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权利(2/2)
“他们是大集体企业,已经很长时间不经营了,有几个人在那处理一些欠账的问题。”
这就好办了一点,说明对方没多大的资本跟我们斗。野田公司再不行,也还可以随便搞个几十万陪它玩玩,而山水公司说不定连诉讼费都是借的。以我在老家跟法院打交道的经验,问题不是没有解决的可能。
“费律师,我有个问题很奇怪,为什么山水先起诉十七万,后来才增加到三百万,他直接起诉不更好吗?”这是个疑团,我需要搞清楚。
“他们这是玩了个诉讼技巧,超过三百万,就不应由初级法院来审,而是中级法院管辖。起诉十七万,就可以由渡口法庭受理,再增加诉讼请求就不会违反法律规定了。”费兵解释说。
这又是一个重要的事情,说明山水公司跟渡口法庭的关系特别好,不然,是不会这么帮他们玩这诉讼技巧的。
我心里大体有了个轮廓,这个问题还是有可能解决的,就跟杨远说:“杨总,我看这样。我们先不要急于说没办法了。第一步要做的就是首先要找证据,证明当初确实有批货被鑫旺公司分走了,如果能证明这一点,剩下十七万,我们给他就是了。第二步,应该在同时找找法院系统的人,让他们看看这个案子有没有能解决的其他办法。你看哪?”
杨远也没别的什么办法,只好说:“那就这么办。公司就此事成立应急小组,我做组长,小袁,具体的事情你总其责,大家来共同解决这一难关。”
我扫了一下在场的这些人,知道我原来的权利又回来了,但有必要让杨远再确认一下:“杨总,我不是推卸责任,现在公司有些人,我调不动,再说,有些人不听指挥,随便乱做事情,也不是个办法。你还是找别人吧。”
杨远心里知道他没有别人可以指派了,大局当前,他又要保持跟我之间的平衡了,于是说:“小袁是公司的常务副总,他的安排也就是我的安排,如果哪个人不听调度,叫我发现马上开除。小袁,你还是勉为其难吧。”
我看看弓已经拉得差不多了,再绷下去弦就可能断了,就说:“公司面临着难关,我也不能袖手旁观。那这样,就下一步的工作,我提几点意见:一、赵总跟**是当时的经办人,抽调出来加入应急小组,配合费律师,到海州鑫旺公司取证,务必取得鑫旺公司当时分走了货物的证明。二、费律师把案件所有材料复印一下,我们各自研究研究,看还有没有能够找出的问题。三、杨总和费律师看看法院系统有没有熟人,我们找他们探讨一下这个案件。你看怎样,杨总。”
“就照小袁说的办。”
我特意看了看**,这个小人头低得更厉害了。
原来生活这次从帽子里抓出的兔子是为了我,真是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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