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扩张 第七十二节 富商1(1/2)
刘源登上岛主之位,其他的几家富商欣喜过后,急切的盼望着自己也能有机会担当岛上一方面的主事之人。在他们看来,既然刘源做了岛主,在岛上安排几个故友知己主事,还不是理所应当、轻而易举的事情?刘源也确实想这么做,岛上办事的都是那些年轻人,行事不合自己的心意不说,嘴上没毛,办事也不牢靠啊!他既然当了岛主,也要为整个岛打算打算。等刘源真的要安排人时,陈惟中(他被安排进岛主府主持全面工作)告诉岛主:桃源做事有一定之规,岛主并不能直接任命各部门的主事之人,这由专门的人事部门负责,按照一定的要求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推选,当然,重要岗位正职的任命需要经过岛主签名确认,经岛主府盖章后才能生效。如果岛主对人事部门提出的人选有不同意见,可以让他们进一步说明选择此人的理由,若岛主觉得理由不充分,可以发回去让他们重新推选。至于各部门内部的工作人员,是由各部门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各部门的人员配备自行挑选的。岛主安排的那几个人,如果真想为桃源的公众服务,可以去参加专门的考核,通过后提出自己想去的部门,就可能被选中了。
刘源一听急了:“难道我堂堂的岛主,连安排个人的权力都没有?那以前岛上是怎么做的。”
陈惟中道:“怎么没有?岛上新成立的部门,包括人事部门的正职,不是都经过岛主的签字确认吗?连对我的任命,也是经过岛主确认的。至于说以前,岛上没有专设行政机构,事情都是大家商量着决定,效率太低,岛上人少事少时还行,现在人多了就忙不过来了,所以才新设立了这么多机构和专职的工作人员。”
刘源又问自己这个岛主还有哪些权力。陈惟中一一给他解说,看起来还很多,却没有一项是完全可以由他一个人说了算的,而且处处都有行事依据,只要满足条件,谁也不能阻止。最重要的是,司法之权和他全无半点干系,另有一套机构处理。
刘源听了半天,恍然大悟道:“我这个岛主,到底还是个摆设。”
陈惟中一听严肃道:“岛主何出此言?桃源建立之初,已经确定制衡之道为基础,决不能有不受限制的部门或者个人存在,岛主府怎能例外。而且,岛主以一人之力,就可以直接影响岛内的诸项重大决策进程,甚至直接影响决策结果。若是其他人要这么做,必须通过各个相关部门上报,卡在任何一处都有可能,即使是代表大会要做出决定,也要通过表决,最少要得到多数代表的同意才能付诸实施。岛主的权力如此之大,怎么能说是摆设?”
被陈惟中这么一说,刘源也感觉岛主的权力还是有一些的。不过,对那几个人的直接任命,只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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