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节 雄鹰初展翅1(2/2)
在这片湿地草原上,可观沙海日出,赏大漠孤烟;也可骑驼策马,流连牧村敖包,饮飘香的奶茶、唱豪迈的酒歌、拥熊熊的篝火、听悠远的马头琴――
“嗷,嗷嗷,嗷……”凄厉的狼嚎,宛如召唤的号角,从头顶高远的天缝响起。厉剑急速仰望,皎黄迷幻的峰顶,正蹲着一头黑乎乎的狼。它斑驳纤长的身影,投放在草地上,在夜风的吹拂下飘悠晃动。狼的牙齿格外硕大,被挡住的如血残阳,像一簇簇巨型芦荟,在他的脚边扇动,如吃人巨魔一般。
“嗷嗷,嗷……嗷嗷,嗷……”母狼的悲鸣,像已知孩子遇了难,迟迟不肯离开。狼有复仇心理,站在峰顶的哀嚎,会召集方圆四五公里的狼,狼会像参加圣战似的,从草原各处往此聚拢。厉剑垂直举起狙击步枪,瞄准镜的十字锁定了这头狼。
“砰砰砰……”
“轰轰轰……”
远处传来激烈的枪炮声。枪炮声狠狠地灌进厉剑他们的耳朵,所有动物都被吓得四散奔逃,夺命狂奔,那匹狼也跑得无影无踪。因为它们遇见的是动物界的共同敌人、共同的杀手――人类。
人类社会在演绎弱肉强食的戏曲,人类比大自然的动物更投入,气氛更激烈,场面更血腥,气势更宏伟,视觉更震撼。
人类把他自诩为万物狙杀者的丑恶姿态在草原里尽情地展现出来。
对于野生动物,草原――本是它们自由安居的乐土,是上帝自创世界的七天起,便已天成的主权。
人类面对自己现在所行的“保护”之举,请收起脸上的得意与人道姿态!因,若无破坏,何谈保护?草原真正的主人们,不会出于利益之心,而拔光人类的牙齿,撕掉人类的皮肤;不会出于猎奇之心,而捕杀撕咬人类,而求一时的低级趣味。所以,不求善小为之,但求恶小不为。自守本分的同时,有一颗尊重万物生灵的人心。
已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却可有插手苍天的能力?人法天,天法地,地法道,道法于自然。这最大的天道,便是自然万物天成的生存法则。无法设想一种恐怖,逆天而行,无视自然,那地球上最后的生物景观,只剩一幕人吃人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