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理念不同(2/2)
“一下子就提这么认真的问题,真是吃了一惊啊!”ZUN笑了笑,似乎已经考虑好了,“制作一个受欢迎的同人游戏,可是我的梦……呃,理想。不过,商业发行的话,已经不能算是同人游戏了吧?”
其实ZUN提出的这个问题,外界早有质疑的声音,但同人业界却是一边倒的支持。以同人社团的名义,发行商业游戏,怎么看都是为一直饱受争议的同人作品长脸的事情。因此,身为同人作者的ZUN,竟然质疑梦想工作室发行商业游戏的行为,这倒让周游相当意外。
“或者换个说法。”ZUN正了正他头上那顶脏兮兮的鸭舌帽,“梦想工作室,能不能开放旗下所有作品的二次创作授权呢?”
——————————
这世界上有把版权捏得死紧,连粉丝为了支持角sè,自行制作一面应援旗帜也要告上法庭的商业公司,比如迪斯尼。自然也有开放二次同人授权,承认二次创作版权的同人团体,比如ZUN的上海爱丽丝幻乐团。所以,在历届Comiket上,你看不到一本迪斯尼动画的同人作品,却能够看见铺天盖地的东方同人。
进入新世纪以后,商业公司与同人业界的对立愈发泾渭分明,剑拔弩张。口袋妖怪同人事件也好,科乐美事件也罢,包括未来的《凉宫chūn日的jī斗》,都说明同人作品不但没有版权,连有没有人权都值得商榷。看似兴盛的同人活动,其实只是商业公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时不予追究而已,一旦他们觉得必要,就随时能把侵犯他们利益的同人作家打倒,再踩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东方系列的出现,使得非原创同人第一次有了版权,同人作家们怎能不膳食壶浆以迎东方呢?周游相信,如果他也把《FATE》、《俺妹》、《鲁鲁修》这些游戏开放授权,那声势也不会比未来的东方系列小上多少。
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吧?就算周游看得开,肯放弃商业化的机会,ELF那边也不会答应。利用发行梦想工作室游戏的机会,ELF本着有杀错没放过的精神,要走了游戏周边的发布权——当然收益的大头还是归梦想工作室。
再说周游自己也不像看得开的人。开放授权,就等于断绝了商业化,特别是动画化的机会。在日本,TV动画实际上是不赚钱的,发售DVD(后来还有了BD)能赚到的钱也有限,至于真正赚钱的剧场版,那得是人气动画才有这个机会。大部分动画的收益,都是依靠授权周边产品生产获得的。
而各商业公司对同人活动从他们口袋里抢钱的行为,不诉诸法律就已经算厚道了,还想让他们支持同人作品的版权?
所以三大同人奇迹之中,商业化的型月和龙骑士的作品,TV动画、OVA和剧场版动画出个不停,而东方的爱好者们,却只能等待一年更新几分钟,不知道能不能在有生之年完成的《幻想万华镜》。
拉拢ZUN加入工作室的计划,因为理念不同而彻底泡汤。
不过,周游觉得他的时间还是蛮充裕的。在03年《东方妖妖梦》发售之前,东方系列的影响力还很小,连一个同人作品都没有。如果在这之前,能说服ZUN走上商业化不归路的话……
先不提对于日本动漫行业来说,是不是件好事。周游觉得,这对国内的ACG产业,一定是件大好事。
——————————
注:由黄昏制作的萃梦想,绯想天与绯想天则,在这里归入衍生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