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回 风云始起(1/2)
这货语文背诵纯粹是个雏,好容易记住了前面的地方,却又忘记了后面,只是为了以后培养必要的诗感,豁出去了。
而且他每背一诗,只要出现“日”字的,自己就要腹诽几句,他看到日出江花红胜火这句,不禁浮想联翩,别的倒是没记住,这先拿下了。古人的智慧当真是好有想象力。
他悄悄的写了一个纸条,然后点了点前面认真听课的同学,那人就了解,悄悄地接过,然后再转手,到了周小曼的同桌王璐的手里,这女孩子长的不是很漂亮但是看上去比较顺眼,他看了来源知道是给周小曼的,这样的纸条她接过太多次,心里就有些酸溜溜的。
这种独特的纸条方式,是这个年代的特产,再过个几年,高中生都用的起手机了,这种方式便消失在时间的长河中。
周小曼接过纸条,悄悄的打开,本以为是平常的问候,没想到上面写着:“周小曼,我喜欢你!”
她立刻闹了个大红脸,转脸看郑逸的时候,郑逸正低头不知道写着什么。她心如鹿撞,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喜不喜欢。
郑逸看见她拿到纸条后,就扭捏着不知道干什么好,心下得意,上一世曾经不敢迈出的步伐,这一世这么轻易简单的就做到了。
呼吸着眼前十四年前的天空,那空气纯净的让郑逸胸腔肺都是满满的快乐,这种感觉,真好,没有那每月必须还的房贷,没有那堆积如山的赌债,没有生活那如穹盖的重压,这一切都没有,只有眼前如花美眷的校园,有可爱美丽的班花,即使她们也会长大,也会现实,但是现在依然是那么纯洁无暇,美丽动人。
下课了,再下去是体育课,郑逸也不等他回答,抱着篮球和刘耀冯佳峰张元祖几人又混到了一起。
郑逸前世的球打得不好,所以他狠下心来,苦练技术,那些带球潇洒的跑动,和空中起跳后球绕两腿后灌篮的风姿,都远远不是他能想象的,刘耀的技术在班级里其他人看来,端的是雄姿英,他起跳后虽不能灌篮,可是手几乎都能拉到篮筐,可见弹跳力的强悍。
当男孩子对女孩好奇的时候,同样女孩子也对男孩子有同样的好奇,当看着运动过后的男孩子身上那带着汗水的男性体味,至少绝不会感到厌恶。
有的时候,他们玩的不是篮球,而是玩的观众的眼神,当某一个男生一球在手,引起边上女孩子激动尖叫的时候,那他此时的内心大概有虽死无憾的意味了。
这一切,郑逸都不曾拥有,他很想引起女孩的尖叫,无奈的是,他那臭到不行的篮球技术,和那矮矮的身高,一切都好像离他很遥远,他只有略带苦逼的压低身体,来回的运球,运球,再运球。有时候会打到手指头,引起一阵胀痛,可他一点也不在乎,享受着略微的痛感,继续的回来运球,再运球。
有时候刘耀会去指点几下,但是被郑逸拒绝了,由爱好和乐趣引起的进步才是支持自己坚持下去的理由,如果循规蹈矩的按着一个手势,他早就放弃了。
他运球的时候现远方隔壁班的有几个人总是对他指指点点,然后中间的一个男孩,就嗤笑了几下,露出不屑的表情,然后几个人就慢慢的向这边走来。
看见有人往这边走来,正在打球兴高采烈的他们就停了下来,看着过来的几个人。
看着他们或许有些不怀好意,一向好斗的张元祖就迎了上去,从那个领头小孩的后面站出来一个人,他和张元祖一样,也是满脸青春痘,一副凶恶样,看着走上来的张元祖,露出不屑的笑容道:“高一的时候,建议还是少惹点事,等到了我们高三的时候,那就多出点事,否则,这学也就上的没了意思。”
最前面站着那个少年,看也没看张元祖,他一身红衬衣,有些妖的感觉,走到正在不闻不问练球的郑逸边上,道:“听说你打了耗子。”
郑逸也不抬头,逐渐感觉这球有了灵性,量变引起质变的结果大概如此,他露出了笑容道:“不认识什么耗子。”
那个满脸青春痘的人看他如此臭屁的样子,就骂道:“小子挺横啊,我……”
那个红衣青年抬手阻止了下,那个青春痘就不说话了,他笑着看着郑逸道:“我叫唐人杰,认识一下?”
“唐人杰?”
湖山中学在去年的时候不知道学什么地方兴起了四大公子:薛衣,刘半山,唐人杰,孙志浩。
而这唐人杰,作为湖山镇镇长的儿子,其势头之强劲,比那孙志浩厉害了不止一点点。
明明是一个小孩,偏要装出成熟稳重的派头,也许是香港电影看的多了,郑逸就笑道:“好了,我们算是认识了,快回去学习吧!你马上要高考了。”
唐人杰就是一愣,这话的熟悉程度都快起茧了,那是标准的家长式的或者谆谆教导的老师似的。
那青春痘男听了就是一怒,叫道:“你***怎么说话呢,知道唐少是谁吗?”
还唐少,郑逸不禁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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