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请君入瓮(1/2)
刚刚擦掉的汗水又冒了出来。enUEI。CO
调查人命案,连死者身上的伤痕没搞明白就下结论,傻子也知道是不应该的,如果说是普通百姓又或者刚当警察的菜鸟,或许还可以被人勉强接受,但问题在于,他刚刚吹嘘过自已从警八年,办案经验丰富,自打耳光的滋味儿可不好受。
“你你,你凭什么这么说?你再敢胡说八道,我可以告你诽谤!”孙大志色厉内荏地叫嚣着,当着众多报纸记者,这个脸他可丢不起。
“呵呵,告不告我,那是你的权力,不过我想在告我之前,您是否能先就死者颈部的伤痕发表一下看法?”我微微一笑,这种威胁是吓唬老实守法的本份人的,而这两个词向来与我向来无缘,自然也就失去了应有的威力。
“啊?这,这些属于办案机密,怎么可以在这种地方讨论!”
我越是追究细节,孙大志心里越是没底儿,无耐之下,只能用这种借口来推委搪塞。
“可以当众宣布案件的结论,却不可以讲出得出这种结论的依据,孙探长,如果您的逻辑是这样,我想今天各家晚报上的头条就可以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为标题了。呵呵,这个头条您还满意吗?”我笑了,咬字眼儿,**文字这个草包还得远呢。
“是呀,孙探长,就请您说说吧。”
“探长,我想读者们一定对您的推理过程很有兴趣,您就简单讲一下吧!”
记者们也趁机起哄,特别是那个叫胡小燕的女记者,表现得尤其积极。
众口烁金,记者们一旦对什么有了兴趣,其执着精神非常人所能想象,孙大志在这样的攻势面前招架不住了。
“好,既然有人质疑我的产,调查结论,那我就说说好了。”摆手示意众人安静,孙大志狠狠瞪了我一眼。
“呵呵,那我们就洗耳恭听。”爱气不气,反正我觉得好玩儿就够了。
清了清嗓子,孙大志开始解说。
“死者颈部有一半月形伤痕,色呈紫黑,宽约一指,表面向上凸起,上有细微印痕,对比可知,其纹路和屋内衣柜上部所拴绳索一致。我说的够不够详细?”提高声音,拉长音调,说完了,还特意又向我瞪了一眼,似乎在说‘来呀!看你能挑出什么毛病。’
马不知脸长,你不知道这个样子显得很白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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