然有了这么厉害的武器,他一身的武艺还有用武之地吗?而且根据得到的记忆,这个朝廷已经几十年没有过战事,虽然称不上歌舞升平,军士的出路却并不好。
没有战事就得不到升迁,想他堂堂温侯吕布,大汉朝第一猛将,怎么甘心去做那帮别人刷靴喂马的辎兵?更重要的是这时节也并非是朝廷招兵的时候。
完全没有头绪的吕布打算走一步算一步,但首先要做的是离开这个鬼地方,不管将来如何,他绝对不能容忍自己沦为乞丐之流,决不能让天上的蝉儿看到自己落魄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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