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这部作品……(1/2)
“您好,请问一下,有没有兴趣接受博客写手签约?请加我的pp详谈:1458756378。“
江辰看到这条信息,踌躇了一下,然后还是加了这个系统通知的pp。
因为他是个人啊,不可能真的每天就陷入在了码字这种苦比的工作当中,枯燥乏味不说,长时间了,手指也是会乏累的。
再加了大约有一分钟左右,那边就同意了好友请求。
秋枫:你好,请问是何以笙箫默的作者吗?
辰帅:是的。
秋枫:哦,是这样的。因为你的书具有很高的出版价值,不知道有没有兴趣?
辰帅:出版吗?
秋枫:是的,已经有几家出版社想要出版何以笙箫默,我们可以为你争取到最大利益,但是条件就是你的这本何以笙箫默不能出现在其他的写作平台。
江辰知道了,虽然他还年轻,但是老爸的经验还是教会了他很多。
出版他们可以帮他联系,他们不收取任何费用,只需要连载的作品必须是只能在他们的网站上连载。
这么一看感觉博客很亏啊是不是,实际上并不是,博客虽然是大型的网站,但是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发展高速时期,网站流量都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
而一本能够进入前二十的热搜作品,足以能够带来大量的网站流量。
而大量的网站流量则就是代表着广告费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是一件双赢的事情。
只不过,博客这样子的做法能够百分之九十九的被所有连载的写手喜欢,毕竟他们双手创造的财富,博客没有收取一丝一毫。
虽然说,实际上博客会赚的更多,但是在大家的眼里,你没有侵占我的利益,那么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方法值得所有写手都愿意留下继续连载的缘故。
当然,人家博客肯花代价帮你搞定出版肯定是能够进入到热搜的作品才会如此。
就像之前,没进热搜之前,何以笙箫默都连载了几万字了,官方也没来一个信息。
看了看系统发来的消息时间,是三天前,那天恰恰是何以笙箫默进入了博客的热搜的时间。
哦,你问三天前为什么没发现这个系统消息?
那是因为那几天一直忙着码字,登上博客也只是公事公办的去发布一下,然后就匆匆的退出博客,自然不会发现了。
今天因为基本上码字的空闲可以轻松一下,所以他才有时间看看博客的情况。
辰帅:ok。
秋枫:等会会给你一个txt合同档案,到时候打印下来,然后签上你的名字再邮递给我们就行了。
辰帅:好的。
接下来,江辰果然是看到博客里的系统消息又多了一条。
江辰耸了耸肩,没办法,继续打印吧,然后再送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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